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招投標代理費用標准介紹
招投標代理費用標准?
建築公司招投標代理費就是建設企業工程招標公司作為中介機構,受建築業主的委託代理工程招標工作,建築業主支付報酬的費用。
一、招投標代理費用標準的內容:
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中標人須交納招標代理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凳喊計價格〔2002〕1980號》的規定計算),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
標准如下:
服務類型、費率、中標金額(萬元) 貨物招標 服務招標 工程招標 100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0% 0.2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建築企業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銷碰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棗斗野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0.55%=2.75萬元
(5000-1000)×0.35%=14萬元
(6000-5000)×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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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招標代理費收取標准
法律分析:中標金額100萬元以下:貨物招標1.5%;服務招標1.5%;工程招標1.0%。
中標金額100萬元-500萬元 :貨物招標1.1%;服務招標0.8%;工程招標0.7%。
中標金額500萬元-1000萬元:貨物招標0.8%;服務招標0. 45%;工程招標0.55%。
中標金額1000萬元-5000萬元:貨物招標0.5%;服務招標0.25%;工程招標0.35%。
中標金額5000萬元-10000萬元:貨物招標0.25%;服務招標0.1%;工程招標0.2%。
中標金額10000萬元-100000萬元:貨物招標0.05%;服務招標0.05%;工程招標0.05%。
中標金額100000萬元以上:貨物招標0.01%;服務招標0.01%;工程招標0.01%。
註:根據規定,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
法律依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採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收費標准按本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具體收費額由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委託人在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
第十條 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工程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列支。
第十一條 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收取代理費用和出售招標文件後,不得再要求招標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
③ 工程招標代理費收費標准
招標代理費收取標准如下:
1.中標金額100萬元以下,貨物招標取1.5%,工程招標收取1%,服務招標收取1.5%。
2.中標金額100-500萬元,貨物招標為1.1%,服務招標0.8%,工程招標0.7%。
3.中標金額500-1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8%,服務招標0.45%,工程招標0.55%。
4.中標金額1000-5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5%,服務招標0.25%,工程招標0.35%。
5.中標金額5000-10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25%,服務招標0.1%,工程招標0.2%。
6.中標金額10000-100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05%,服務招標0.05%,工程招標0.05%。
7.中標金額1000000萬元以上,貨物招標為0.01%,服務招標0.01%,工程招標0.01%。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託,從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底),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的簽訂等業務所收取的費用。招標代理服務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招標人強制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或強制具有自行招標資格的單位接受代理並收取費用。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有符合以下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找法網提醒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