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代理服裝品牌,加盟品牌一般流程是怎樣
首先,我們得明白了解,何為品牌:品牌的含義是: 品牌是給擁有者帶來溢價、產生增值的一種無形的資產,他的載體是用以和 其他競爭者的產品或勞務相區分的名稱、術語、象徵、記號或者設計及其組合, 增值的源泉來自於消費者心智中形成的關於其載體的印象。 從品牌的含義,我們可以了解,其重點在於,我們對其載體形成的印象。那麼 所以,我們打算代理或加盟一個服裝品牌,我們應該: 第一步,了解這個服裝品牌的含義。 第二步,品牌相關資料,對於衣服,我們需要了解整個品牌的形象及包裝。 通過這方面的輔料包括: a.衣服三標:領標,洗水麥,吊牌 要完整 b.五證: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 商標注冊證 質檢報告 組織機構代碼證 c.手提袋、畫冊、衣架等等 對品牌廠商的要求: (1)品牌支持:授權使用某品牌、商標商號,統一管理模式,統一VI設計,公關策劃等。 (2)網店支持:精美的圖片,詳細的產品規格、尺寸、顏色介紹。 (3)廣告支持:媒體廣告、促銷活動等宣傳。 (4)產品支持:設計研發,產品推陳出新。 (5)服務支持:強大的物流配送,智能營運管理系統,代理商與總部的信息及時溝通,查詢庫存情況。 (6)技術支持:完善的退換貨制度,關注代理商經營情況,了解市場動態,幫代理商分析解決經營中所面臨的實際問題。 (7)區域保護:給代理商一個寬松的經營環境,確保其利益的最大化。 其它具體的問題包括: 等等。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當然是公司是否是在不斷提升服務,不斷提升貨品品質,不斷創新,同時以客為尊。 當上面這些條件,你都覺得比較合適。那麼下一步,就是去談合作,談加盟。 咨詢、洽談 → 填寫加盟申請表 → 公司審批 → 簽訂加盟合同 → 訂貨 → 授權開業 → 解決銷售疑難 → 售後服務 基本上流程都是這樣。
Ⅱ 如何才能取得一個服裝品牌在某地的總代理權呢
1:這個我做過類似的招商代理。如果有客戶願意做我們品牌代理的東西,一般我們會邀請他來我們的公司參觀。並且向他提供我們公司的合法運營的證據。如果我們有產品,那麼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帶他去參觀我們的工廠或參觀我們的倉庫,證明我們有生產產品或有提供產品的能力。
2:要做代理首先要看做什麼代理,是做這個城市的1級代理還是這個城市的區域代理抑或做網路代理。一般來言實體店代理費用相當高,而且代理級別越高,不但代理費高而且要完成的年度指標也非常高,當然,如果他產品不是很熱門,你可以以這個為條件去壓價。網路代理就顯得相當便宜,可以自己進貨,也可以讓他們給你代發貨。但是你月出售的數據量決定你拿貨的價格。而且這價格相對於小本買賣差價之間還是很高的。 3:在你和人家談代理之前,別搞的像個什麼都不懂的外行人,那樣容易吃虧。首先你要了解這個行業的進貨價格,包括和他同類產品的價格,價格來源你可以先打電話問(不要問自己想代理的那家就可以)根據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和他們對外的代理價格來評斷 你需要代理那家產品的代理價格(主要是讓自己談代理費的時候有籌碼),再者你不是做服裝么,那麼你就要對服裝的面料 和流行款色最相對應的了解,到時候和他們談代理價格的時候也是一個不錯的籌碼。 4:不同的代理級別 ,在人家出新品的時候,你的代理級別越高,你拿新貨品速度越快,特別是季節性消耗品,譬如服裝。這也是廠家保護大代理的方式。所以了解你能拿哪些貨物拿貨速度怎麼樣也是必談的。 接下來就是談他們為你提供的服務有哪些了,開實體店基本上包括 包括 的產品培訓 和實體店的裝修 ,你是做過網路店的 ,網路店我就不說了。注意:實體店發貨的錢要談好了誰付(這費用很高的) ,過時產品有什麼處理方式等等。你要做這個行業注意點肯定比我知道的多。 5:接下來就是簽合同。記住,合同一定要看3倍以上。 6:人家很高興你能代理人家的東西。別把自己當成個乞討的,記住你是他們的客戶,你是上帝。 具體怎麼去做。其實沒做過的人都覺得無從下手 7:最菜鳥的方式就是,你打電話去問 ,直接找他們的渠道部門。談代理就可以了。一般他們會跟你說代理的流程。當然具體的要問什麼問題,你可以M我QQ。我為你做詳細解答。 8:不給分可以,但別投訴我。
Ⅲ 如何拿到代理權
法律分析:一:和該產品的總代理商簽訂協議。
二: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三:品牌的話代理費用肯定比較高.而且規章制度也比較多。可以打要代理商品的服務電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Ⅳ 怎麼做代理商,需要什麼條件,過程說明下
第一步:尋找貨源
打算做微商以後,就是尋找貨源開始的,尋找優質的產品。另外,可以直接和品牌商聯系,或者向微商代理相關網站聯系,均可,比方微商世界網好多貨源,大家可以對比一下品牌和產品。
第二步:確定合作品牌
在瀏覽了很多的品牌和產品以後,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意願來選擇行業和產品,然後確定要合作的品牌,確定好合作意向。
第三步:試用該產品
在確定好合作的品牌以後,然後試用所要代理品牌的產品。可以通過兩個方法。第一個就是通過實驗證明產品的優劣;第二個就是通過用戶的實際體驗來檢驗產品的好壞。這樣可以確保產品的質量。
第四步:獲得代理許可權
在檢查產品沒問題之後,就可以獲得代理許可權了。代理許可權所需要的東西主要有品牌代理證書,需要蓋章;以及產品合格證、產品所獲得的榮譽證書圖片等相關資料。
第五步:拿貨
在獲取了代理許可權之後,然後就從品牌商處或渠道商處拿貨,這個根據實際情況來拿貨,一般的話,微商開始是不會壓貨款的,都是等出單以後,再補交貨款。賣不出的貨也可以退。
第六步:銷售准備
准備齊全之後,然後先注冊一個微信賬號,開始加陌生好友,或者微信群,這是主要途徑,還可以有別的途徑銷售物品。
第七步:准備話術
當收到有人購買咨詢時,要提前准備好購買話術,主要為常見問題解答,以及其它購買疑問等,還有售後問題等。
第八步:出單,曬單,等到有成交的客戶以後,在朋友圈曬成交截圖等,讓別人信服,促進更多人購買你的產品。
Ⅳ 爭取代理權的技巧
先拿到代理權!不知道怎麼拿??各公司或廠家的規定都不同。如果是好的牌子。一般要求交為數不少的保證金還要你有辦公地點和人才。然後他們會根據你作出的市場推廣計劃選擇合適的人選。有些是剛推出新產品。那麼也許你只有一個人。但你有很好的思路去推廣或人脈。都能很輕易的拿到代理權。記住了。關於代理產品的回扣或返利都要仔細和對方討價。爭取最大利益。
拿到代理就要開始招兵買馬。不過首先你要調查一些基本情況。比如。該產品適銷對象。消費人群及其特點等等。一般總公司或廠家都會有這樣一份報告。或者有一些資料知道你去做。當你明白要賣給誰怎麼賣。那麼就開始去做吧。當然。總的指導帶有一定意義。但具體推廣你還要根據你所在地的情況有所變通。
理論上。批發好過零售。但有時候零售未必不是好辦法。這是同一個道理。有一天你推廣中遇到什麼程度的困難再具體磋商吧。大體情況就是這樣而已/
Ⅵ 想做品牌代理 需要什麼條件呢
條件如下:
1、充足的運作資金。更加代理的品牌不同,資金需求是不同的。
2、合法的經營場所,合法的經營手續。
3、市場風險的承擔能力。
4、是否有現成的客戶,可以立即將產品分銷下去。
5、是否認同公司的理念。是否有品牌運作意識。
6、是否有同樣競爭的產品在經營。據我所知,100%的品牌,都希望品牌代理商,不要代理同類競爭品牌。卻支持代理可以相互補充的產品。
7、當然不同的產品,品牌的代理要求是不同的。品牌知名度越高,要求越高,品牌利潤越大,風險越大。要求也越高。品牌知名度一般,要求也一般,比較低。品牌代理要求與品牌的知名度,利潤率成正比。
Ⅶ 如何做品牌代理
我來回答:
用多少資金,按我說的可以自己算算:
按50萬人口的縣城計劃:
首先:硬體投入,一般的縣城,需要兩個箱式貨車,每個貨車大概是3-5萬,需要6-10萬左右;
其次:人員,每個貨車配備2人(司機1名、送貨工1名),每人每月1200元計算,需要5000元(要給電話費、午餐補助)
首批進貨:哇哈哈、雙匯等一般需要5-10萬,廠家一般不限制首批進貨量,但大品牌對市場覆蓋率要求比較高,且品種多,第一批貨大概需要那麼多,太太樂雞精和達利圓不清楚,應該不超過雙匯和哇哈哈;
庫房等其他費用,這個不好說,如果你自己有倉庫,就很便宜。雙匯、太太樂對庫房面積要求不高,縣級代理50-70平米就可以,哇哈哈、達利圓要求較高,因為有瓶裝飲料,比較占面積。
其他費用:
如果你縣城有較大超市,超市會每月給你結一次帳,會占壓部分資金,這個可以談判,也可以當時結算,前提是你接的都是你說的這些大品牌,超市不賣這些東西一般不行,而且你在當地比較強勢,有點勢力和實力,超市給你面子。
流通資金:一般需要不太多,因為現在做大品牌的代理商,賣貨時都是現款現貨,你進貨以後每天都能回收資金,可以周轉了。
至於最終需要多少錢,麻煩你自己算。
另外,接知名度小的品牌風險比較大,接大品牌可能投入高一些,但風險小得多。你說的上述品牌,代理商利潤都是比較穩定的,廠家對市場管理的力度也比較大,你的收益有保障,而且你如果不做代理了,廠家能解決你的庫存等問題,比小品牌穩定的多。當然,大廠家要求也比較嚴。
還有,如果你代理上述大品牌,其他一些小品牌也會找你做代理,小品牌一般想利用大品牌的網路,這些品牌能分攤你的倉儲、車輛、人員等費用,比較劃算,但大品牌都不允許經營類似的競爭性品牌。
最後,祝生意發財!
(好了,就這些了,打字好累)
Ⅷ 服裝品牌怎樣做加盟代理。。。
加盟與代理是2種不同的創業形式。
加盟主要指被授權使用某一個品牌或者商標,根據其品牌總部的要求,比如開設一個終端形象統一的店面,由總部提供產品,按照總部的相關規定價和銷售,此時你是某品牌的加盟商。
而代理是指在一定區域代理某一個品牌,比如在一個市一般說代理具有排他性質,你在某一個區域取得代理權該品牌一般不準許在該區域發展別的銷售合作夥伴,當你取得某品牌代理後,你可以通過直營、連鎖加盟、代銷等方式擴展你的經營渠道
簽訂合同方式根據不同廠家會有不同的方式,有的簽合同進行發貨居多
Ⅸ 如何申請品牌代理銷售
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Ⅹ 如何拿到一個品牌的代理權
首先要分清楚代理和經銷的概念區別。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
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從法律關繫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經銷可以分為一般經銷與獨家經銷。在獨家經銷情形,一般會規定經銷商最低交易數量、不得經銷相競爭的其他供貨商產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燃斗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代理與經銷在合同關系的連續性和長期性、銷售區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對不正當競爭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處,所以在實際業務中,有的人會錯誤地將代理與經銷混為一談。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搜段鎮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世粗), 賺取傭金(提成),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