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告委託代理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律師代理應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2、律師執業證。3、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應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2、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3、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4、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委託書/推薦信是必不可少的。⑵ 如何委託別人代理起訴
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委託授權書,委託他人代為訴訟關繫到委託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委託協議。訴訟代理人並不要求一定為律師,當事人的親屬也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如果當事人不再需要原來的代理人代為訴訟,應及時通知法院和對方當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委託訴訟代理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訴訟,關繫到當事人對實體權利和訴鎮亮訟權利的處分,以及訴訟結果的承擔,為避免日後因委託范圍和許可權不清發生爭議,影響判決、裁定和調解的執行,法律要求委託訴訟代理人必須用書面形式,而且要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以表明委託訴訟代理人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對訴訟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的訴訟活動負責。
2、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代理制度是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代理分為民事代理和訴訟代理,前者是為了幫助當事人實現民事法律行為,後者是為了幫助當事人實現訴訟法律行為。要求授權委託書記明代理事項,是要求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寫明委託他人干什麼?是從事某一民事活動,還是進行訴訟?代理訴訟的標的是什麼?訴訟代理人是代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從事的代理行為,應當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承擔,超越代理權的行為,屬於無權代理,後果應當由代理人自負。因此,委託代理人必須寫明代理許可權,是委託代理人申請迴避、提供證據、陳述事實、進行辯論、申請訴訟保全和證據保全、請求調解、提出反訴、上訴、申請執行,還是僅就其中一項或者幾項授權代理。如果授權委託書沒有特別註明代理許可權,只寫「委託×××代理訴訟」,視為代理人有權為一切處分實體權利外的訴訟行為。
3、訴訟代理和老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上述訴訟行為,涉及實體權利的處分,因此,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必須在授權委託書中特別註明,沒有註明的,委託代理人的行為無法律效力喚旅升,人民法院不予承認,當事人、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不接受。
4、委託代理人的許可權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委託代理許可權的變更,指委託代理權成立後,遇到一定情況,當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與委託代理人協商擴大或者縮小代理權的范圍。解除委託,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不再要原來委託的人代為訴訟行為了。變更和解除委託都涉及到代理人訴訟行為的效力,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當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必須將變更或者解除代理許可權的情況通知人民法院和對方當事人,如果沒有通知,委託代理人依照原來的代理許可權所為的行為,委託人應當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⑶ 民事訴訟案原告怎麼委託代理
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必須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否則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代理權不能成立。
其內容結構為:
1、標題:以「訴訟委託書」或「民事訴訟授權委託書」為標題。
2、首部:寫明委託方和被委託方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3、正文:寫明委託出自委託人的自願和委託事項及授予代理人的許可權范圍。
4、委託方和被委託方簽字蓋章,並註明具文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⑷ 怎樣請律師代理打官司
訴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打官司,很多人在遇到糾紛而不清楚該如何解決才好的時候,都會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而這也是比較有效的能夠解決糾紛的方式之一。一、怎樣請律師打官司當事人在打官司的時候,能想聘請律師作代理人或辯護人,以使自己在訴訟中處於有利的地位。可是,怎樣聘請律師?這里也有學問。1、審查資格。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一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2、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為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3、簽訂協議。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一定要言明打贏了官司和打輸了官司各是多少錢,一審費用和二審費用又分別是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並在付款時要求出具收據。4、授權明確。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託書,但不明確授權范圍。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一切都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好物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於授權不明產生的法律後果,授權人是要承擔責任的。5、慎重付款。有的當事人對律師的話深信無疑,只要律師要錢,他都毫不在乎。一審官司打輸了,律師提出上訴,他不加考慮,一一照辦,交了上訴費,再交聘請律師費,一點不心疼。特別是對律師提出的請辦案人吃飯和找人疏通關系等社交活動費更是大方,往往傾期限所有。一旦官司輸了,方大夢初醒,直呼上當,後悔莫及。因此,對律師索要的按規定應收取的正當費用以外的所謂活動費一定要加以拒絕。二、聘請律師注意事項1、律師費是由聘請人和律師根據有關規定、案件的難易程度、所需的工作時間、責任大小等因素,共同協商確定的;2、聘請人應向律師客觀地介紹委託事項的全部情況;3、充分信任和支持律師的工作,與律師保持經啟李常的聯系;4、及時向律師索取有關委託業務的代理詞、辯護詞、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看完以上內容後,相信大友旁液家已經清楚,要是打算聘請律師來幫助自己打官司的話,具體該如何請律師了吧,在這個過程中也有一些地方是需要當事人注意的。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予以 警告 ;有 違法所得 的,依照法律、 法規 的規定 沒收違法所得 ,並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罰款數額最高為三萬元: (一)超越業務范圍和訴訟 代理 執業區域的; (二)以貶損他人、抬高自己、虛假承諾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的; (三)曾擔任法官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的; (四)冒用律師名義執業的; (五)同時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事務所或者公證機構執業,或者同時在兩個以上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 (七)明知委託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詐性的,仍為其提供幫助的; (八)在代理活動中超越代理許可權或者濫用代理權,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 (九)在同一訴訟、仲裁、行政裁決中,為雙方當事人或者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理的; (十)不遵守與當事人訂立的 委託合同 ,拒絕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務義務,損害委託人合法權益的; (十一)在調解、代理、法律顧問等執業活動中壓制、侮辱、報復當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二)不按規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虛作假的; (十三)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十四)以影響案件審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結果為目的,違反規定會見有關司法、仲裁或者行政執法人員,或者向其請客送禮的; (十五)私自接受委託承辦法律事務,或者私自收取費用,或者向委託人索要額外報酬的; (十六)在代理活動中收受對方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財物或者與其惡意串通,損害委託人合法權益的; (十七)違反司法、仲裁、行政執法工作有關制度規定,干擾或者阻礙司法、仲裁、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進行的; (十八)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的; (十九)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故意協助委託人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 (二十)向有關司法人員、仲裁員或者行政執法人員 行賄 、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委託人向其行賄的; (二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實施上述 行政處罰 的同時,應當責令其改正。
⑸ 委託別人出庭需要哪些手續
一、委託出庭需要哪些手續
委託別人代理訴訟或委託他人為被告人辯護,都需要辦理委託手續,由委託人具有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簽名的委託書,此委託書是代理人或辯護人參與訴訟的合法憑汪。
委託別人代理訴訟的,還要把委託事項即代理人存打官司過程中的許可權范圍在委託書上寫明。到律師事務所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還需同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代理伏肢訴訟合同》或《委託辯護合同》,並向律師事務所交付訴訟費用。在刑事官司中,委託他人辯護的權力屬於被告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也有權代為委託辯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庭並徑行開庭審理的,可以當場口頭委託訴訟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二、委託書怎麼寫才算有效
只要有委託人簽名或者按手印都有效。首先要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其次要寫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然後寫委託人因為什麼情況不能辦理什麼事宜,將委託被委託人辦理。落款處要記得註明委託書有效日期。最後委託人簽名以及寫委託書的日期。
三、打官司的費用支付
訴訟費用分為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這兩種訴訟費用的負擔不盡相同,根據現行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變的,除了應當明確當缺襲世事人對第二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外,還應當相應地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無論上訴人是一審中的勝訴方還是敗訴方,上訴案件的受理費均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
禪返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其他訴訟費用,一般由要求進行該項訴訟行為的人負擔。例如,鑒定費以及鑒定人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要求進行鑒定的當事人負擔。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於「委託出庭需要哪些手續」等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委託代理人出庭時,要提交出庭證、授權委託書,並且要准備好代理詞,庭前應提交答辯狀及相應的證據材料。
⑹ 打官司找代理人要怎樣辦理
一是在國內居住的當事人聘請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的,由委託人和受委託人製作授權委託書,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這是普通的,也是最常見的委託訴訟代理人方式。這里所說的委託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無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受託人的范圍,可以是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其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律師、社會團體推薦的人。訴訟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未成年人給予受託人特別授權的,必須明確記明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訴訟代理許可權。⑺ 律師民事訴訟的代理流程是怎樣的
律師民事訴訟代理的內容極其豐富,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標准,可以作出不同的分類。在此僅以代理工作所涉及的主要案件類型為標准,將其分為一般民事案件的律師代理和經濟訴訟案件的律師代理。 廣義的民事案件包括經濟訴訟案件。經濟訴訟案件的相對獨立,源於經濟法相對獨立於民法,但適用的訴訟程序仍為民事訴訟程序。所以,律師代理的一般民事案件是指除了經濟訴訟案件以外的民事案件。而經濟訴訟案件是指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法人其他組織與公民之間因經濟權益發生糾紛而向人民 法院 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企業之間的產、供、銷 合同糾紛 案件;基本建設和維修方面的合同糾紛案件;科研成果方面的合同糾紛案件;保險、信貸、環保等方面的糾紛案件。 可見,這兩種類型案件律師代理的主要差別是適用不同的實體法。因此,經濟訴訟案件的律師代理就要注意其不同於一般民事案件律師代理的一些特點。經濟訴訟案件涉及工、農、林、牧、副、漁、商、貿、運等各行各業,一般具有明顯的專業性,且標的相對較大,牽涉面廣,代理律師不僅要知識廣博,還應善於處理、協調國家、企業、個人的利益關系,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另外,經濟訴訟案件的主體一般為法人,而法人有較強的應訴能力,代理律師應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協調與當事人的立場,在代理工作中多用協商、調解方法,以利於及時、有效地解決糾紛,維護當事人的經濟利益。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