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允許不動產登記工作可以由市場機構全程代理不動產登記是真是假求詳解
請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六章第2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總共8章40條,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這8章的具體內容是:總則、不動產登記薄、登記程序、登記信息共享和保護、不動產登記類型、全程代理、法律責任、附錄。其中「不動產登記類型」和「全程代理」為新增內容,對於具體登記標的物的范圍和分工、不動產產權審核選擇性「忽略」。
其中第五章增加的內容主要是:「不動產登記類型」,具體來說把不動產登記類型分為: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封登記等。
第六章第2條明確規定:「允許不動產登記工作可以由市場機構全程代理不動產登記」。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雲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解釋:「不動產登記工作可以由市場機構全程代理產權人辦理不動產登記,市場機構幫忙你去辦理資料,會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
B. 不動產證怎麼辦理,到哪個部門辦理
第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的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第三,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第四,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第五,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第六,提交申請材料;
第七,按規定時間領取不動產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C. 不動產證怎麼辦理,到哪個部門辦理
一、辦理不動產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辦理地點: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
三、登記程序: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九條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條處分共有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但共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
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不動產申請登記,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
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供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有關監護關系等材料;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父母之外的監護人處分未成年人不動產的,有關監護關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監護的法律文書、經過公證的對被監護人享有監護權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
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
境外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第九條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條處分共有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但共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不動產申請登記,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辦理。
(3)不動產登記代理去哪裡擴展閱讀
辦理需查驗內容: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後,還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查驗:
(一)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授權委託書與申請主體是否一致;
(二)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原因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是否完備,權屬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積是否准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繳費憑證是否齊全。
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重點查看下列情況:
(一)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況;
(二)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築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況;
(三)因不動產滅失導致的注銷登記,查看不動產滅失等情況。
D. 不動產登記中心在哪裡
1、不動產登記中心一般是國土局下屬的,不動產登記局是國土局的下屬二級局,在縣里一般是副科級單位。
2、不動產登記的業務類型主要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地役權,抵押權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解封登記等;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林權登記等。
E. 我還沒有辦理不動產登記現在去哪裡辦理
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局辦理,一般都是設在國土局。還沒有成立不動產登記局的地方,目前仍需到房產局或土地局等部門辦理權證。
F.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是否需要本人過去,能不能代辦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可以由人代辦,代辦時需要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境外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6)不動產登記代理去哪裡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申請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查詢申請書;
(二)查詢目的的說明;
(三)申請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關系人查詢的,提交證實存在利害關系的材料。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委託他人代為查詢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權利人查詢其不動產登記資料無需提供查詢目的的說明。
G. 要求不動產登記,想委託律師來辦理哪裡有
當地法院附近有很多律師事務所。
可以就地委託,方便溝通,辦理。
避免異地委託產生不必要的費用。
H. 博白不動產登記中心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能代辦嗎
不動產登記所需要的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需要攜帶原件驗證,留復印件辦理。
3、契稅完稅或減免契稅憑證等完稅證明,需攜帶原件;
4、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包括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
5、不動產測繪資料,包括宗地圖、房屋測繪報告、房屋平面圖、樓層分層分戶圖等有關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的證明材料;
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需提供土地出讓相關資料及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
擴展材料:
房屋不動產的登記流程
1、房屋不動產登記流程如下: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2、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3、個人或者單位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時,需要按照規定提交齊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須攜帶的原件材料。
I. 不動產抵押登記應去哪個部門辦理
不動產包括很多種種類,不同種類的不動產需要到不同的部門去辦理登機手續。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部門有: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房屋去房管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以現有的或者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為抵押物的被稱為浮動抵押,應當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門去登記。
(9)不動產登記代理去哪裡擴展閱讀:
不動產抵押的程序較為復雜,通常的情況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時又是抵押擔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為了表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借款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金融機構。也有情況是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請第三人為其作擔保並將第三人合法擁有的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在整個抵押擔保貸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與金融機構建立借貸關系,簽訂借款合同(也稱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擔保人將其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簽定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附屬合同),建立抵押關系。最後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
在抵押活動過程中,首先要審查借款人身份,資信及商業證明,其次審查抵押擔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狀況,檢查抵押物是否屬於不能抵押的范疇之列,確定抵押物的合法性。
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並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接著根據評估報告所確定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在決定要貸款和簽訂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機構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門進行咨詢調查,以免在簽完了貸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辦不下來抵押登記。
J. 不動產登記,是去哪登記
由於不動產採取屬地管理,這意味著,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工作主要靠各個地方政府來執行。
我國土地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依照用途又區分為城市建設用地、農村承包土地、農村宅基地、農村建設用地等諸多形態,房屋、林木等也與土地分離,建立了自己獨立的物權體系。
與此相應,我國的不動產登記部門也有將近10個,城鎮土地、房屋、耕地、草原、林地、林木、海域等不動產的登記分散在不同部門,涉及國土、住建、農業、林業、海洋等多個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