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委託律師代理合同怎麼寫
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單位(甲方)
:
受託人(乙方)
:
甲方因與
的
糾紛一案,
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民事訴訟法》
、
《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
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指派
、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委託事項包括: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具體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
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
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託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並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
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
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盡最大
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
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
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
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Ⅱ 法律援助證明怎麼寫
法律分析:證明
茲有我村委會(姓名),於××年××月參加法律訴訟。由於×××原因(每個家庭的具體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希望法院、法律中心能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其順利完成訴訟。
×××鄉(鎮)×××村委會(公章)
××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豎鋒岩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基明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餘御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Ⅲ 律師委託書怎麼寫
法律委託書
委託人:
受託人:
現委託受託人在我與————因————糾紛一案中,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
代理許可權為:(代為陳述事實,參加辯論,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與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委託書》的基本內容
1、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等(如委託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2、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等(如受託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3、委託原因。其是指委託人不能親自到中國內地處理有關房產事宜的原因;
4、委託事項。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具體事項;
5、委託許可權。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權利限度,即:是「個項委託」或「全權委託」;
6、委託期限。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時間限度,即:寫明「起止日期」或「辦妥為止」;
7、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其是指委託人是否授權受託人在代理過程中,根據需要將受託權轉讓給第三人。如是,其轉讓委託的許可權、期限不得超過原始的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8、委託人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委託地點和委託日期。其是指委託人須在其《委託書》的落款處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並寫明委託地點和委託日期。
(3)律師代理證明怎麼寫擴展閱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人亦稱被代理人,受託人又稱代理人,委託人與受託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總體而言,委託人須親自向中國領事公證人提出委託書公證申請,並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委託人須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件(包括有效護照、居留證明等);或者法人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
2、與房產委託事項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如房屋產權證明以及產權是否與他人共有的證明材料等;
3、由委託人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4、由委託人和中國領事公證人共同完成的《公證認證接談筆錄》;
5、由委託人草擬的《委託書》;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證認證申請表》及《公證認證接談筆錄》的基本內容
1、委託人及其受託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委託書公證的事項及其用途;
3、申請房產委託書公證的名稱;
4、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5、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
6、申請公證的日期;
7、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委託書公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委託書
Ⅳ 委託訴訟代理人的代理事項和許可權怎麼寫
1、寫明委託人與受委託人信息。2、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_因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3、寫明代理許可權,代為提起訴訟。代為答辯。代為承認、放棄等。4、結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