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標代理人資格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商標 代理 人資格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一、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法學專科以上、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學歷,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方式 1、直接報名:報名時應當出示本人 身份證 及學歷證明原件,並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交身份證及學歷證明復印件兩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2、函報:離考點所在地較遠的報考人員可採取函報方式,將報名表附身份證及學歷證明的復印件均一式兩份及照片四張,寄考區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考務辦公室。採取函報的報考人員應提前向其報考的考區考務辦公室或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 三、准考證的領取:應試人員應於考試前兩天到各考區考務辦公室領取准考證。 四、考試: 1、考試科目:國家 商標 局邀請有關專家組成命題小組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為律知識、相關 法律知識 和外語英語、法語、日語任選一門,其中 商標法 律知識150分,相關法律知識100分,外語50分,總計300分。 商標代理人的職責 一、代理商標申請人進行注冊申請前的商標查詢,確定其商標是否可以注冊,代理商標所有人進行使用未 注冊商標 進入市場前的查詢,確定該商標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 商標權 。 二、代理續展注冊、轉讓注冊、許可使用合同備案、變更注冊人名稱或地址、補發注冊證等有關事務。 三、代理商標申請注冊、 商標駁回復審 、商標異議、異議答辯、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爭議答辯、 商標注冊 不當或3年不使用撤銷、撤銷答辯等有關商標確權程序中的法律事務。 四、代理中國申請人到國外辦理商標國際注冊以及在申請注冊過程中的各種法律事務。 五、代理商標權海關備案。 六、代理解決 商標侵權 糾紛,商標侵權投訴等法律事務。 七、代理外國申請人到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及其他商標法律事務。 《商標代理組織管理暫行辦法》(1994年7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並實施)規定:商標代理人資格經考核產生。已取得 律師 、專利代理人資格或者從事過5年以上商標業務工作的,或者經過兩年以上 知識產權 法律專業學習,取得相應文憑的,經本人申請,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予以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由商標局頒發《商標代理人資格證書》。取得資格證書的代理人應在一個商標代理組織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沒有取得資格證書且未受聘於一個合法商標代理組織的人員,不得為他人代理或者變相代理商標事宜。所以,商標代理人是指:取得商標代理資格證書、並在一個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的商標代理組織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人。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取消「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准」兩項行政審批之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就不再舉辦「全國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 綜合上面所說的,我國法律規定想要申請商標代理人那麼一般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商標代理人專門是處理商標的各種糾紛,因此必須要有很高的法律知識,所以,在申請之間要看自己是否有資格,是否可以擔任這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