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貿易商與代理商的區別
貿易商與代理商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代理商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而貿易商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
2、作用不同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而在貿易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貿易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貿易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貿易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3、特點不同
代理商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兩筆獨立的交易,進料加工的企業需自籌資金從國外購入料件,然後自行向國外市場銷售,而裝配加工貿易則進、出為一筆交易速的兩個方面料件和成品的所有權均同委託方所有,承接方無需支付進口費用也不承擔銷售風險。
而貿易商所獲得的是出口成品的利潤,利潤的大小取決於出口成品的市場行情、而加工裝配貿易,承接方收取的是工繳費,工繳費的大小以勞動力的費用,即工資水平作為核算基礎。兩者相比,進料加工貿易的收益大於加工裝配貿易,但風險也較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貿易商
網路-代理商
② 代理商是什麼意思
代理商又可以稱為「商務代理」,一般指的是在所在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其他人的委託,且為他人促成或者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就是代為企業打理生意,它是廠家予以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形式;其所代理的貨品或者商品所有權一般是屬於廠家,而非商家所有;因為商家不是在銷售自己生成的產品,而是代理企業產品進行轉手銷售;因此代理商,一般是針對賺取企業代理一定傭金的商業單位。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③ 業務員如何與代理商搞好關系
在做業務過程中,業務員如果與代理商搞好關系,不但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且還可以做好市場工作,相反,如果業務員不能與代理商搞好關系,則會出現事倍功半的效果。 小原雖然是廠家派駐到王經理這里的區域業務員,來協助王經理負責市場工作,但他與王經理的關系特別的好。而且在日常工作中,王經理感覺得工作中少了小原,則就象少了一個左右臂一樣。而在小原來到之前,王經理公司也有許多公司派來的業務人員,在這些業務人員中,有的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沒有到王經理公司前躊躇滿志,到王經理公司後立即投入,風風火火對王經理公司原業務團隊動手術;嚴肅「軍紀」、整頓「軍風」、隊伍精簡、去冗增新;結果導致在代理商公司得罪一幫人,弄得在代理商的內部工作難以開展。 另一種就是因人地生疏,又有派駐公司重任在身,生怕搞得過激,隊伍會分裂,影響業績;所以基本不敢或不願輕易得罪王經理公司的業務團隊成員,搞「中庸」之道,一直走「好好先生」路線;結果,沒有過多久就變成了王經理公司一名「運輸送貨員」了,一點威信都沒有,而業務團隊也變成了一支一團和氣的隊伍。最後弄得王經理也沒有辦法收場,對公司外派人員也失去了信心,只好不管大小事都向公司和高層領導匯報請示,搞得王經理也非常被動。 而小原則不一樣,他發現大多數的代理商老闆還是很通情理的,只要自己能捨身處地的為代理商著想,給代理商做實事,那麼自己跟代理商的關系就能很好發展下去並且代理商也會與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他也知道王經理明白:和廠家業務人員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是廠商合作良好的標志之一,同時和自己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廠家的業務人員,和他們搞好關系,他們才可能盡最大努力為自己搞好服務。 1、讓代理感覺「你辦事,我放心」 作為一名廠家的區域性業務員,有時的身份介於公司與代理之間,公司派你來協助代理商,從某些方面來講,有時讓自己也就是在代理商服務期間的一名「臨時」員工,作為一名員工,而說實在,大部分代理商要的很簡單,他們要求的只是兩個字--「放心」。「你辦事,我放心」,代理商們要求的只是這個。而不是自己天天站在所謂公司的方面去強硬派或私人業績利益方面,而單純從公司的任務角度而給代理商造成一股腦兒的麻煩。如果代理商和派駐業務人員之間能夠培養出一種默契、有一種互信關系,就是事情商量交代下去就一定沒問題,在代理商的眼中一件事交代給你,話講完就等於是事情做好了,因為這個人值得信賴,不用隔三差五還得去盯進度,甚至去問開始動手了沒有。代理商們也是人,人都是很懶的,能夠不必這樣事必躬親、一步又一步防著你做,這樣對大家都省心省事。若弄得代理商一直來問東問西的話,大家都會覺得煩,包括代理商自己在內。如果大、小事都要盯得緊,或是像老牛拖車,抽一鞭才走一步,大家的日子都會過得很痛苦。只要能建立這個互信關系,大家的日子都會很輕松愉快。 2、多做些有效、有意義的事情 要想自己公司的產品能在市場上站穩腳,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始終將協助代理商共同發展當作企業的一個戰略方針堅持不懈地來抓。代理商直接同終端用戶來往,最了解直接用戶的需求,也最了解公司產品在用戶心中的位置,因此,代理商才是對市場最有發言權的人。 所以一定要先深人市場一線,親自掌握來自終端銷售人員的最真實的信息,來協助代理商解決實際困難,協助代理商的提升他公司規模檔次,這樣不但有利於培養忠誠客戶,提高企業產品的市場佔有率,而且還能讓公司產品在一定區域上升為強勢品牌、領導品牌。有的人會說:我們也在協助代理商啊,促銷、廣告、售後服務等等不都是協助嗎?很對,這些都是對代理商的協助,但是這些協助是經銷商真的需要的嗎?因為任何的促銷和廣告的目的不外乎一個,那就是要提高產品知名度,提開公司產品市場佔有率。但是,我們不能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因為我們的產品走的是代理制,大部分產品是由各級代理商及經銷商賣出去的。假若這些都成為了走秀,代理商及經銷商毫無興趣而言,自己的這些協助又會有什麼效果呢?多為代理商做些有效、有意義的事情才是代理商最求之不得的。 3、深入市場第一線 我們是外派業務人員而不是「欽差大臣」,不是天天坐在代理商的辦公室的指揮官,一定要親自同代理商業務負責人或者自己獨自去市場跑跑。通過深入交流,下級經銷商對我們公司和產品有更加深刻地了解,尤其是對公司的經營理念、質量方針、服務宗旨有更深一步的認識,對公司的戰略發展思路有了更好的認同。而且在交流過程中,代理商就市場上出現的問題,也會給我們提出了許多參考性的意見和建議,從而使我們對市場狀況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同時,通過坦誠的交談,代理商才會將多年來困惑在心中的問題講了出來。若就這些問題,我們均能給予代理商有著實際指導意義的建議,幫助尋求最佳解決辦法,協助他們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能力,達到經營效益的最大化。這樣一來,也會奠定代理商與自己公司長期合作的基礎和決心。 4、切入日常管理 我們外派廠家業務人員是協助代理商開拓市場、培養業務隊伍、提高市場競爭力。而我們中國現在很多代理商還沒有真正走向正規公司的管理機制,人員考勤、企業文化等日常管理均是時有時無地做,有的連個專門監管的人都沒有,而代理商也不是不想去做這些,而是自身的思想局限性太大,公司內部的人員大部分也沒有接觸這方面的管理培訓,所以他很希望藉助公司派來的優秀人員充當自己的外腦,協助自己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規章制度,特別是建立了終端檔案管理系統。因為這樣,代理商能夠對整個市場的開發進程和維護情況了如指掌。並且也希望公司外派人員對代理商自己的業務員進行相應的培訓。這樣業務員不但提高了工作能力,而且接受到先進的企業文化的熏陶,為以後融入自己公司的營銷隊伍奠定許多基礎工作。 5、讓他看到希望和未來 代理商之所以能成為老總,不論是白手起家,還是繼承祖業或父業,他能有今天,也是他在戰勝了許多個不可能才走到這一步的。所以我們的外派人員要站到一定的高度,再來看市場,讓代理商覺得做公司的產品有許多的機會與希望。並讓他感覺得在這個充滿機會和希望的市場里,只要認真跟著公司的發展方向去做,自己的企業也就是越來越大,越來越強。所有在呈報給代理商包涵新創想與新規劃的方案中,一定要設定一個正面的結果與預測,自己一定要讓代理商看到這個新創想與新規劃能讓他收獲到什麼東西,是不是與代理商一貫以來所主張的未來發展方向相符?一定要給代理商展現一個全新的方向,給他帶來新的啟發與思考。 6、幫助突破局限思維 有些代理商通過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努力,企業規模、個人資產都已不小,有的上百萬也有的上千萬甚至上億資財,但由於所經營的范圍和區域的局限性,僅憑代理商個人的力量很難使之再上升一個台階。 而我們廠家就不一樣,第一,有著良好的專業人才團隊,能凝聚出更多的智慧;第二,擁有或者享有廣泛的社會資源,通過有效整合,能將這些資源變成對代理商的強大推動力;第三,有著實體企業的經營管理經驗,能為代理商帶去眾多的參考和指導。其次,與代理商接觸久了,對它的管理方面的不足也就了解得越多,自己就要不斷傾聽代理商和用戶的心聲,結合不同區域以及代理商自身的實際特點,制定出協助提升代理商的計劃書,並將此當作對營銷團隊績效考核指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7、實現做生意的價值 我們認為,現今國內的經銷商什麼都不缺,最缺的是讓他們從小變大、從弱變強的解決辦法。通過走訪,我們會發覺經銷商最渴望解決的問題有三個:一是為什麼沒有找對一個好品牌;二是為什麼我就是做不大、做不強;三是怎樣才能體現出做生意的價值。而這三個問題是相輔相成的,什麼才算得上是一個好品牌?不但要有良好的利潤空間,而且還能協助代理商不斷成長,使賺錢更有意義和價值。如果錢是賺得不少,而社會公眾對自己的認知度、認可度從十年前到十年後仍毫無變化的話,這樣的賺錢又有何意義呢?而我們代理商賣我們公司的品牌不僅是在賣一種產品,而且還在經營著一種文化,經營著現在營銷界所倡導的「出色源於專業」和「肩負責任才能真正成長」的崇高價值觀,讓代理商明白真正的生意人的價值在於何處。當企業和經銷商真正成為了利益共存、榮譽與共的戰略夥伴時,我們也就不愁自己的產品不能領導市場。 8、做培訓自己是專家 最後,幫助代理商不斷提高自身和員工的素質。對代理商進行培訓,提升素質,這好像是一個很普通的做法,雖然都是培訓,但這時自己就要有思路,我們得另闢捷徑。很多企業都在搞代理商培訓,但是往往精力花得不少,效果卻不理想。為什麼?關鍵的就是他們的培訓是否正是代理商所需求的。而我們做培訓則要嚴格把自己作為專業的培訓師來對待,因為在現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對代理商素質的提高不僅僅局限於培訓的表面形式上,更多的是注重培訓後的跟蹤服務,培訓是否對代理商的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代理商的經營團隊是否有真的提高,要使培訓變成促進代理商改進企業管理的有效推動力。
④ 企業和代理商之間真正的矛盾
企業和代理商之間總是存在著非常多的矛盾,作為一個老業務員,這種矛盾我是聽得比較多的,在公司里,聽領導說抱怨經銷商的不是:不聽他,牆頭草,風吹兩面倒,唯利是圖,不講誠信,沒有責任心,反正是好好一個人,被批成一個讓人深痛勿絕的奸惡小人。當去到代理商的時候,代理商對企業的牢騷也是大差不差,反正企業老闆那大都是一個剛愎自用,唯利是圖的大資本家。
從這個角度來看,其實企業和代理商果然還是非常般配的,正所謂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人,老實人不會一直被欺負,吃虧了我就不跟你玩了。而奸人和姦人之間,大家是互相算計,互相交手,針尖對麥芒,真可謂是斗個旗鼓相當其樂融融啊!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一方分出了高下,分出了輸贏,輸的那一方就不會在玩了,就跑了。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企業和經銷商的關系要想長期維持下去,其實並不是大家通常所說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贏,這種話基本上都是檯面上的漂亮話。要不然你去問廠家:你給經銷商再讓十個點的利潤可行?或者在問代理商:你給廠家在提升一倍的銷量可好?都不願意。廠家說的利潤已經是最薄了,比女人的底褲還薄。經銷商說我已經盡力了,吃奶的力氣都用上了,只能完成這么多。
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的呢?好吧,雙方做下來一起算筆帳吧:廠房,工資,稅收,管理費用,售後費用,設備折舊,公關費用等,最終一通算下來,大家都是虧本的,大家都是在做慈善,大家都是慈善家。當然,當代理商和廠家喝酒的時候,他們也許會說,我賺到錢了,感謝對方。這時候多半也是假話,感謝背後要麼就是要你多讓價格,要麼就是給你多漲銷量——沒錯,喝酒的時候也在斗呢,大家誰都沒有一句真話。
廠家和代理商之間最大的矛盾,就是互相不信任的矛盾。有人說,第三方機構,比如某寶的作用,就是破除這種廠家和代理商之間的不信任。其實是錯的,某寶加劇了廠家和代理商的不信任:為什麼你給我的價格比某寶賣的還貴呢?你為什麼在某寶上掛我的羊頭賣別人的狗肉呢?某寶上確實能買到物美價廉的東西,但是,某寶上更多時候可能會讓消費者買到的是「一分錢一分貨」的教訓,其實說教訓也不對,一分錢一分貨消費者也不吃虧呀,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沒有用一分錢買到兩分的貨,那就是失敗,就是吃虧了。
⑤ 生產商如何處理與代理商的關系
第一,充分保障經銷商的利潤空間。利潤是利益的根本,要保障經銷商的利潤空間,廠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 手:首先,通過季度獎勵、年終獎勵等政策,既可以調動經銷商的銷售積極性,又可以為經銷商帶來額外的利潤,但要注意採取相應的配套措施,以防止經銷商片面追求獎勵而大量積壓貨物;其次,通過提供合理的產品組合建議,增加經銷商的利潤空間,這樣做同時也可以避免經銷商代理競品給廠商帶來的不利影響。
第二,採取有效激勵措施,充分調動經銷商積極性。傳統的返點、折讓、賬期等方式,一方面會減少廠商利潤或增加廠商風險,另一方面也易導致經銷商為完成指標而大量積貨,造成不利影響,而通過間接激勵方式滿足廠商利潤之外的其他需求,往往會起到更好的效果。首先,廠商可以定期召開經銷商大會,經常走訪經銷商,通過溝通,了解經銷商需求並幫助解決
第三,通過有效的溝通和協調管理,減少沖突。首先,經銷商之間存在的竄貨等水平沖突,要求廠商制定統一的價格和促銷活動,平衡各地區差異;其次,對於廠商與經銷商之間存在的回款等方面的垂直沖突,廠商可以針對回款時間給予不同的扣點,激勵經銷商及早回款;最後,廠商還可以通過控制經銷商數量的方式,有效避免經銷商之間的沖突。
第四,管理好經銷商的下線客戶,有助於經銷商管理。關注經銷商的下線客戶,可以幫助廠商從微觀上找到銷量增減的原因和產品與市場的結合度,從而有針對性地為經銷商提供營銷建議。
總之,經銷商作為企業與市場連接的中介,在價值實現過程中不可或缺,廠商除了加強自身管理外,還必須關注並盡量滿足經銷商的需求,這樣才有可能實現廠商與經銷商的共贏。
⑥ 做食品代理商和廠家談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第一:在選擇產品方面,首先食品代理商在做代理之前肯定會先考察市場,也就是說,這款產品是否真的有很大的市場前途,以及這款產品,廠家在出產品的時候所面向的人群,要根據這些點來選擇產品。
第二:所選擇的產品是否獨特,而且後續在市場當中無法被模仿的產品,如果所代理的產品,在前期的銷售非常好,而過段時間突然就出現了跟本產品相同的產品,這樣代理過來的產品銷路就會被阻斷,從而就會慢慢失去這個市場,行業競爭是無法避免的。
第三:選擇產品的時候,也是選擇產品價格的時候,產品的價格也是投放市場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訂高了無人問津,定低了,必然會被認為是一款不好的產品,這其實首先是需要和廠家商量好的。
第四:要考察廠家的產品質量和廠家的信譽,食品行業最為重要的就是產品的質量問題,質量是食用品走向市場最為重要的保障。另外廠家的信譽也是最為重要的,廠家信譽的好壞,和自身代理是密切相關的。
第五:任何代理都是需要資本投入的,任何食品代理商都無可避免的會投入一部分資金,那麼代理商如何進行試銷最為關鍵,首先代理商需要進行小批量的進貨,然後觀察市場的整體情況,發展的好,那麼才繼續增進,這樣不至於讓自身損失太大。
第六:對於廠家和代理商來說,這兩者本身就是一種合作關系,並不是一種上下屬的關系,這要代理商搞明白,如果企業沒有做到在代理之前答應的事情,那麼完全是可以找廠家去處理的。
⑦ 代理商和經銷商如何區分
隨著網路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商品都以網路銷售的形式賣出去了。於是這些年來,就出現了很多代理商和經銷商。小編相信,其實有很多人還分不清到底什麼是經銷商?什麼是代理商?那麼,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
1、定義不同: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2、利潤不同: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
3、渠道不同: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
4、所有權不同: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而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5、流程不同: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
6、限制不同: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