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同書律師與委託代理人有什麼區別
委託律師是有合同的。如果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的委託合同,約定委託的具體事項和報酬等內容。合同的主體則是委託人和律師事務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二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不得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
第二十七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② 代理律師和委託律師的區別
1、二者概念定義不同
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在法律規定內或者當事人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代理實施訴訟行為,接受訴訟行為的人。
律師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2、二者職能不同
訴訟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和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取得並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含義和適用范圍 根據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而發生的訴訟代理,稱為委託訴訟代理。
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范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
3、二者屬性、特徵不同
就律師的屬性而言,包括:
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
其二,經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資格;
其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執業證書;其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
訴訟代理人特徵:
1.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訴訟代理的目的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訴訟代理人是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如果訴訟代理人喪失了訴訟行為能力,也就喪失了訴訟代理人的資格。
③ 代理人和律師的區別
法律分析:律師與訴訟代理人主要的區別就在於訴訟代理人的范圍遠遠大於律師的范圍。律師是專門從事法律服務的專業服務人員,除擔任民事訴訟代理人,刑事訴訟被告人的辯護人,還可以擔任非訴訟時間當事人的代理人,接受單位、個人的委託擔任其法律顧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④ 委託律師有幾種代理方式
法律分析:當事人委託律師代理一般可採取兩種方式,一是一般代理;二是特別代理。1、 一般代理是指與特別代理相對而言的代理。一般代理就是無須對案件的實體問題作明確表
態的代理,如代理提起訴訟、應訴,提供有關證據,發表代理詞,進行一般性辯論等。2、特別代理是指委託人以特別授權賦予律師對案件的有關實體問題直接作m決定並明確表態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