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人事代理合同書
人事代理合同:指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提供人才招聘、技術培訓、保險繳納、職稱評定、用工關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資源服務。
其它法律問題,搜律伴,一對一的與律師交互。
『貳』 醫院的人事代理和合同分別是什麼
醫院的人事代理和合同分別是什麼?人事代理合同是指員工的檔案在當地人才服務中心存放,員工只佔用衛生局的人事編制名額,但這個編制不屬於個人,辭職後,就什麼都沒有了。合同指的應該是本院合同,是指員工跟醫院簽定的合同,一般都是醫院自主招聘員工所採取的一種勞務合同,當然這種合同一般都存在第三方勞務派遣的性質。另外,處了這兩種之外還有第三種編制。
『叄』 合同制和人事代理有什麼區別
1、簽訂合同的方式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不是與單位直接簽訂協議,而是與中介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工雖然不是單位的正式員工,但是是與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
2、待遇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的待遇不如合同工好,不論是工資還是福利,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的待遇是最差的。
3、穩定性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都是臨時工,按照單位的情況決定聘用還是不聘用。合同工相對於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相對穩定一些。
4、晉升空間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基本都是在底層工作,基本不會有晉升的機會。簽訂合同工的員工晉升空間相對大一些。但是與正式員工比較都是差很多的。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和合同工的約定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中都會有約定,工資發放金額、工作時間、五險一金等都會進行詳細的約定。不論是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還是合同工,都是沒有正式工好的。
(3)人事代理合同是什麼擴展閱讀
人事代理的社會作用有以下:
人事代理有利於促進企業人事管理事務的社會化。一些不屬於企業人事管理的社會事務,如檔案管理、戶籍管理、計劃生育管理、離退休管理等,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各個方面的體制改革,這些事務必須社會化,以減少企業負擔。
人事代理有利於促進人事管理事務的專業化。企業的所有的活動都要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人事代理通過專業化的、優質的人事事務服務,滿足了在競爭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務如果由企業自己承擔,遠不及由專門人事代理機構承擔成本低、效果好。
人事代理有利於企業人事管理的規范化。發展人事代理,將有利於企業形成科學的、較為規范的現代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肆』 "通過人事代理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
"通過人事代理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意思是: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提供的服務。
簽訂程序:
1、委託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材料。
2、代理審核對委託方申報的材料。
3、委託方與代理方簽訂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關方面索取人事檔案及行政、工資、組織關系等材料,並辦理有關手續。
5、人事代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以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共同遵守。
(4)人事代理合同是什麼擴展閱讀
個人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根據各自情況的不同,須向當地人才流動機構分別提交下列有關證件:
1、應聘到外地工作的人員
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聘用合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單位證明信(證明其單位性質、主管部門、業務范圍)等。
2、自費出國留學的人員
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原單位同意由人才流動機構保存人事關系的函件、出國的有關材料等。
3、辭職、解聘人員尚未落實單位的人員
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及辭職、解聘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
『伍』 關於人事代理合同
一 、什麼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現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政府人事部門所授權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接受各類用人單位或個人的委託,代為管理與辦理人事關系和人事業務,提供人事人才社會化服務的一種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 、人事代理由什麼部門承辦?
根據中組部 、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一下簡稱《暫行規定》 )、《邢台市人世代理暫行辦法》 (一下簡稱《暫行辦法》 )等文件精神,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是唯一承辦人事代理的機構,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開展人事代理業務。
三 、哪些單位和個人應辦理人事代理?
1 、市直國有企業改制為非公有制企業的,實行全員人事代理。沒有改制的,可以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新進人員實行人事代理;
2、 國有事業單位脫鉤改制的,要實行全員人事代理。實行聘用制改革的,可以根據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實行全員代理或只對新進人員及自行聘用的編外人員實行人事代理。
3、畢業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 、自謀職業或受聘到外地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
4、各類非公有制單位或民營科技實體 、民辦學校及其工作人員;
5、會計 、審計、 法律、 監理 、評估等社會中介、鑒證機構及其人員;
6、其他政策規定應實行人事代理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辦理人事代理有什麼用處?
單位辦理人事代理後,等於有了人事主管部門,個人辦理人事代理後,等於有了工作單位。
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為代理單位和個人提供以下服務:
1、保存人事檔案,代理人事關系;
2、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軍轉幹部)接受手續,大中專畢業生實習期滿轉正定級手續;
3、按照有關人事政策辦理檔案工資晉升,工齡計算及原身份保留;
4、為進市的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5、辭職辭退人員原工作身份的認定及檔案流動手續的辦理;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工人技術等級)的認定、考核和晉升的申報;
7、協助辦理社會統籌養老、待業、醫療等保險和退休手續;
8、辦理出國(境)政審手續以及到國(境)外求學深造的政審及相關手續;
9、代理黨、團組織關系的接轉、管理,開展組織生活;
10、負責委託人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為其辦理婚姻狀況證明;
11、按照有關規定為存檔人員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12、為存檔人員及時收集有關材料,整理入檔;
13、為存檔人員辦理流動手續;
14、查詢人才信息,發布招聘廣告,代為招聘人才;
15、為委託單位進行崗前教育,繼續教育,專業技術知識培訓;
16、協助委託單位制定人才發展規劃,擬定人事管理改革方案,提供人事政策咨詢和人才信息服務;
17、進行人才素質測評;
18、代理其他與人事人才工作相關的業務工作。
五、 應辦而不辦理人事代理對單位和個人有什麼影響?
單位如不辦理人事代理,相應的人事業務,如職稱評審 、各類資格認證、 人員正常流動、接受大 、中專畢業生,調整檔案工資等工作,因無主管部門蓋章,手續無法正常審批;大中專畢業生如不及時辦理人事代理,在涉及落戶口 、身份認定 、職稱評審、 工齡計算等方面均受到很大影響。 也就是說,應辦而不辦理人事代理,無法保障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希望能幫到你
『陸』 人事代理合同和勞動派遣合同本質區別有什麼不同
人事代理合同
第一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據管理需要,將全部或部分人事業務委託甲方依法辦理的服務業務。
第二 委託方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法人組織。
第三 代理方是指沈陽市人才中心所屬的、經授權的、依法從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業務的實體中介機構。
勞動派遣合同
是用人職工與單位簽訂的
『柒』 人事代理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麼不同
樓主是說和一個公司簽人事代理合同和簽正式的勞動合同的差別吧。
現在人事代理是一種很常見的管理方式。
就是一個企業把他們的員工,可能是全部,也可能是部分,與一個人事代理服務公司(比如外服等)簽勞動合同,由這個公司把這些員工派遣到這個企業來。
從理論上講,對員工沒損失。
從實踐上講,這樣一來,對企業來講,管理員工更方便(畢竟人事代理公司在管人方面更專業),對員工來講,好的企業,沒差別,差一點的企業,也都一樣,不是告企業,就是告這個代理公司。
『捌』 人事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人事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區別如下: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即勞動法律關系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而人事代理合同簽訂合同的方式不同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不是與單位直接簽訂協議,而是與人事代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2,主體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而人事代理合同主體之間只存在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
3,獲得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而人事代理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能獲得勞動報酬。
4,合同內涵不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而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提供人才招聘、技術培訓、保險繳納、職稱評定、用工關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資源服務。
5,用人單位義務不同。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用人單位強制性地給用人單位規定了許多義務,如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等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而人事代理合同的僱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6,勞動力支配權不同。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人事代理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玖』 人事代理合同,請問是什麼意思
人事代理合同:
指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提供人才招聘、技術培訓、保險繳納、職稱評定、用工關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資源服務。
基本服務:
組織員工篩選面試及招聘管理、負責招聘流程設計及會場安排;員工入職體檢、崗前職業安全培訓及技能提高培訓;企業社保帳戶開戶及轉移、變更及年檢手續;按照有關規定代收代繳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代收代付殘疾人保障金服務;企業公積金賬戶開會、員工公積金手續轉移、啟封、封存、繳費手續的辦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代理人員人事檔案;薪酬管理、薪資調查、代發薪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申報工作;員工離職管理、代辦離職手續及退工事宜;勞動爭議調解以及員工關系協調處理服務;員工違規違章調查取證、員工違規違章調查取證、員工背景調查服務;員工工傷申報、理賠、慰問、勞動能力鑒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