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產中介資質
法律分析:(1)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由專職房地產經紀人或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出資;(2)有5名以上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並登記注冊的專職房地產經紀人和5名以上取得經紀執業人員資格的人員,10名以上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證書》並登記注冊的專職房地產經紀人協理;(3)年經營、代理交易房地產價值1000萬元以上;(4)固定辦公場地300平方米以上,並建有計算機網路,設有兩個以上分支經營點;(5)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