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具體怎麼樣才能申請獨立保險代理人目前哪家保險公司可以申請
經過保險公司的相關考試才可以成為獨立保險代理人。大家保險公司可以申請。
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可以開展的業務:
一是保險業務。經保險公司授權,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可以從事保險產品銷售、協助保險勘查和理賠等活動;保險公司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可以根據其授權,代為辦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
二是非保險金融產品。保險公司有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資質的,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經其授權可以銷售經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但需事前符合銷售該非保險金融產品所要求具備的資質。
注意事項:
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獨立執行不得發展保險營銷團隊,不能變相成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或者保險公司分支機構。
但可以聘請少數人員(不得超過3人)從事協助投保、出單、售後管理等輔助性工作。另外,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只限於通過一家機構進行執業登記。
㈡ 營業執照委託代理人怎麼填
法律分析:
委託人的個人信息,填委託人。委託代理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的人。1、委託人的個人信息。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號、住址等;2、受託人的相關信息。姓名、聯系方式、住址等。如果受託人是律師的,只寫律師姓名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即可;3、委託事由及代理許可權,特別授權的應寫明具體的授權范圍;4、委託人、受託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名稱登記,經營范圍涉及登記前置許可的,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人應當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名稱報送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可以申請名稱預先核准,也可以與個體工商戶設立或者變更登記一並申請辦理。登記機關辦理名稱預先核准,不得收取費用。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衍生問題:
注冊營業執照字型大小怎麼填?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字型大小,也就是店名的意思。2、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的字型大小相一致;3、無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由「個體戶」字樣和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姓名組。4、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不使用名稱,個體工商戶決定使用名稱的,該名稱的登記注冊適用本辦法。 5、所以,個體工商戶是可以有店名的,也可以不起店名。(2)如何登記代理人擴展閱讀: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管理辦法 1、根據工商總局日前起草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最長為4年;2、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使用期限核定營業執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為6個月。3、個體工商戶應當於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換領新營業執照,登記機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換發。4、工商總局日前起草了《個體工商戶條例》的配套規章《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5、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㈢ 請問要怎麼考「土地登記代理人」有什麼用
國土局的土地登記代理業務逐步委託給一些公司來做,這是大的趨勢。這就需要公司有土地登記代理資質。想取得這樣的資質,就要有具備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的人。這同會計師、工程師一樣的。
㈣ 什麼是不動產登記代理人如何申請考試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並經登記備案的人員。適用於在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動產登記代理服務機構,從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運和等不動產登記代理業務的專業人員。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由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具體負責實施。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監制,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用印的旦悄猜《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通過考試取得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且符合《經濟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中經濟師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其模型經濟師專業職務。
㈤ 如何辦理人事代理
辦理人事代理的流程如下:
1、個人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2、人才交流中心審核委託個人代理的資格;
3、填寫《委託人事代理登記表》;
4、委託方和人才交流中心雙方代表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確立人事代理關系;
5、委託方向人才交流中心移交人事檔案並辦理有關手續。
單位辦理人事代理的流程如下:
1、委託方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書面申請,交相應材料;
2、企業委託的,應當提供加蓋發照機關公章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3、事業單位和民辦企業等單位委託的,應當提供事業單位登記證或者該機構成立的有效批准文件及復印件;
4、填寫《單位委託人事代理登記表》,編報《委託人事代理人員花名冊》,逐人填寫《委託人事代理人員登記表》;
5、人才交流中心審核委託代理單位的資格;
6、委託方和人才交流中心雙方代表簽訂《單位委託人事代理合同書》,確立人事代理關系;
7、委託方向人才交流中心移交人事檔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九條 代理人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轉委託代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代理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以及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託代理未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