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理出口業務如何辦理收匯及退稅
出口貨物,分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
自營出口模式下,由出口企業自行收匯和辦理出口退稅,那麼委託代理模式下該如何辦理呢?
代理出口有四種業務模式:委託代理出口、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合法的假自營真代理出口、一般代理企業的非法的假自營真代理出口、買單出口
一、委託代理
即出口商與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協議,委託代理公司出口並報關。根據外匯政策,必須由誰報關出口誰收匯,故由代理公司收匯,代理公司結匯後再支付給委託公司(也可以直接支付外幣,但強烈建議按人民幣結算)。代理公司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給委託方(若出口的貨物屬於取消退稅改為征稅的,委託方需要開具委託出口貨物證明給代理公司),由委託方自行退稅(注意如果是沒進出口權的商貿企業委託出口的只能免稅或征稅)
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假自營真代理
指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委託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並報關的,生產企業把貨物開具專用發票給外綜企業,由外綜企業申請退稅並收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生產企業才可以操作,並且是生產企業自產貨物,並已經銷售給國外客戶,與客戶約定由外綜企業代理出口。實際上,很多外貿企業委託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時也按這種模式,但都會偽裝成是外貿企業的供貨商工廠直接與外綜企業簽訂合同並直接開具貨物發票給外綜企業,來偽裝成是生產企業直接委託出口。
三、一般代理企業的非法假自營真代理模式
這類模式是通過非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理出口,但為了退稅方便,出口商也把貨物專用發票開給代理企業由代理企業退稅並收匯。出口商會與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協議來確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同時還會簽訂銷售合同,即把代理出口偽裝成是出口商把貨物內銷給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以「自營」名義出口退稅。
該模式在出口退稅是不允許的。
四、買單出口
指出口企業購買其他企業(賣單公司)的報關單據,並以賣單企業的名義出口報關。賣單公司在無貨物出口的情況下取得其他企業的報關信息,然後通過虛開貨物發票、通過地下錢庄或其他途徑購買外匯打入公司賬戶,來騙取出口退稅。
這類出口業務出口商不能退稅,收匯多是有離岸公司收。非法操作,注意風險!
Ⅱ 外貿公司代理出口退稅流程
外貿公司代理出口退稅流程
1、外貿出口企業必須開立基本戶,待核查戶,美元戶的銀行賬戶。
2、外貿出口企業必須到外匯管理局辦理企業名錄登記。(有關事項到外匯管理局網站查詢)
3、報關出口後四十五天左右取得報關單,報關單要到電子口岸上申報提交,並下載報關單信息。
4、最好在取得報關的預錄單信息後在開購貨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與報關單上的信息相符,並到抵扣聯認證系統中認證並通過。
5、當有收齊貨款並結匯的銀行收入申報表(上有申報流水號),有專用增值稅發.票認證並通過,有自製的出口發.票,有下載好的報關單信息,有已入賬的出口收入記賬憑證和結轉成本的記賬憑證,就可以到出口退稅軟體上做預申報錄入(導入報關單信息及錄入操作),並做成預申報信息的U盤文件去國稅出口退稅科辦理預申報。
6、預申報通過後,在回來做反饋信息處理,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在轉做正式申報,打出報表,做出正式申報的U盤文件到國稅退稅科辦理正式申報。正式申報成功後,兩到三個月收到出口退稅款。不退稅的部分轉成本。
要成功退稅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必須單證齊全,必須收齊貨款(特殊情況的有特殊規定,如信用證等),購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品名、規格、數量、單位都必須與報關單上的信息一致,如果單位不一致的,也要在報關單上有標志,還有增值稅進項稅專用發.票必須認證通過才可以辦理出口退稅,否則都退不了稅。
Ⅲ 代理出口退稅操作模式有哪些
一、企業出口退稅辦理流程出口退稅的操作明細流程:1、進出口貿易公司通過登陸電子口岸執法系統,選擇進入出口收匯選項,領取核銷單申領;2、進出口貿易公司需要憑申領過的電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業核銷單纖轎介紹信》(需要加蓋企業公章)前往外匯管理局領取紙質核銷單;3、進出口貿易公司通過登陸電子口岸執法系統,選擇出口收匯選項點擊口岸備案進行紙質核銷單備案;4、進出口貿易公司辦理報關手續;5、進出口貿易公司填寫出口商品專用發票,此發票需要前往國稅局領取;6、進出口貿易公司通過出口退稅退免稅申報軟體進行數據錄入並列印兩份進行提交征免申報,分別提交至外匯局以及出口單位;7、進出口貿易公司進行企業交單,需要通過電子口岸執法系統選擇進入出口收匯選項;8、進出口貿易公司進行網上核銷申報,需要列印出出口收匯批次核銷信息登記表;9、進出口貿易公司進行工行出口收匯核銷,需要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銷金額;10、進出口貿易公司前往外匯局辦理收回核銷,需要提供核銷單、報關單、工行蓋章的核銷單、出口收匯批次核銷信息登記表以及電子口岸IC卡;11、進出口貿易公司通過網上申報進入國稅系統輸入報表以及納稅申報表;12、進出口貿易公司將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系統中的免稅數據上傳至國稅網站;13、進出口貿易公司將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系統進行退稅申報,申報成功後另存入U盤備份;14、進出口貿易公司准備出口退稅紙質材料(具體見出口退稅資料封底)並帶U盤到國稅局申報;15、進出口貿易公司等國稅局電話通知拿退稅批復;16、進出口貿易公司等國稅局電話通知,攜帶退稅皮膚以及公司公章及印鑒章去國稅局辦理退稅申請手續;17、進出口貿易公司辦理過退稅手續,一周內銀行將從國家金庫里撥入賬款至公司帳戶嗎,自此出口退稅完畢。二、免稅申報應如何操作第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要求,「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以及電子數據。出口貨物報關單、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等留存企業備查的資料、應按出口日期訂成冊。「因此,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不再需要進行免稅的錄入申報。第二,一般納稅人免稅申報涉及的報表有《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主表。
一、代理出口業務的概念代理出口是指外貿企業或其他出口企業,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辦出口貨物銷售的一種出毀廳肆口業務。代理出口業務的特點是,受託單位對出口貨物不作進貨和自營出口銷售的帳務處理,不負擔出口貨物的盈虧。在代理出口業務中受託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委託企業屬自營出口銷售。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辦理規定委託代理出口業務,1995年7月1日起由受託方辦理退稅改由委託方辦理退稅,受託方向委託方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在一般情況下,《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託代理出口企業在代理出口貨物已實際結匯後,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機關應及時錄入證明的有關內容,並與有關電子數據核對無誤後出證。在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受託代理出口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1、委託代理出口協議;2、受託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3、出口貨物外銷發票;4、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委託方收匯核銷的除外。出口企業將代伏握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出口貨物一並報關出口或收匯核銷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三、委託代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一)准予辦理退稅的企業范圍及貨物范圍1、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含擴散產品、協作生產產品、國家稅務局國稅發[1991]003號文件規定的貴重貨物);2、有出口經營權的商業、物資、供銷、外貿、工貿等企業收購的按規定準予退稅的貨物。對無出口經營權的流通性公司經營的貨物及生產企業外購貨物委託出口企業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辦理退稅。委託方在申請辦理退(免)稅時,必須提供下列憑證資料:⑴代理出口貨物證明;⑵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⑶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受託方收匯核銷的除外;⑷代理出口協議(合同)副本;⑸出口貨物銷售明細帳;受託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並報關或收匯核銷的,委託方申請退稅時必須提供經受託方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簽章後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或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復印件。(二)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計算,根據退稅稅款歸屬原則,應在代理出口貨物的委託方進行。
Ⅳ 怎樣代理出口退稅,出口退稅計算公式怎麼算
1、如果外貿公司給你們代理,並提前墊付退稅給你們,他們付給你人民幣應該是結匯金額+退稅-代理費用
2、開票金額正常就是他們給你人民幣的金額。
3、以下是計算方式以及內容:
首先,開票金額計算標准公式:(收匯RMB-代理費-費用)*1.17/[1+(征稅率-退稅率)],一般征稅率是17%。
運雜費可以由貨代的發票扣除。
可以參考以下表格:
Ⅳ 代理貿易公司出口退稅
代理貿易公司出口退稅
代理出口是指外貿企業或其他出口企業,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辦出口貨物銷售的一種出口業務。那麼貿易公司代理出口退稅是怎麼樣的?
1.出口貨物退稅企業應在其出口貨物裝載的運輸工具辦結海關手續後,向其報關的 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的退稅專用報關單(淺黃色)。出口貨物在口岸海關直接辦理出口手續的,由企業在口岸海關辦理。出口貨物在內地海關報關後轉關至口岸海 關出口的,內地海關在收到口岸海關的轉關的通知單回執後,才予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海關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價格等簽發出口貨物專用報關單, 並按規定收取簽證費。海關簽發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的時間為:裝載出口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海關手續之日起,至海關放行貨物之日起的六個月內。
2.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在出口貨物實際離境後,因此,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出口貨物要待貨物提取出倉庫並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後,海關才能簽發出口貨物退稅裝用 報關單。通過轉關運輸方式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貨物,企業應在貨物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後,向處境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3.提取出口保稅倉庫貨物銷售給國內企業或三資企業進行深加工產品復出口的,海關按結轉加工的有關規定辦理,不予簽定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4.企業遺失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可以補辦,補辦時間為自該出口貨物辦結海關出口監管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補辦時,企業應先到主管其出口退 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申請,稅務機關經核實出口貨物確實未辦理過退稅後,簽發《關於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企業得到《報告》後,應該到出 口貨物原簽發海關去辦理補辦報關手續。海關憑《報告》補簽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5.企業開展進料加工業務出口貨物辦理出口退稅,必須持外經貿主管部門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部門審核簽章,稅務部門逐筆登記並將復印件留存備查。海關憑有主管出口退稅稅務部門印章的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方能辦理出口料件“登記手冊”。企業因故未能執行進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記手冊”或海關 證明到主管稅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6.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對1994年1月1日以後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出口貨物,符合《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在辦結海關出口手續後,可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章。
7.出口貨物遇特殊情況發生退關或退運,如海關已簽發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報關人需將該報關單退交海關;如企業以交國家稅務局辦理了退稅手續,則應向稅務局申請《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在辦理退關或退運報關時隨報關單等一並遞交海關,才予辦理退關或退運。
8.對出口企業違法騙取退稅的行為,由海關和稅務機關按有關規定分別處理。
1、工廠開成品增票給公司,公司跟工廠之間形成內貿關系,公司操作出口報關,收匯動作,結匯把成本(工廠發票金額)給到工廠。公司拿著報關單,退稅聯,發票申請退稅。公司在這里充當了一個代理的角色(目前市場上的代理公司都是這種模式)。
2、工廠開票給公司,公司抵扣掉,自己有進項,還是以公司名義操作出口報關,結匯,核銷,拿著報關單,退稅聯直接向國稅局申報退稅,不用發票了。
1.外貿企業以及實行外貿企業財務制度的工貿企業收購貨物出口,其出口銷售環節的增值稅免徵;
2.其收購貨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貿企業在支付收購貨款的同時也支付了生產經營該類商品的企業已納的增值稅稅款,因此,在貨物出口後按收購成本與退稅率計算退稅退還給外貿企業
3.征、退稅之差計入企業成本。
4.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註明的進項稅額和退稅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一、代理出口業務的概念
代理出口是指外貿企業或其他出口企業,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辦出口貨物銷售的一種出口業務。代理出口業務的特點是,受託單位對出口貨物不作進貨和自營出口銷售的帳務處理,不負擔出口貨物的盈虧。在代理出口業務中受託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委託企業屬自營出口銷售。
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辦理規定
委託代理出口業務,1995 年7月1日起由受託方辦理退稅改由委託方辦理退稅,受託方向委託方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在一般情況下,《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託代理出口企業在代理出口貨物已實際結匯後,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機關應及時錄入證明的有關內容,並與有關電子數據核對無誤後出證。在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受託代理出口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
1、委託代理出口協議;
2、受託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3、出口貨物外銷發票;
4、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委託方收匯核銷的除外。
出口企業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出口貨物一並報關出口或收匯核銷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委託代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
(一)准予辦理退稅的企業范圍及貨物范圍
1、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含擴散產品、協作生產產品、國家稅務局國稅發[1991]003號文件規定的貴重貨物);
2、有出口經營權的商業、物資、供銷、外貿、工貿等企業收購的按規定準予退稅的貨物。
對無出口經營權的流通性公司經營的貨物及生產企業外購貨物委託出口企業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辦理退稅。
委託方在申請辦理退(免)稅時,必須提供下列憑證資料:
⑴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⑵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⑶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受託方收匯核銷的除外;
⑷代理出口協議(合同)副本;
⑸出口貨物銷售明細帳;
受託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並報關或收匯核銷的,委託方申請退稅時必須提供經受託方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簽章後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或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復印件。
(二)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
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計算,根據退稅稅款歸屬原則,應在代理出口貨物的委託方進行。
1、委託方是生產企業的退(免)稅規定
若委託方是生產企業(不論生產企業是否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其委託代理出口貨物比照生產企業的自營出口貨物,分別不同情況按“先征後退”或“免、抵、退”辦法計算退(免)稅款。
若委託方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其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2、委託方是有出口經營權的其他企業的退稅規定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委託方是有出口經營權的其他企業,如外貿企業、工貿企業等,代理出口貨物的應退稅款,應依據該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金額和相關退稅率計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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