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理農葯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需要找農業局、食品葯品監督局,需要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第三十條 農葯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農葯經營。
法律依據:《農葯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七條 農葯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農學、植保、農葯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葯管理規定,掌握農葯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葯的經營人員;(二)有不少於三十平方米的營業場所、不少於五十平方米的倉儲場所,並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的農葯經營區域;(三)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葯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櫃台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四)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於記載農葯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台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五)有進貨查驗、台賬記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葯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六)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限制使用農葯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熟悉限制使用農葯相關專業知識和病蟲害防治的專業技術人員,並有兩年以上從事農學、植保、農葯相關工作的;(二)有明顯標識的銷售專櫃、倉儲場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設施、設備;(三)符合省級農業部門制定的限制使用農葯的定點經營布局。 農葯經營者的分支機構也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相關規定。限制使用農葯經營者的分支機構經營限制使用農葯的,應當符合限制使用農葯定點經營規定。
㈡ 怎麼代理化肥農葯種子
開設農業養老店需先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假如涉及銷售種子、農葯或獸葯,還要辦理相關的銷售許可證。
以銷售農葯為例,按照《農葯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農葯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農業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農葯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業務人員的學歷或者培訓證明;
(四)營業場所、倉儲場所的地址、面積、平面圖等描述性資料和照片;
(五)計算機管理系統、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設備、安全防護和儲存設施的清單和照片;
(六)有關管理制度的目錄和文字;
(七)聲明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應同時以紙質和電子形式提交。
(2)農葯代理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第十三條農葯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五年。在農葯經營許可的有效期,如果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分公司農葯經營者或業務范圍的變化,申請變更應當改變之日起30天內提交原發證機關,變更申請表和相關證書應提交。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符合要求的,重新核發農葯經營許可證;不同意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