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省代是什麼意思
按省劃分,負責一個省區域的代理
不管是什麼代理,首先一個就是他的區域,如果是省一級代理,那他就是這個省許可權級別最高的代理商,省級代理商可以在本地本省范圍之內招市級的代理商,而市一級的代理商,就可以招縣一級的代理商。而一級二級代理商意思也是一樣的,比如說省級代理商是一級的,那麼市就是二級代理商。每一個公司的稱呼都不一樣,但是意思都差不多
⑵ 微商代理如果省代意思就是這個省都要在你這拿貨嗎
微商如果是省代,就是需要在最高代理拿貨。由於每一級代理與上一級形成隸屬關系,如果成為省代的話,省代主要是賺取代理和批發差價。
微商體系有著明晰的層級定位,一般微商代理產品分為全國總代理,省代正談理,市代理,縣級代理等。成為某一級代理必須符合相應條件,進貨越多,級別越高,第一次進貨1500元,只能是普通代理,第一次進購3500元,可成為縣級代理,進購貨品越多,進貨價也相對越低。
「C2C模式」就是通過品牌商找一級總代理,由一級總代理往下,層層發展代理商銷售產品的縱向模式。也就是說,代理級別越高,拿貨就越便宜。而且代理的級別越高,那麼賺的也就越多,因為代理級別高的,可以賺取代理費和下級代理拿貨的差價。
(2)省級總代理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微商如果是省代,那麼隸屬的下級代理就需要在省代拿貨。其實這些所謂總代、一級、二級代理,常見的就是看誰一次拿貨或累計拿貨多,實質看錢區分。這種模式有它存在的合理性舉伏碰,但企業要慎用,個人也要慎加入廳毀。
代理中能持續賺錢的大部分是有資源的,沒有資源只能囤貨爛在手裡。所以這個時候你想成為代理,就要評估自己實力,能不能發展更多下級代理並幫助出貨,不管是線上有影響力,還是線下有門店人脈資源。
如果不能,就要找到有能力有資源的人幫助出貨,否則你作為代理玩不轉。這種模式層級越多,利潤越薄,代理就是跑銷量拿返點。不要總想著交錢就讓他成為代理,必須負責,不要以圈錢為目的把代理層級設置的很長,當然這是初心問題,靠企業自己。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微商進化:從拼代理到拼線下
⑶ 廣州有省代理什麼意思
省代即省級代理商
一般是指某項服務或產品在省一級的代理,經授權提供該項服務或經銷產品。根據委託人給予代理人的許可權,可以分為獨家代理、一般代理和總代理等。
⑷ 省代理市代理縣代理各是什麼概念它們與廠家在經營中是什麼關系
我的觀點如下:
關於本身概念從名字可以看出,就是一省代理,一縣代理,一市代理。
至於與廠家在經營上的關系要看經營廠家的定義,一般來說,以省為單位發展代理,市縣的代理就是二級和三級代理。也有的是省總代理,縣和市大力是省總代理發展的下級機構,不接受經營廠家的管理。只是按照經營廠家對省代理的要求開展工作。
如果以縣為單位發展代理,那麼省一般不設置總代理,而是一個管理機構,將縣市代理進行管理。
⑸ 什麼是省級輪胎代理 什麼又是市級輪胎代理 代理和專賣有什麼區別嗎 想做某個輪胎的專賣應該怎麼做
省級代理是一個或者多個省份(如華東地區)的總代理,應該屬一級代理商,市級代理是二級代理商,一般只能從一級代理處拿貨;代理商只是從生產廠家取得了銷售合同和資質,只能在合同允許的區域從事銷售,不得跨區銷售,他不一定有實體的店鋪,他可以把他的貨物銷售給專賣店,專賣店是銷售的終端,他必須從代理商或者工廠購貨,像輪胎一般不會直接賣貨給專賣店的,個別除外,比如大陸馬牌有直營店;要做代理就要找廠家去簽代理合同,還要交押金,一般在100W以上吧好像,這個你可以去電話咨詢廠家;
⑹ 所謂的每個公司的,總代理,省代理 什麼一級代理這些都是什麼意思
不管是什麼代理,首先一個就是他的區域,如果是省一級代理,那他就是這個省許可權級別最高的代理商,省級代理商可以在本地本省范圍之內招市級的代理商,而市一級的代理商,就可以招縣一級的代理商。而一級二級代理商意思也是一樣的,比如說省級代理商是一級的,那麼市就是二級代理商。每一個公司的稱呼都不一樣,但是意思都差不多。
⑺ 總代理商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官方,總代,省代什麼意思? 官方是原生產廠商的代稱。
總代是一個區域(大至國家,小至縣城)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
省代:一個省份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
問題二:經銷商和代理商怎麼區分,各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是廠家直接賣貨,代理商是代賣貨物
從與廠家的關系看
廠家與代理商是代理的關系 廠家與經銷商是買賣的關系
代理商從廠家拿貨,由於是代理而不是買賣的關系,所以一般可能不會現款現結,而廠家希望增加現金流轉速度,就直接找經銷商啦.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問題三:做代理商是什麼意思啊? 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主要在陪告於是否需要從廠家購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經銷商從廠家購得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然後銷售,其關系是,廠家――經銷商――消費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本身並不購買廠家的產品,也不享有該產品的所有權,所有的貨都是廠家的,產品所有權仍然屬於廠家所有,其關系是 廠家――(代理茄罩商)――消費者,當然這種代理商所謂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對產品進行銷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並通過銷售提取傭金。還有一點就是商品銷售的風險,經銷商需要自行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代理商並不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當然現在一般來講,一些大的廠家在選擇代理商時也要考慮代理商的(銷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夠,就會取消代理資格,更換代理商。對於一些國外企業來講代理商是比較常見的,國內企業多青睞於經銷商。
實質上,現在所稱的代理商在本質上已經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備的是經銷商的性質,還有些屬於二者的混同體,即是代理,有時候又要需要拿錢買貨,很少有純粹意義上的代理商,稱其為有一定代理權的經銷商更為合適。「代理商」其實兼備了兩種性質,其主要性質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為,又有銷售行為。但更多情況下應當體現為銷售商的性質,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義,代理商的利潤來源是促成交易,提取傭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總代理依靠的銷售。直接與下游銷售商或者消費者 *** ,更多的是依靠差價和回扣,運行模式也是經銷模式。
問題四:代理是什麼意思 代理最白話的說就是:把開發商的商品,用你的名義作銷售的一種行為,叫做代理.
以下的解釋我認為比較全面,你可以參考: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其作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如簽訂合同及其它與交易有關的事務等)。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託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顫亂鬧委託人的名義行事。代理雙方屬於一種委託和被委託的代銷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
一般代理又稱傭金代理,是不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可選定一家或幾家客戶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代銷商品的實際數量按協議規定的辦法付給傭金,委託人可直接與該地區的買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傭金。
獨家代理是委託人給予代理商在規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該指定地區和時間內,不得委託其他第二個代理人,獨家代理與包銷方式下的專營權不同(參見包銷),獨家代理下的專營權指的是專門代理權,商品出售前所有權仍歸委託人,由他負責盈虧。
另外,除另有規定外,委託人也可直接與指定地區的買主進行交易,但這一部分商品交易仍應向獨家代理商計付傭金。
總代理是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託人進行全面業務活動,除代表委託人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還可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
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
問題五:什麼是全國總代理 在弗爭關繫上,代理商在代理期間並在代理區域內享有排他性經營的權利,除廠家直營店鋪外。全國總代理就是代理區域為一國范圍的大代理商。
問題六:一級代理是什麼意思 指的是廠家產品外銷的第一級代理商,也就是第一層代理商它是廠家的直接聯系方,它負責聯系廠家訂貨(廠家一般只負責生產,不會去市場買賣)。然後其他的經銷商再從代理商那裡去進貨,再賣給消費者。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增加了銷售過程中的節點,再通過不同組合增加銷售渠道(就是商品可以通過很多不同的線路賣出去) 。
問題七:總代理是什麼意思? 在某區域內 品牌授權銷售商 管理這一區域內 代理產品的總銷售
問題八:一級代理商與總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總代理是一個地區某產品的唯一代理,一級代理就不一定只有一家
問題九: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編輯本段]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的關系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不從原廠拿貨而是從其他渠道)。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 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問題十:官方,總代,省代什麼意思? 官方是原生產廠商的代稱。
總代是一個區域(大至國家,小至縣城)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
省代:一個省份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