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財稅代理費用松江
公司每個月都要記賬報稅,但是又不想花高價專門招一個會計。這個時候就可以考慮找專業代理記賬公司,那麼代理記賬費用是多少呢,接下來我來為你解答松江財稅記賬代理收費,一起來看下吧!
松江財稅記賬代理收費精準總結
一、會計代賬一般多少錢:
中小企業代理記賬每月收費標准
1、小規模納稅人:代理記賬費用一般200-400元/月
2、一般納稅人:代理記賬費用400-600元/月
3、外資企業:代理記賬費用400-1200元/月
4、高新技術企業:代理記賬費用2000元/月起
二、代理記賬服務詳細內容:
(1)建立帳套:為客戶公司建立一個獨立、完整的數據集合,包括一整套獨立、完整的系統控制參數、用戶許可權、基
本檔案、會計信息、賬表查詢;
(2)審核客戶公司提供的原始憑證,代制會計賬簿、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3)國地稅網上納稅申報;
(4)日常稅務溝通、稅務咨詢;
(5)指導或協助企業辦理日常涉稅事項;
(6)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
三、代理記賬服務流程有哪些:
1.接受委託,簽訂財務外包代理記賬合同,確定服務項目和費用。
2.回執:客戶將當月的賬單寄到注冊的上海公司。新設立的未做過財務會計工作的客戶,將開立會計賬戶,建立會計制度。
3.做賬:進行記賬、賬務處理、計稅等。
4.報稅:外地辦擬轉稅、去國地稅局報稅、網上報稅、個人所得稅報稅等。
四、影響收費高低的因素:
(1)企業規模:委託公司的規模越大,自然相應的費用就會越高,因為越是規模大的公司,業務量也就越大,票據數量和金額也越大,相應的服務費用也會越高。屬於影響代理記賬費用的決定性因素;
(2)行業類型:委託公司從事行業的不同也會影響代理記賬費用的多少,對於從事普通行業的客戶,代理記賬公司收取的費用相對較低,而對於某些特殊行業,代理記賬公司服務人員處理相關業務難度較大,收取的費用也會越高。不同行業的服務費用也會有細微差別;
(3)計費形式:現如今,代理記賬公司普遍採用的收費形式有三種:按月、按季或按年,對應了許多軟體的包月、包季和包年,一般來說,代理記賬公司普遍推行的是按年收取平均費用小於按季收取、按季收取平均費用小於按月收取。在選擇代理記賬公司時,可以選擇適合的收費形式;
(4)地區差異: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越是在大城市選擇代理記賬,收費也會越高,尤其是那些一線城市,代理記賬公司收費會與其他城市有明顯差距;
(5)服務機構:在同一個地方,不同的代理記賬公司的收費也不盡相同,收費過高的公司不宜選擇,收費過低的公司同樣不要選擇,因為代理記賬公司為了企業盈利,必然會對服務內容有所縮減 ,減少成本。
以上內容是本篇文章整理的關於松江財稅記賬代理收費的知識點,如果還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詢我們。
B. 居住證代理辦理流程
居住證代理辦理流程為:
1、聯系代辦公司:提交上述材料及正反面彩色照片,手機號。代辦公司會幫申請人准備房屋證明。
2、預約代辦時間:和代辦公司預約辦理時間和領取時間就好了。
3、等待辦理:代辦公司一般會帶上申請人的材料全網當地公安局辦理,辦理好後會給到申請人一張回執單。
4、領取居住證:代辦公司會在14-20天之間辦理完申請人的居住證,到時候社區服務中心會電話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帶著回執單到辦理地點取證就可以。
一、居住證代辦條件
1.社保繳費時間達到當地要求,比如上海市要求最近6個月社保正常記錄的就可以代辦了。
2.要提供居住證明,比如與房東的租房合同等。
二、居住證代辦所需材料
居住證代辦也需要申請人自己提供相關材料的,這些材料包括: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若身份證住址和戶口本住址不一致,還需帶上戶口本,或者戶口本首頁、主頁、本人頁清晰的復印件;
3.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一份,離合同到期大於6個月,公司必須做過招工備案;
4.一年內有6個月正常繳納社保慎槐旦記錄列印單,且辦理當月,本月正常繳納(可前往社保中心列印);
5.如續簽,需要帶上居住證原件。
三、居住證代辦要多少錢
居住證代辦當然是要收費的,具體費用每個公司都不一樣,不過一般都在,200至350元不等。
四、居住證代辦要小心以下幾點
不過,代辦居住證還是會有一些意外情況,所以如果自己有時間的話,還是本人申請辦理比較好。代辦居住證,要小心以下幾個貓膩:
1.小心泄露個人信息:代辦居住證需要提供身份證等重要寬擾的個人證件,這也意味著個人信息會完全暴露,甚至被拿去做不法勾當。所以申請人一定要小心,切記找正規的代辦公司。
2.小心被騙:不正規的代辦公司在拿到錢後,可能直接就不幫忙辦理。所以一定要找正規的代辦公司。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明皮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