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法典規定代理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具體如下:
1、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2、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九條 代理人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
轉委託代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代理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以及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轉委託代理未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B. 代理人有哪些成為常見的幾種代理人類型介紹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代理主要包括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以及委託代理三種類型。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代理權而進行的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據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權根據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行為而產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C. 哪些人可以成為法定代理人
一、什麼是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訴訟活動只能由其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進行訴訟活動。法定代理人是全權代理,其法律地位相當於當事人,其代理許可權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權利。
法定代理一般適用於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其他無訴訟行為能力的行政訴訟原告和第三人,而不適用於被告行政機關,只有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才可以作為其法定代理人。
二、法定代理人的特點
1、法定代理產生的依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委託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權是由委託人通過委託授權而產生的,而法定代理權的產生是不以當事人的個人意志為條件的,而是直接源於法律的規定。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范圍也是由法律規定的,而且一般都屬於普通代理或全權代理,沒有代理許可權范圍的特殊限制。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則取決於委託授權書的規定,既可以是全權代理,也可以是特別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託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理委託人進行法律行為。
3、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往往存在某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這種特定拿櫻的血緣或親緣關系正是法定代理產生的基礎。
三、民法典中對法定代理人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二條: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消配叢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有別於委託代理的就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賣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D. 民法典的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代理人有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協議代理人等的區別,法定代理人是指由法律規定的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依法為被代理人處理民事法律行為,那麼民法典的法定代理人是怎樣的?我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