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代理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貨代
Forwarder, Freight Agency
1、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隊會運代理的定義是 :根據客戶的指示 ,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貨物的人,其本人並非承運人。貨代也可以這些條件,從事與運送合同有關的活動,如儲貨、報關、驗收、收款。
2、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定義是: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代業務。
國際貨代企業作為代理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託,以委託人或自己的名義辦理有關業務,收取來代理費或傭金的行為。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託,簽發運輸單證,履行運輸合同並收取運費和服務費的行為。
貨代的服務對象
從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基本性質看,貨代主要是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就有關貨物運輸、轉運、倉儲、裝卸等事宜。一方面它與貨物托運人訂立運輸合同,同時他又與運輸部門簽訂合同,對貨物托運人來說,他又是貨物的承運人。目前,相當部分的貨物代理人掌握各種運輸工具和儲存貨物的庫場,在經營其業務時辦理包括海陸空在內的貨物運輸。
國際貨代所從事的業務主要有:
一、為發貨人服務 貨代代替發貨人承擔在不同貨物運輸中的任何一項手續:
1、以最快最省的運輸方式,安排合適的貨物包裝,選擇貨物的運輸路線。
2、向客戶建議倉儲與分撥。
3、選的可靠、效率高的承運人,並負責締結運輸合同。
4、安排貨物的計重和計量。
5、辦理貨物保險。
6、貨物的拼裝。
7、裝運前或在目的地分撥貨物之前把貨物存倉。
8、安排貨物到港口的運輸,辦理海關和有關單證的手續,並把貨物交給承運人。
9、代表托運人/進口商承付運費、關稅稅收。
10、辦理有關貨物運輸的任何外匯交易。
11、從承運那裡取得各種簽署的提單,並把他們交給發貨人。
12、通過與承運人於貨運代理在國外的代理聯系,監督貨物運輸進程,並使托運人知道貨物去向。
二、為海關服務 當貨運代理作為海關代理辦理有關進出口商品的海關手續時,它不僅代表他的客戶,而且代表海關當局。事實上,在許多國家,他得到了這些當局的許可,辦理海關手續,並對海關負責,負責早發定的單證中,申報貨物確切的金額、數量、品名,以使政府在這些方面不受損失。
三、為承運人服務 貨運代理向承運人及時定艙,議定對發貨人、承運人都公平合理的費用,安排適當時間交貨,以及以發貨人的名義解決和承運人的運費賬目等問題。
四、為航空公司服務 貨運代理在空運業上,充當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議空運貨物為目的,而制定的規則上,它被指定為國際航空協會的代理。在這種關繫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貨運手段為貨主服務,並由航空公司付給傭金。同時,作為一個貨運代理,它通過提供適於空運程度的服務方式,繼續為發貨人或收貨人服務。
五、為班輪公司服務 貨運代理與班輪公司的關系,隨業務的不同而不同,近幾年來由貨代提供的拼箱服務,即拼箱貨的集運服務已建立了他們與班輪公司及其它承運人(如鐵路)之間的較為密切的聯系,然而一些國家卻拒絕給貨運代理支付傭金,所以他們世界范圍內爭取對傭金的要求。
六、提供拼箱服務 隨著國際貿易中級裝運輸的增長,引進集運和拼箱的服務,在提供這種服務中,貨代擔負起委託人的作用。集運和拼箱的基本含義是:把一個出運地若干發貨人發往另一個目的地的若干收貨人的小件貨物集中起來,作為一個整件運輸的貨物發往目的地的貨代,並通過它把單票貨物交各個給收貨人。貨代簽發提單,即分提單或其他類似收據交給每票貨的發貨人;貨代目的港的代理,憑初始的提單交給收貨人。拼箱的收、發貨人不直接與承運人聯系,對承運人來說,貨代是發貨人,而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貨人。因此,承運人給貨代簽發的是全程提單或貨運單。如果發貨人或收貨人有特殊要求的話,貨代也可以在出運地和目的地從事提貨和交付的服務,提供門到門的服務。
七、提供多式聯運服務 在貨代作用上,集裝箱化的一個更深遠的影響是他介入了多式聯運這是他充當了主要承運人並承擔了組織一個單一合同下,通過多種運輸方式進行門到門的貨物運輸。它可以以當事人的身份,與其他承運人或其他服務提供者分別談判並簽約。但是,這些分撥合同不會影響多時聯運合同的執行,也就是說,不會影響發貨人的義務和在多式聯運過程中,他對貨損及滅失所承擔的責任。在貨代作為多時聯運經營人時,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運輸和分撥過程的一個全面的「一攬子」服務,並對它的客戶承擔一個更高水平的責任。
貨運代理的責任
1、基本責任 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並承擔責任(由其簽發貨運單據,用自己掌握的運輸,或委託他人完成貨物運輸,並收取運費)。 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不直接承擔責任(由他人簽發貨運單據,使用掌握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委託他人完成貨物運輸,並不直接承擔責任)。 根據與委託方訂立的協議或合同規定,或根據委託方指示進行業務活動時,貨代應以通常的責任完成此項委託,尤其是在授權范圍之內。 如實匯報一切重要事項。在委託辦理業務中向委託方提供的情況、資料必須真實,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委託方有權向貨運代理人追索並撤銷代理合同或協議。 負保密義務。貨運代理過程中所得到的資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時,也不得將代理權轉讓與他人。
2、責任期限 從接收貨物時開始至目的地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或根據指示將貨物置於收貨人指示的地點業已作為完成並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貨義務。
3、對合同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人應對自己因沒有執行合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賠償責任。
4、對倉儲的責任 貨代在接受貨物准備倉儲時,應在收到貨後給委託方收據或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5、權利 委託方應支付給貨運代理人因貨物的運送、保管、投保、保關、簽證、辦理單據等,以及為其提供其他服務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因支付由於貨運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貨物滅失或損壞系屬於保險人承包范圍之內,貨運代理人賠償後,從貨物所有人那裡取得代位求償權,從其他責任人那裡得到補償或償還。當貨運代理人對貨物全部賠償後,有關貨物的所有權便轉為貨運代理人所有。
6、除外責任 ① 由於委託方的疏忽或過失 ② 由於委託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裝卸、倉儲或其他作業過程中的過失 ③ 由於貨物的自然特性或潛在缺陷 ④ 由於貨物的包裝不牢固、標志不清 ⑤ 由於貨物送達地質不清、不完整、不準確 ⑥ 由於對貨物內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 ⑦ 由於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證明貨物得滅失或損害是由貨運代理人過失或疏忽所致,或帶隊該貨物的滅失、損害應付賠償責任。
貨運代理的賠償責任
貨代協會一般條款隊還規定的賠償原則由兩個方面:一是賠償責任原則,二是賠償責任限制。
一、賠償責任原則 收貨人在收到貨物發現貨物滅失或損害,並能證明該滅失或損害是由貨運代理人過失造成,即向貨代提出索賠,一般情況下,索賠通知的提出不超過貨到後多少天,否則,就作為貨代已完成交貨義務。
貨代基本賠償原則:
1、如果貨物交接地點的市價或時價與發票金額由差別,但又無法確定其差額,則按發票金額賠償。
2、對古玩、無實際價值貨物其他特殊價值的,不予賠償。(除非作特殊聲明並支付了相應費用)
3、隊也依法生活誣蔑式的貨物運費、海關稅收,以及其它費用負責賠償。但不賠償進一步的損失。
4、對貨物的部分滅失或損害則按比例賠償。
5、如貨物在應交付日多少天內仍為交付,則構成延誤交貨,貨代應賠償因延誤而可能引起的直接後果和合理費用。
二、賠償責任限制 從現有的國際公約看,有的採用單一標準的賠償方法,有的採用雙重標準的賠償方法,對國際貨運代理人的賠償方法也應同樣如此,但實際做法不一,差異較大。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2. 物業代理業務有哪些
代收水、電、氣、暖費;代收有線電視費、網費;代收垃圾清運費、代收裝修保證金等等。。。(突然看見沒網路分,後面就不說了)
3. 銀行都辦理哪些代理業務
你好!我來介紹一下代理業務。
一、代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客戶指定的經濟事務、提供金融服務並收取一定費用的業務,包括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代理商業銀行業務、代理中央銀行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和其他代理業務。代理業務是典型的中間業務。銀行充分利用自身的信譽、技能、信息等資源代客戶行使監督管理權、提供各項金融服務。
二、銀行代理業務的種類及內容:
1.代收代付業務。
代收代付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結算的便利。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指定款項收付的業務。如代發工資業務、代扣住房按揭消費貸款還款業務、代收交通違章罰款等。代收代付業務歸納起來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代繳費業務,二是代發薪業務。
2.代理證券業務。
代理證券業務就是指銀行接受委託辦理的代理發行、兌付、買賣各類有價證券的業務,同時還包括代辦債券還本付息、代發紅利、代理證券資金清算等業務。
3.銀行代理保險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就是銀行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代其辦理保險業務。屬於兼業代理。代理保險業務是目前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最為廣泛的種類。
4.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政策性銀行的委託,代為辦理政策性銀行因服務功能和網點設置等方面的限制而無法辦理的業務,包括代理貸款項目管理等。
5.代理中央銀行業務。
是指根據政策法規應由中央銀行承擔,但是由於機構設置、專業優勢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銀行指定或委託商業銀行承擔的業務,主要包括財政性存款代理業務、國庫代理業務、發行庫代理業務等等。
6.代理商業銀行業務。
就是指商業銀行之間相互代理業務,主要是指代理資金清算業務,如代理銀行匯票業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
4. 商業銀行代理業務的概念是什麼
代理業務是代理人接受客戶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為辦理其指定的經濟事務的業務。信託機構的主要傳統業務之一。
代理業務和信託業務都以信任為基礎,代理人與信託中受託人的地位相似,但二者又有明顯的區別:
①在信託業務中,委託人須將信託財產的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而代理業務中不轉移財產權。
②在信託業務中,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處理信託事務,而代理業務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處理受託事務。
③信託業務中受託人的許可權較大,在遵守信託目的前提下,可自主處理信託事務,而代理人的許可權較小,在處理代理事務中一般需要被代理人具體授權。
④受託人承擔的責任大於代理人。
⑤代理業務的范圍大於信託業務,主要是代理業務可不受財產的限制,一些不涉及財產的經濟事務也可代理,如咨詢調查,代理會計事務等,而信託業務必須以信託財產為中心。
(4)代理業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對單位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予以公告。
第三十二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交存存款准備金,留足備付金。
第三十三條商業銀行應當保證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5. 什麼是代理業,需要特殊的營業執照嗎(請不要復制條文給我,有些不懂)
這不是代理業。代理業的稅法解釋一樓已經貼出來了。
你們那屬於服務業。
簡單打個比方,假如你們的經營范圍是給人介紹廣告公司婚慶公司,收取的是介紹費(中介費),跟展覽活動的收入成本利潤完全無關,這才是代理業。你們收人家2000元,把其他公司介紹給客戶,客戶自己跟另外那家公司結算展覽業務,這2000元才是按照代理業繳納營業稅。
你們的情況是收取10000元,這樣營業稅方面,你們交營業稅時是10000*5%
支出 8000元是你們的成本費用,所產生的利潤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是流轉稅,流轉一道征一道稅。8000元你們外包出去的,那麼同樣道理對承接的公司而言這8000元是他們的收入,他們就按8000元繳納營業稅。
6. 代理業都有什麼拜託了各位 謝謝
代理業是指代委託人辦理受託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服務。包括: (1)購代銷貨物,是指受託購買貨物或銷售貨物,按實購或銷額進行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2)代辦進出口,是指受託辦理商品或勞務出口的業務。 (3)介紹服務,是指中介人介紹雙方商談交易或其他事項的業務。 (4)其他代理服務,是指受託辦理上列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金融經紀業、郵政部門的報刊發行業務,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代理業繳納哪些稅(費): 代理業主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一)營業稅: 1、代理業的適用稅目稅率 代理業企業適用服務業稅目,按照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2、代理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代理業務的「營業收入額」,是經營代購代銷、代辦進出口、報關轉運、介紹服務、委託寄售和其它代理業務所取得的手續費、管理費、介紹費、介紹費、傭金、報酬金等項收入。 3、計算公式為:營業稅應納稅額=營業收入額×營業稅率。 4、代理業業務經營者,可以向委託方收取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協助或最終完成委託事項者的費用支出後的余額為其營業額,據以計算徵收營業稅。除此之外,這類代理業業務經營者自身發生的任何經營費用,均不得沖減其應計營業稅的營業額。 (1)貨運代理服務 包裝托運、貨運代理業務屬於代理服務業務,應按照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依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其營業額為取得的全部業務收入減除實際代為支付的運輸標的直接費用後的余額。 運輸標的直接費用包括:保險費、陸路運費、海運費、空運費、關稅、海關代征增值稅、包裝費、倉儲費、報關費、代繳港雜費、三檢費、裝卸搬運費。 對列舉范圍以外,確屬運輸標的直接費用的,經納稅人申請,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後,報市局批准。 (2)代售卡業務 營業稅征稅范圍內各類消費卡銷售單位,凡不直接從事消費卡標的業務者,可就其全部收入額減除實際支付給消費卡標的經營業戶的消費標的對應結算金額,僅就其餘額部分照章徵收營業稅。 同類銷售單位,凡在消費卡銷售收入之外向相關業務合作方另行收取手續費的,對其手續費收入應照章徵收營業稅。 (3)企業代收費業務 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各類企業按有關行政法規規定,接受政府機關委託代收的各類稅費,凡未按委託方規定期限實際結算上繳、或無規定期限且未上繳的部分,應並入相關業務營業額,照章徵收營業稅。 (4)廣告代理業務 廣告代理業營業額計算使用的「付給廣告發布者的廣告發布費」范圍,包括廣告代理業業戶向各類具有廣告發布權的廣告經營者實際支付的廣告費。 (5)展銷、展覽、考察組辦業務 展銷、展覽組辦業務,屬於代理服務業務,對其取得的收入,允許以扣除實際代付的場租費、展台搭建費和參展客商差旅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照章徵收營業稅。 異地考察組辦業務,暫比照旅遊業營業稅徵收規定執行。 (6)委託代辦業務 納稅人從事委託代辦業務,應就其全部收入額減除其實際代付屬於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委託人承擔的各項費用(不含委託人向委託代辦業務受理者支付的各類服務費等)後的余額,按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依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7)拆遷代理業務 拆遷代理單位協助各級政府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向被拆遷者實際結算轉付的拆遷補償費,可不計入其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8)派遣勞務業務 企業依法從事向境外(含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涉外機構派遣勞務業務,對其依照合法協議向使用勞務者代收轉付被派遣人員的各項勞動報酬、赴任費用以及行政法規規定范圍內的社會保險費用,暫不徵收營業稅。 除上述列舉范圍外,凡發生符合現行代理業營業稅徵收規定的其他業務,納稅人可提出申請,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後,報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批准執行。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1) 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范圍內的和在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區、門頭溝區、燕山六個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管理范圍內的,稅率為7%; (2) 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范圍內的,稅率為5%; (3) 納稅義務人所在地不在(1)(2)項范圍內的,稅率為1%; (三)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稅率為33%。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還設置兩檔優惠稅率,即: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減按18%的稅率計算繳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 萬元)的,減按27%的稅率計算繳納。 (五)車船使用稅: 如果擁有汽車、自行車等機動車、非機動車交通工具還需繳納相應的車船使用稅,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車船使用牌照稅。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 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車船使用牌照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向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駐京代表機構和外籍個人、港、澳、台胞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 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機器腳踏車(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六)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 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七)個人所得稅 企業要按期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按照稅法規定,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
7. 銀行業中,代理有哪些
代收代付業務。
代理業務中應用范圍最廣的就是代收代付業務,此類業務幾乎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每一家每一戶。代收代付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結算的便利。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指定款項收付的業務。如代發工資業務、代扣住房按揭消費貸款還款業務、代收交通違章罰款等。
代收代付業務的種類繁多,涉及范圍廣泛。歸納起來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代繳費業務,就是銀行代理收費單位向其用戶收取費用的一種轉賬結算業務,如代收電話費、保險費、交通違章罰款、養路費等等。二是代發薪業務,就是銀行受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的委託,通過其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賬戶,直接向職工發放工資的業務。
代理證券業務。
代理證券業務就是指銀行接受委託辦理的代理發行、兌付、買賣各類有價證券的業務,同時還包括代辦債券還本付息、代發紅利、代理證券資金清算等業務。
有價證券主要包括國債、金融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銀證通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等是銀行開辦的主要代理債券類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就是銀行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代其辦理保險業務。屬於兼業代理。代理保險業務是目前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最為廣泛的種類。
銀行代理保險業務要符合中國保監會2000年《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針對兼業代理人的條件才可以進行兼業代理活動。
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政策性銀行的委託,代為辦理政策性銀行因服務功能和網點設置等方面的限制而無法辦理的業務,包括代理貸款項目管理等。
代理中央銀行業務。
是指根據政策法規應由中央銀行承擔,但是由於機構設置、專業優勢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銀行指定或委託商業銀行承擔的業務,主要包括財政性存款代理業務、國庫代理業務、發行庫代理業務等等。
代理商業銀行業務。
就是指商業銀行之間相互代理業務,主要是指代理資金清算業務,如代理銀行匯票業務。
8. 什麼是經紀代理業務
代理業務(agentservice),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客戶指定的經濟事務、提供金融服務並收取一定費用的業務,包括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代理商業銀行業務、代理中央銀行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和其他代理業務。代理業務是典型的中間業務。
代理業務具有為客戶服務的性質,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產生的一種契約關系和法律行為,商業銀行在辦理代理業務過程中,不使用自己的資產,主要發揮 財務管理職能和信用 服務職能。
代理業務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增加銀行的盈利。
2、促進銀行間的競爭。
3、促進銀行資產負債業務的發展。
9. 什麼是代理業務
代理業務是指我司接受委託方委託,代理銷售其軟硬體產品並向委託方收取代理費的業務。(上述內容僅適用於廣東聯通用戶)
10. 代理的種類有哪些
代理的種類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委託代理:指代理人的代理權根據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行為而產生。因委託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將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稱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代理權而進行的代理。父母代理未成年的子女參加經濟活動,就屬於法定代理。法定代理關系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
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於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等原因,自己不能獨立地進行民事活動,法律就規定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他們參加民事活動。法定代理關系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公民作為法定代理人時,一般是由被代理人的近親屬充當。如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丈夫是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法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時,一般是由被代理人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充當。被代理人的父母所在單位也可以充當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據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通常適用於兩種情況,一是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又沒有法定代理人的;二是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
根據《民法通則》第16、17條的規定,在中國,有權指定代理人的,一是人民法院,二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三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
當事人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裁決。人民法院指定後,被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自行變更。
(10)代理業有哪些擴展閱讀:
法定代理具有的特點:
1、法定代理產生的依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委託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權是由委託人通過委託授權而產生的,而法定代理權的產生是不以當事人的個人意志為條件的,而是直接源於法律的規定。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范圍也是由法律規定的,而且一般都屬於普通代理或全權代理,沒有代理許可權范圍的特殊限制。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則取決於委託授權書的規定,既可以是全權代理,也可以是特別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託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理委託人進行法律行為。
3、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往往存在某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這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正是法定代理產生的基礎.
4、法定代理的宗旨在於保證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夠通過代理行為順利地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它主要是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設立的代理方式。
5、法定代理都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