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事二審律師費用收取標准
1、計件收費,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800元~10000元/件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6%,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部分按4%~5%收費。
民事訴訟二審律師費是多少律師服務收費標准根據各地區的經濟狀態的不同會有所不同,各地區政府會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來確定政府指導價。可以參考下列規定確定民事訴訟二審律師收費標准。
:一、根據爭議財產標的額確定(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
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10001元—100000元部分按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按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按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按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按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按~1%。
二、根據審理階段確定(一)審查起訴階段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70%執行,但最低不少於2000元。
(二)審判階段: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1)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2500元~20000元/件;
(2)擔任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准執行。
1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再審(申訴)階段
1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倍計算收取。
(5) 執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准收取,曾代理訴訟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標准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