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手機銷售模式有那些
所謂的從生產商到消費者手裡,中間經什麼步驟,指的就是手機的銷售渠道,而模式就是指手機渠道的模式。 現在中國手機市場上渠道模式大致上可分為5類: 1、代理模式 手機廠商將手機賣給代理商,代理商通過下級代理商業的銷售終端銷售,或者,通過直接控制銷售終端銷售。代理制曾經是主導渠道模式。 2、自建模式 手機廠商自己建立銷售終端,只銷售自己的產品。這是國內手機廠商的專利。 3、直供模式 手機廠商將產品賣給連鎖型銷售企業如國美和蘇寧,這些企業直接通過銷售終端進行銷售,屬於渠道扁平化的主流形式之一。 4、FD模式 FD模式在業內被稱為「省級直控分銷商」,更有利於手機廠商把銷售的觸角延伸到二三四線市場,目前手機業界對FD模式倍加推崇,諾基亞率先在中國市場嘗試FD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這種模式嚴格地說不是銷售模式,更像一個網路狀物流模式和嚴格限制下的代理模式的綜合體。 5、運營商定製模式 隨著手機娛樂化和智能化趨勢的順序發展,除了簡單的話費捆綁外,運營商會在手機應用提出越來越多的具體要求,國內幾大電信運營商憑借強大的實力,直接與各手機生產商對話,大批量的按照自己的需求采購。 通過手機的定製,移動運營商將自己的影響力進一步滲透到手機銷售的領域。運營商的介入對傳統的手機銷售渠道帶來了巨大的沖擊,也日漸成為促使手機銷售渠道走向全面變革時期的另一股重要力量。 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上各種途徑購買手機。
Ⅱ 3廣告代理一般有三個類型,是什麼他們之間業務區別如何如何看待它們三者
廣告代理一般包括綜合服務類,媒體服務類,設計製作類這三年類。
綜合型廣告企業,具有提供設計製作和全面代理服務能力。
媒體服務類是廣告發布者,新聞媒介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介發布廣告。
設計製作類指廣告設計、製作企業 從事影視、廣播、霓虹燈、路牌、印刷品、禮品、燈箱、布展等廣告設計和製作。
它們三者都是廣告經營者(代理方)在廣告被代理方(廣告客戶)授予的代理許可權內,以廣告被代理人的名義所開展的廣告活動。
Ⅲ 簡訊廣告的類別
一般認為,手機簡訊廣告是通過運營商網路發布和傳輸,在手機終端以簡訊形式呈現的商品或服務促銷信息。它主要由廣告主以付費的方式,通過簡訊代理商,依託運營商的無線網路傳播和發布。
相較於傳統廣告,手機簡訊廣告具有鮮明特點。一是成本低。目前市場上簡訊廣告平均服務價格為3分至7分錢一條。低廉的價格,吸引了許多資金不足的商家。二是隱蔽性強。簡訊廣告具有較強的私密性,手機用戶接到簡訊廣告常常自行刪除,相關執法部門很難發現。三是強制傳播。手機用戶只能通過關閉簡訊息功能來拒絕簡訊廣告。
目前手機簡訊廣告的廣告主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不法廣告主。他們利用運營商難以核查簡訊內容的漏洞,通過群發器、特定軟體向手機用戶發送數以萬計的簡訊廣告。
第二類是與網路運營商合作的服務提供商。他們為了讓手機用戶購買各類付費服務,常發送關於更換鈴聲、天氣預報等服務的簡訊廣告。
第三類是商家。他們經常發布宣傳商品和服務的簡訊廣告,其中一些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