㈠ 銀行的城市代理工作具體是做些什麼的
我國銀行業正面臨著極大挑戰,儲戶存款固有的儲蓄投資功能正逐步被證券、保險業所替代。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更需要大力開展代理業務.特別是加快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發展。所以要更好地促進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有效發展,發揮銀行及保險各自的長處.
銀行城市代理就是指為銀行代理證券、保險業務。
㈡ 在銀行做保險公司的代理都要做些什麼做代理的是保險公司的正式職工么
在銀行做保險公司代理的有兩種人:一種是銀行職員,要考保險代理證,但是屬於銀行職工,銷售保險是銀行的中間業務;另一種是保險公司的銀管員(銀行專員、FC等等名稱多樣),屬於保險公司的外勤,在多數保險公司屬於正式職工,是簽勞動合同享受五保一金的,但新酬與業績掛鉤。
保險公司的員工分內勤和外勤,內勤多為行政崗位和管理崗位,外勤專注於做業務,但都是正式職工,是勞動關系。這種外勤多在銀行保險部和團險部。至於個人營銷的業務員,屬於代理人,不是保險公司員工,跟保險公司是代理關系。
保險公司的正式工,公司之間合同期限差別很大,甚至同一公司不同崗位也有差別。
我工作過的一家中資公司,核保崗三年一簽,會計兩年一簽。現在工作的一家外資公司,全部簽的是長期。
㈢ 銀行都辦理哪些代理業務
有代理保險、代理支票以及存款證明業務
1、代理保險。銀行受人壽保險公司或平安保險公司的委託,通過所轄儲蓄所代辦壽險種類的業務。您可選擇某種險種,填寫保險合同書,開立或確定按期劃款的活期儲蓄賬戶。銀行按合同約定,按期向保險公司劃轉應交款項。涉險項目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直接與保戶進行理賠。理賠金通過您的儲蓄戶劃轉發放。目前工商銀行各儲蓄所均開辦此代理業務。
2、代理支票。代理支票是儲蓄機構對個人支票代為結算,並將款項劃轉到個人活期儲蓄賬戶的業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儲蓄機構受理的個人支票,其用途僅限於「工資」或「勞務費」兩個項目,且勞務費的金額不得超過2萬元。其它用途不予受理。
3、存款證明業務。存款證明是銀行根據儲戶的要求,對其存有的人民幣或外幣存款開具證明的業務。
拓展資料:
分類:
(1)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
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受政策性銀行的委託。對其自主發放的貸款代理結算,並對其賬戶資金進行監管的一種中間業務。主要解決政策性銀行因服務網點設置的限制而無法辦理業務的問題,目前主要代理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業務。
(2)代理中央銀行業務
代理中央銀行業務是指根據政策、法規應由中央銀行承擔,但由於機構設置、專業優勢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銀行指定或委託商業銀行承擔的業務。
代理中央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代理財政性存款、代理國庫、代理金銀等業務。
(3)代理商業銀行業務
代理商業銀行業務是商業銀行之間相互代理的業務。
代理商業銀行業務包括:代理結算業務、代理外幣清算業務、代理外幣現鈔業務等。其中主要是代理結算業務,具體包括代理銀行匯票業務和匯兌、委託收款、托收承付業務等其他結算業務。代理銀行匯票業務最具典型性,其又可分為代理簽發銀行匯票和代理兌付銀行匯票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