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委託代理律師需要什麼手續
相信很多朋友都有體驗,出門在外工作的,難免有的時候會纏上一些糾紛,而有些糾紛又在私底下扯不清說不明最後只有訴諸公堂。這時候就有律師出面進行一些溝通交流,那麼朋友們你們知道委託人委託律師的手續有哪些嗎?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此感興趣,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一一道來。『貳』 刑事案件怎麼請律師
刑事案請律師,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
1、借用網路可以訊速看到很多律師的資料,然後選擇以刑事辯護為主要業務的律師。(業務專長不能超過三個)。律師行業也是分專業的,什麼案件都做的律師,如今已經行不通,真正有建樹的律師,其專注的往往只是兩三個,甚至一個法律領域。當事人在挑選刑事辯護律師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你准備選擇的律師,其專長是哪個方面?刑事業務是不是他的特長專業。可以在網上多查詢相關資料全面了解。
2、律師的實踐經驗如何,也是非常關鍵的。律師的法學功底和實踐經驗是非常必要的。聘請刑事辯護律師應當注重其實踐經驗,看其是否辦理過相當數量的案件,效果如何?一般而言,對於刑事辯護工作,辦理過一定相當數量的刑事案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也並非說年齡越老的律師就越好,也有不少老律師思維僵化、教條、也是一個客觀現實,通常,業務專注於刑事方面五、六年左右,就可以說比較成熟的刑事律師。
3、律師費用,我們都想以最優惠的價格請到一個得力的刑事律師,但是有一個原理,價值決定價格;專業和負責的刑事律師可能費用也不會太低;所以不要以律師費來取決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叄』 刑事案件怎樣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抓,也即犯罪嫌疑人在押,此時其若想委託辯護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有權自行辯護外,還有權委託法律規定的其他人為自己辯護,這種委託權是辯護權中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
2、限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辯護人的人數,即每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委託一人或二人擔任辯護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不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分別聘請一人或二人作為自己的辯護人。這樣規定,主要是加強可操作性,防止執法中出現只許請一個辯護人或請很多辯護人的問題,「一至二人」是根據辯護的實際需要確定的。
3、規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聘請以下三種人擔任辯護人:
(1)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監護人」是指承擔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利進行監督、保護職責的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等。「親友」的含義比較廣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屬和朋友,這里的親屬不僅指近親屬,也包括遠親。規定「親友」可以作為辯護人,主要是考慮到這些人與委託人有一定關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信賴的人。
第二款規定了不得擔任辯護人的情形。即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其中「正在被執行刑罰」的人,是指經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和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以及判處罰金未繳納的人。「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是指依照法律對其採取拘留、逮捕、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和依照法律被治安拘留、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等人身自由被剝奪或者受到限制的人。
天津行通律所-全國優秀律所
『肆』 請律師需要些什麼流程
聘請律師的流程:
一、 根據自身情況、擬解決的問題,作出是否委託律師的初步決定。
二、 如果有意委託,請與律師或律師助理聯系,安排洽談、簽約時間。
三、 簽約之前,請准備好身份證、證據材料及相關的費用(以便在簽約後迅速開始工作)。
四、 與律師事務所簽署《委託代理合同》,並簽署《授權委託書》。
五、 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用,律師事務所開具發票。
六、 向律師如實陳述詳細案情,並提交證據資料。
七、 律師搜集、整理證據,確定代理方案。
八、 案外調解(若案情需要或委託人特別要求)。
九、 律師製作法律文書,進入訴訟程序。
十、 律師參加舉證、質證等訴訟程序。
請律師幫助之前,當事人要做的准備工作主要有:
1、將自己所有的有關案情材料整理出來,使律師能夠逐步了解案情。
2、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還必須向律師如實陳述案情,不得隱瞞、誇大或縮小,既要如實講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實陳述自己不利的一面,這樣就可以使律師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依法進行辯護或者代理。
3、對於自己不便查找的有關證人或其他證據材料,可以將有關情況提供給律師,由律師幫助調查和取證。律師作為法律工作者,同樣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作為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不應提出一些無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對於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的當事人,律師可以拒絕接受聘請。
網路-律師執業行為規范
『伍』 委託律師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與律師事務所辦理委託手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與律師事務所辦理委託手續主要是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以明確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關系。《委託代理合同》應寫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律師事務所指派辦理此案的律師姓名,並由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簽名、蓋章,註明合同訂立日期。合同中要注意明確約定收費項目、數額和時間,如一審收律師費多少,二審收律師費多少(如聘請同一律師,一般為一審收費的一半)。如代他人聘請律師,應當向律師事務所提交有關委託聘請律師的證明文件,律師事務所方可接受聘請。
2、與指定的律師簽訂《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主要是明確代理許可權,該文書是提交給司法部門的。代理許可權有一般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所謂一般代理就是僅代理一般的訴訟權利,如起訴、應訴權、申請迴避權、提供證據權、辯論權等。所謂特別授權代理是指與實體權緊密聯系的訴訟權利代理,如承認、放棄、變更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訴等。如果委託人只授予律師一般的訴訟權利可以在授權委託書中載明,訴訟代理人不得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如果委託人願意授予代理律師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權利,必須在授權委託書中註明,此即所謂「特別授權」。因為,人民法院在審查授權委託書時,若發現只寫有「全權代理」字樣,即判定委託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其所以這樣嚴格規范,目的是杜絕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越權,避免被代理人或者對方當事人可能的纏訟。
3、交納聘請律師費。律師的法律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因此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必須交納一定的律師費用。一般由律師事務所根據《律師收費試行辦法》的規定,依照承辦業務的繁簡程度,需時長短和訴訟標的的多少等實際情況,向當事人收取規定幅度內的辦案費用。當然,如果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確實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當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法律援助。目前,律師個人不得私自接收聘請和自行收取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