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申請品牌代理銷售
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貳』 如何開網店怎麼代理品牌衣服
1.開網店前的准備和條件:
(1)你得申訴好某寶賬號,和支付寶賬號。
(2)必須是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
(3)需要准備一張屬於你自己的銀行卡,必須是開通快捷支付的。
(4)准備3張照片本人身份證正面照、本人身份證反面照、本人上半身手持身份證的照片。
2.開店認證:
用自己的賬號和對應的密碼登陸,在「我的淘寶」<賣家中心>點擊免費開店,選擇支付寶實名認證和淘寶開店認證,只有先完成第一個認證,才可以進行下個認證。
按照提示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信息,並且提交你提前准備的幾張照片上傳,等待1---2個工作日的審核,審核過之後你就可以正式開一家屬於自己的網店了。
3.代理可以去阿里巴巴上搜索下,找到合適的,提交自己的資料。
『叄』 市級總代理怎麼做
市級總代理怎麼做
市級總代理怎麼做,做代理之前是需要思考很多問題的,同時也是需要一些資金的,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考慮很多問題,確保萬無一失,否則損失將是非常慘重的,下面看看市級總代理怎麼做。
首先大家要撥打品牌公司的電話等等的聯系方式向一個品牌總部的咨詢加盟的事項,為了所選項目的長遠建設,總公司的人會到達門店裡教會經營者開店的技巧,在門店開業的籌備過程中,所選品牌的總部會全力幫助經營者,確保門店可以順利開業。到了一些節假日,公司也可以幫助門店做很多的活動來吸引廣大消費者,這些工作做完了之後,就可橡鄭清以正式開店了。
怎麼做一個產品總代理
1.需要有穩定的商家。
既然是產品代理首先就是要有自己的渠道,不僅能保證自己產品的質量,好的產品也是銷售的關鍵。並不是說不收代理費就是好的,像我就是做原單手錶銷售的,也找過很多代理,但是因為不收代理費,很多人都沒有堅持做下去,代理費不單單是給上家的承諾,更是自己一個堅持的動力。
2.堅持下去的毅力
不是什麼事情都是一天兩天就可以做好,銷售是一個時間與經驗的積累過程,開展自己的銷售渠道,運行自己的銷售模式都是需要時間的。而像現在的微商,咸魚買家,客源都是需要自己慢慢引流和養成的。
(提示不要去找那些刷的微商客源,多半是,刷來的也都是機器人,梁前就算是真人,也不是適合所有微商,客源還是需要自己根據產品去養成,就像我是做錶店的,我的微信里基本上都是有關於買表的穩定客源,這樣才會充分利用我們的資源,而不會做到白白努力)
3.適合自己的銷售渠道
微商,轉轉,咸魚,等等都是現在很主流的網上銷售平台,每一個平台都是有一個平台的運行模式,要學會養號,把每一個平台上的賬號,發揮到最大的效果,同時也要結合多種推廣方式,朋友圈,小紅書等等。要通過你自己的推廣精準拉倒客源,統一進行宣傳。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微商,或者是電商,堅持不下去的原因。
4.銷售語言的能力
商家的說話方式、態度要根據消費者而時刻改變,要針對於客戶的心理要求,滿足他們的需求,他們才會放心購買,這也是體現了,銷售的交流能力,首先你要對自己的產品全面的了解,最好是提前跟商家進行一定的了解,
並且在銷售過程中,又不能回答的問題可以及時跟上家進行聯系,像我在招代叢緩理時通常會大概進行講解,告知我的代理們有哪些需要注意,並且在日常也時刻給他們進行答疑,這樣代理們能夠在產品了解上節省很多時間。
一、如何做國外品牌的中國總代理
第一,產品的價格問題,這是不用說的,誰都需要談,不過價格問題牽扯到很多方面,比如進貨成本,關稅,發貨地點,銷售返點等等。第二,產品代理許可權問題,得談好總代理的職責,是自己獨立經營,帳目獨立核算,國外廠家只是提供產品就好,渠道你們自己開發,或者是廠家幫你們投資,他們做為後台,在渠道開發方面提供你們各種支持,包括廣告、客戶資源,以及銷量要求等等。
第三,產品研發方向以及產品質保,不管再好的工廠,生產出來的產品總會有市場上銷量不好的,也有同類產品別家有做銷量不錯的但是自己這邊還沒有生產,那麼,是否總代理這邊可以跟廠家提出新產品研發方案還是和僅僅廠家給什麼自己就賣什麼;質保的問題也很重要,這里就是一個售後服務的問題,得跟原廠談好質保及售手的處理流程。
第四,最重要的一點,得和廠商一起分析市場,大家先規劃好產品利潤的分配層次,產品從廠商出來到總代這邊,然後分到下級地區代理、省代、市代、一般經銷商等等層次,這是一個金字塔的結構,得先規劃好各層次之間的利潤點以及需要承受的銷量壓力,這樣對產品代理的方向以及雙方各自的利益才有保障,自己也有把握是否做這個產品的代理。
其他還有一些需要了解的,比如廠方的背景、國外的主要市場、主打產品,銷量、客戶群的方向,等等等等~申請代理外國品牌是比較復雜的,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申請KFC,首先是和中國總公司取得聯系,了解申請條件。准備(資金、經營場所、所在城市等)公司過來考察(資金、經營場所、所在城市等)代理國外品牌,經營方式一般都很受限制。
二、什麼是品牌侵權
品牌侵權亦稱商標侵權,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行為人銷售明知或應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商標專用權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具備下述幾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商標是否相似;商標近似主要從商標的音、形、意、構成等角度進行分析。
2、商品或服務是否類似;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3、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發生混淆。
三、品牌被網路侵權怎麼辦
關於網路侵權,首先可以向發布侵權信息的網站反應,要求刪除。隨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維權。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一、做總代理合同範本怎麼寫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20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總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定本區域銷售總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1、地區總代理的確認
經雙方確認:甲方開發生產的系列產品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的銷售總代理權,由其全權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售後服務。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甲方不得在乙方總代理的區域內另設其它代理商或經銷商。
2、乙方承諾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將集中力量,盡快地在所代理的區域內建立起有效的( )銷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下訂單。每一份訂單的貨物規格為一種至數種,每種規格產品的訂貨數量要達到甲方的要求(具體見甲方訂單基數表)。
(3) 乙方年訂單總金額不得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保證
(1)如果甲方在乙方總代理地區以內,以任何方式給其他代理商或經銷商授權,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損失,以乙方當年訂單總金額月平均數作為賠償標准,並立即取消該地區其他的代理商或經銷商的授權。 (2)乙方的總代理權只在授權地區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權的地區擾亂市場,否則,將取消其代理資格。
(3)乙方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關要求,甲方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
4、地區代理價格,見代理價格表(不含稅)
如因通貨膨脹或其它客觀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價必須調整,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並共同協調雙方利益。以上供價均為甲方發站價,運費由乙方負責,甲方代辦托運,甲方所付運費,由乙方在下次訂單結算時付清。
5、訂貨及供貨
(1) 經雙方協定及認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訂單後,甲方應積極為乙方組織生產,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尤其是甲方生產及原材料緊張時,更必須優先保證乙方的訂單。
(2) 乙方下訂單時,應預付訂單金額的 %給甲方,作為訂金。
(3) 具體操作細節依照甲乙雙方擬定的訂購合同。
6、付款方式和運輸方式
(1)銀行結算。
(2)現金支付。
(3)具體操作細節依照甲乙雙方擬定的訂購合同。
7、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 甲方產品嚴格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產品質量標准生產,並經質檢部門嚴格檢驗合格後出品。
(2) 為保證用戶利益,用戶所購產品,按照國際電子類產品通行標准,給予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8、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由各方自負,與對方無關。
9、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一年,期滿乙方有續簽優先權,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
代表簽名及蓋(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及蓋(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二、代理合同的相關法律責任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3、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
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肆』 國內代理商,代理海外產品,需要什麼條件
企業營業執照、相關的經營許可證(比如進口食品)
代理進口企業,需要辦理進對外經營、出口備案登記、報告報檢注冊。。
產品進口的報關報檢(需要相關的交易合同、合格證明、相關企業證照)
每種產品所需的材料都不盡相同。
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盡管也習慣採用代理方式,但我國實際業務中對代理的運用與某些國家有關代理法律的規定和商業慣例的解釋並不完全一致。因此,簽訂代理協議時,必須注意某些國家的有關法律和商業慣例以及國際上有關代理商方面公認的准則。
出口人對定銷人在價格、支付條件和折扣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但不授予貨物銷售的專營權,即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出口商可以指定幾家定銷商為其銷售貨物。
定銷與包銷具有相同之處,即出口商與定銷商和包銷商之間都是售定性質的買賣關系,定銷商也要象包銷商一樣自墊資金購貨,取得商品的所有權,自行銷售,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4)怎麼在中國代理銷售擴展閱讀:
代理商所需了解的專業術語:
1、壓倉促銷法:是指產品的消費旺季將至,批零商對銷量預期值較高時,企業以更低的價格和其它優惠要求批零商大批吃進,積壓倉庫。
利潤方面降價與量大相沖後持平,市場佔有率提升。(當然,對於一個不考慮培養自滑虛散己名牌,專事為他人貼牌生產的企業,可以不計算市場佔有率)同時注意不是把貨壓下去就可以,要配合宣傳,幫助批零商加快出貨速度,做好事後價格維護,照顧事前進貨商的不良反應。
2、銷量返利:批零商拿貨達到累計量時,企業返還一筆現金。屬於一種變相降價。
3、合作返利:代理商堅持銷售滿一年時,企業給予累計貨款3‰的回款獎勵,半途而廢者沒有。
4、竄貨:代理商不按區域銷售,造成自己的產品和自己的產品打架。(如果真有同時銷售兩省市的能力也罷,大多情況是跑到人家費了老大的勁宣傳、促銷、鋪貨打開的市場,賣一批貨就不管了,然後回自己區域安心做自己的生意。
卻不知此舉極易傷害被竄區域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利用產品編碼防止區域竄貨,處理竄貨要查清是由於非本區代理商跨區低於約定批發價傾銷,還是由於本地代理商因為暢銷提高批發價導致零售商跨區進貨。游戲規則要制定,代理商和零售商的利益要兼顧,處理不好,不管誰吃虧了、最終吃虧的是企業。
5、沖貨:代理商用低於出廠價銷售,危害極大。常發生在市場打開後信氏,企業要換新代理商、原代理商自身財務危機、過份壓貨導致價格崩潰、代理商與同行惡性競爭、廠方降價但不譽液執行調價補差時。
沖貨發生後,絕大多數批零商都不會同意按原價進貨,按沖貨價銷售只會銷越多就虧越多,不按沖貨價就從這片市場出局。當廠家開始「清盤」時,有些經銷商就會沖貨,讓第二家也做不成,精明的廠家要換人時會不露聲色,當你手頭沒貨時,再結束合作。
6、調價補差:為保障代理商利益,企業在調價前會提前通知商家,以便商家盡快處理庫存,在調價後退還前一段時間進貨款的價格差,一般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