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代理人
問題一:代理人是什麼意思?怎樣的概念? 代理人就是自己當老闆然後代理一個產品!(僱用一個人來管理員工和店裡的一切,那麼這個人是代理人嗎?)那隻能算是主管不算代理.至於他的薪水就要看你的成本核算
問題二:什麼是職務代理人? 職務代理人就是在請因事不能從事本職工作期間,代理行使你的職權和履行你的義務者
問題三:什麼是委託代理人,什麼是被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authorized agent),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託,行使訴訟代理權,代為訴訟行為的人,委託代理人一般情況下是通曉法律的人士或律師。授權他人以自己名義從事某種法律行為,但自己直接承擔權利和義務的人,稱為被代理人。
問題四:代理人是什麼意思呢 代理人[dài lǐ rén]
受當事人委託,代表其處理具體事務或進行某種活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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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你解答,如有幫助請採納,
如對本題有疑問可追問,Good luck!
問題五:委託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沒有空或者不想出面做一件事,就拜託其他人幫你去完成這件事,這個幫你做的人就叫委託代理人,可以去公證也可以寫委託代理書
問題六:什麼是被代理人 就是你如果要幫我代理
你是代理人,我就是被代理人
問題七:什麼是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託,行使訴訟代理權,代為訴訟行為的人,委託代理人一般情況下是通曉法律的人士或律師。
問題八:什麼是訴訟代理人,哪些人可以擔任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是指依照代理權,以當事人名義代為實施或接受訴訟行為,從而維護該當事人利益的訴訟參與人,訴訟代理人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許可權,稱為訴訟代理權。
我國可以擔任委託訴訟代理人的人員有下列幾種:
1、律師,根據我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是指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與其他訴訟代理人相比,律師具有較為豐富的法律知識、訴訟經驗,能夠較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目前律師已成為訴訟代理人的主體部分;
2、當事人的近親屬,當事人的近親屬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他們與當事人的關系密切,對案情也比較了解,由他們擔任訴訟代理人能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有關社會團體或當事人單位推薦的人,這是我國代理制度的獨特性,有關的社會團體擔任訴訟代理人,是以團體推薦的人的名義代理訴訟,以便反映團體的意志,比如婦聯可以推薦其工作人員作為某個婦女在訴訟上的代理人,以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工會可以推薦其工作人員作為某個會員在訴訟上的代理人。
4、經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這是一條彈性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對委託訴訟代理人未作特別的限制性規定,除上述人員以外,當事人還可以委託其他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但為了避免當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並保障訴訟的順利進行,其他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必須經過法院的許可,法院對這類訴訟代理人的知識、能力等進行審查,以確定其是否能擔任訴訟代理人。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實施意見第68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法院認為不宜作為訴訟代理人的人,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這兩類人無訴訟行為能力,因此不能做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制度的設立是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對於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也不能做訴訟代理人。還有法院認為不宜作為訴訟代理人的人,這是一條彈性規定,至於哪些人不宜作為訴訟代理人,在司法活動中由法院決定,現實生活是多變復雜的,做此規定符合我國國情。
問題九:如何區分代理人與被代理人? 代理人是指根據委託人的授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代其辦理相關事務的人。這里的委託人在法律上也稱為被代理人。
本例中,王某是委託人即為被代理人,李某接受委託為代理人。
問題十:什麼是保險代理人? 為保險公司代理銷售保險的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勞動合同。但享受保險公司提供的培訓。主要收入觸源於銷售保險產品獲得的傭金,獎金等。
② 代理點與代理人的區別是什麼
代理點與代理人的區別最明顯的在於代理點是一個機構或者一個地點,而代理人是一個個體或者個人,是代理點所管理的員工。就相當於一個公司和公司員工的區別。下面我巧頃們就詳細的來為大家介紹一下代理點和代理人的區別,希望能夠為大家真正的解疑答惑。
一、代理點與代理人的區別
最通俗的一個說法,代理點一般是代理商或者是代理人建立的一個機構。一個代理機構下可能有多個代理人。
比如有些國家的廠商和跨國的托拉斯集團公司,在國外指派特約代理,為其推銷技術性的工業產品或為其提供技術和維修服務的服務站點。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仔寬嘩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
二、以保險行業為例談代理點和代理人的區別
代理人是指的通俗稱的業務員,保險法叫做保險推銷員。
機構應該叫保險代理機構,分為專業代理機構和兼業代理機構,專業代理機構一般包括保險公司的銷售念行部(既營業區)和保險中介公司,兼業代理機構一般是指銀行等兼營保險代理業務(也稱為第三方代理機構)。
很多行業現在都有代理點和代理人了,所以大家理解起來也不會太難。總的來說就是機構和人的區別。
③ 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代理最白話的說就是:把開發商的商品,用你的名義作銷售的一種行為,叫做代理.
以下的解釋我認為比較全面,你可以參考: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其作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如簽訂合同及其它與交易有關的事務等)。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託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行事。代理雙方屬於一種委託和被委託的代銷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
一般代理又稱傭金代理,是不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可選定一家或幾家客戶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代銷商品的實際數量按協議規定的辦法付給傭金,委託人可直接與該地區的買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傭金。
獨家代理是委託人給予代理商在規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該指定地區和時間內,不得委託其他第二個代理人,獨家代理與包銷方式下的專營權不同(參見包銷),獨家代理下的專營權指的是專門代理權,商品出售前所有權仍歸委託人,由他負責盈虧。
另外,除另有規定外,委託人也可直接與指定地區的買主進行交易,但這一部分商品交易仍應向獨家代理商計付傭金。
總代理是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託人進行全面業務活動,除代表委託人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還可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
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
④ 保險公司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根據《保險法》第117條規定: 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傭金,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 保險代理機構包括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拓展資料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授權,代理其經營保險業務,並收取代理費用的人。保險代理人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以保險人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包括招攬業務的宣傳推銷活動,接受投保,出立暫保單或保險單,代收保險費,代理查勘理賠等。代理費用通常根據業務量比例支付。根據業務范圍不同,保險代理人可分為總代理人、地方代理人與兼業代理人等。代理的方式有隻為一家保險公司代理業務的專用代理,獨立經營可同時為多家保險公司代理業務的獨立代理等。
兼業代理人
兼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受保險人委託,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指定專用設備專人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主要有行業兼業代理、企業兼業代理和金融機構兼業代理、群眾團體兼業代理等形式。
個人代理人
個人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辦保險業務並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個人。個人保險代理人又分為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和保險營銷員。
獨立代理人
獨立個人代理人制度是營銷制度的一個很好的補充,也是近年來新出的一個,相對傳統營銷制度,它的優點是層級非常少,可以直接對接保險公司,避免了過去體制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另外,獨立個人代理人也能給優秀的個人代理人提供一個更有利於個人事業發展的模式。
⑤ 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主要是保險公司)的委託授權,代理其經營保險業務,並收取代理費用的人。1992年,保險代理人制度被引入我國,自此掀開了國內保險業個人營銷大發展的時代。個險渠道迅速成長為第一大保費貢獻渠道,驅動保險業快速發展,30年間保費收入呈現指數級增長。
保險代理人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以保險人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包括招攬業務的宣傳推銷活動,接受投保,出立暫保單或保險單,代收保險費,代理查勘理賠等。代理費用通常根據業務量比例支付。
在西方發達國家,保險代理人在保險業發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英、美、日等國約有80%以上的保險業務是通過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招攬的。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國保險公司在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執業登記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770萬人。 這一數字同比2020年同期的971.2萬人減少近200萬人,同比2020年年末的843萬人減少7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