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理律師費用收取標准
律師費的收取標准如下:
(一)代理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
1.不涉及產權關系的,收費標准為5000-30000元/件。
2.如涉及產權關系,收費比例按以下標准採用級差累進制計算:
(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5%,不足5000元的每件5000元;
(二)人民幣10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部分為4.2%;
(三)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的為4%;
(四)10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的3%;
(五)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部分為2%;
(6)1000萬元至2000萬元(含2000萬元)為1.2%;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部分為1%;
(8)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0.5%。
3.以上兩項收費標準是民事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准。單獨代理二審、發回重審、再審案件、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執行或撤銷仲裁裁決,可按上述一審收費標准收費。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如果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審理階段,可以給予優惠。同時,代理反訴和反訴,反訴和反訴的費用可參照民事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准,按標的額收取。
4.涉外案件:涉外案件(含涉港澳台案件)收費標准可參照一審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准收取。如果涉及外文法律服務,可以按上述標準的1至5倍收取。經委託人同意,律師事務所也可以咨詢外國或港澳台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處辦理類似法律事務,與委託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
5.對重大、疑難、復雜、異地的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民事訴訟案件一審階段收費可提高1至5倍。
下列案件是重大、疑難、復雜的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
(一)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案件;
(二)三人以上共同訴訟案件;
(3)知識產權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商譽糾紛、名譽糾紛等案件;
(四)取證困難的案件;
(5)新的案件類型;
(6)涉及兩個以上法律關系的案件;
(七)涉及專業知識的案件,只能由非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協助辦理;
(八)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認為重大、疑難、復雜的其他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
6.在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中,除國家規定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案件外,均可實行風險代理收費。風險代理費根據爭議標的的金額、實現代理目標的難易程度、代理工作覆蓋的訴訟階段等因素協商確定。如果涉及財產關系,建議不高於爭議標的總額的30%。
7.案件執行:根據執行標的金額,可按一審階段標准收取費用或根據案件情況收取風險代理費。
8.代理民事申訴案件,可以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准,也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2)行政案件
1.代理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聽證等費用。參照上述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執行。
2.代理行政案件的申訴,參照民事申訴案件的收費標准。
(3)非訴訟業務收費
涉及以下非訴業務的,可以參照以下標准收費:
1.法律盡搭辯隱職調查、債券灶悄發行、上市等。:
(1)法律盡職調查5萬元/件;
(2)債券首次發行10萬元/張;
(3)新三板掛牌20萬元/張;
(4)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100萬元/張。
2.對於證券業務、投融資、並購重組、企業改制等其他非訴訟業務。,每件收費不低於5萬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可以參照以下標准,採用差別累進制計算收費金額:
(1)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部分為1%,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收取;
(2)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為0.6%;
(三)5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的部分為0.3%;
(4)超過1億元的部分為0.1%。
3.擔任破產管理人的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確定收費標准。
(四)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採用年定額收費的,年費可根據律師實際和預期工作時間、咨詢單位上一年度營業額、咨詢單位法律風險程度、律師事務所成本、律師法律服務水平等因素確定,可按以下標准收取:
(1)擔任個體工商戶、自然人常年法律顧問,3-10萬元/年。
(2)擔任中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8-30萬元/年不知廳等。
(3)擔任大型企業、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顧問,20-60萬元/年不等。
(4)擔任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常年法律顧問,1萬元至20萬元/年不等。
(5)前述業務可根據實際情況按時間收費,時間收費標准為300元-3000元/小時。
(六)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檔案檢索費、翻譯費、差旅費、交通費、跨境通訊費、郵寄費、專家或專業機構的咨詢論證費等。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生的,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雙方協商解決。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1901/19/162724336.jpg
B. 律師代理費怎麼算的
律師代理費的收費標准如下:第一為當事人與對方不存在財產爭議的案件。律師代理費收費標准為六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沒有涉及到財產的設外地的案件,律師代理費收費標准為兩萬元以上;第二為代寫或審查法律文書,收費標准為每份文書六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第三為當事人請律師作見證。收費標准為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C. 律師一般代理收費標准
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虧簡、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2、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 法律意見書 :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碼悄商收費。
司法鑒定 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 訴訟 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准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遲空渣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