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律師費怎麼收取
普通民事訴訟律師費標准:
(1)不涉及財產關系:800元~ 10000元/悄沖件;
(2)涉及產權關系的:每件基本服務費1000 ~ 2000元。爭議財產數額超啟清殲過一萬元的,按照下列比例累進計算。
爭議金額的計費比例:
1001-10萬元的5% ~ 6%;
10001-100000元的4% ~ 5%;
10萬元-500萬元的3% ~ 4%;
50萬元至1000萬元的2% ~ 3%;
100萬元至500萬元的1% ~ 2%;
50萬元以上部分為0.5% ~ 1%。
(1)審查起訴階段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500 ~ 12000元/件;
涉財案件:執行涉財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70%,但最低不低於2000元。
(2)審判階段:如果不涉及財產關系:
(1)擔任被告人辯護人:2500 ~ 20000元/件;
(2)擔任自訴人和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 ~ 15000元/件;
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准執行。
律師費用管理辦法
第正洞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Ⅱ 律師代理費是怎麼收的
一、律師代理費最新收費標准 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行睜師費,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委託事物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託人承擔;也不同於訴訟費,律師服務費是基於委託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用;律師費是可協商的。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伍帶絕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九條:律師收費辦法,由腔姿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