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託代理合同是什麼
委託代理合同的特徵有:1、委託合同屬於雙務合同,不管無償有償與否,當事人雙方均需承擔一定的義務;2、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3、受託人應依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六十七條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第一百六十八條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2. 委託代理合同是什麼意思
委託合同是指委託人特別委託或者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事務的合同。委託合同成立後,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條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第九百三十三條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外,無償委託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委託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3. 委託代理合同主要內容
法律分析:委託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雙方身份信息;
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如案件代理的期限等);
律師費的約定與履行方式;
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其他(代理合同的內容根據委託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沒有固定的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4. 代理合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代理合同,也可以叫委託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簽訂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為處理被代理人的事務,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5. 什麼是委託代理合同
法律分析:委託代理合同就是被代理人與代理人就委託事項簽訂的書面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