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品牌總代理需要什麼條件
品牌總代理需要什麼條件
品牌總代理需要什麼條件,現在不少人都是會代理一個品牌的,這樣賺錢速度也是比較快的,代理商作為現在熱門的一種創業項目。 吸引了非常多的消費群體,所以代理的品牌也越來越多,下面看看品牌總代理需要什麼條件。
一、品牌代理需要滿足的條件
1、代理商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擁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具備獨立的民事責任能力;
2、代理商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其創業想法已經得到了家裡人的支持;
3、代理商了解當地的市場,在當地擁有豐富的人脈和資源,具備一定的公關能力、策劃能力、組織能力和管理能力;
4、代理商具有較強的品牌意識,能夠認同並接受所代理品牌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遵守總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願意服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且能時刻維護品牌的聲譽;
5、代理商擁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能夠理性地看待投資與回報之間的關系,且具備承擔生意失敗的勇氣和能力。
二、品牌代理的類型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
1、充足的資金
酒水代理不僅是非常吸引創業者的一種方式,而且在酒水代理過程中需要准備充足的資金,由於品牌不同,所以資金的需求量也不一樣 ,王茅酒代理商需要有5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金。
2、良好的商業信譽
商業信譽對於代理商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不僅能夠與品牌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及信任度,還可以在後期的經營過程中與眾多的消費群體擁有良好的關系,能夠維持品牌在市場中的形象,也要擁有優質的個人信譽。
3、有經營渠道
酒水在市場中推廣最重要的就是銷量問題,首先就要獲得更多消費者的認可,所以有獨特的經營渠道和經營模式是非常重要的。代理商要有屬於自己的經營方式,也要有屬於自己的推廣渠道。
4、有專業的團隊
做酒水總代理一定要有專業的團隊,通過管理好自己的團隊,讓酒水品牌在市場中獲得良好的推廣,可以加速品牌的市場佔有率,也可以讓更多的消費者對品牌有所認可和關注,提升品牌的形象和知名度。
5、具備優質的溝通能力
溝通能力對於代理商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優勢,能夠通過溝通來吸引更廣泛的消費群體,也會獲得更多消費者的認可。在市場上建立優質的代理形象 ,也會為品牌的銷售奠定良好的基礎。
1、具有足夠的資金
要想成為一個貴州茅台酒總代理,創業者必須擁有足夠的資金,畢竟貴州茅台酒是一個實力雄厚的大品牌,成為總代理後賺錢的空間非常足,那麼就需要擁有足夠的資金才能做茅台酒代理。
2、具有店鋪
要想做貴州茅台酒代理必需有自己實際經營店鋪,而且貴州茅台酒總部對店鋪有一定的要求,需要有合適的地理位置,足夠的人流量等等要求,要滿足茅台酒總部的要求才能做一個總代理。
3、要誠實守信
誠實守信不僅僅是做人需要的品質,作為一個貴州茅台酒總代理也必須具備的一個品質,要誠信經營,不能做出有損於品牌形象的事情,畢竟茅台酒代理代表了品牌的形象,出現負面事情會讓品牌利益受到影響。
4、有抗壓能力
任何一種創業都是具有一定風險性的,這就需要在面對困難和艱辛的時候,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質和一定的抗壓能力,時刻保持一顆平常心,能夠理性看待所遇到的一切問題。
5、服從品牌
要想作為一個合格的貴州茅台酒總代理,必須需要服從茅台酒品牌商的管理,遵守安排,嚴格按照品牌商的規章制度經營,這樣雙方友好合作,互相協作,才可以實現雙贏。
1、代理商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擁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具備獨立的民事責任能力;
2、代理商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其創業想法已經得到了家裡人的支持;
3、代理商了解當地的市場,在當地擁有豐富的.人脈和資源,具備一定的公關能力、策劃能力、組織能力和管理能力;
4、代理商具有較強的品牌意識,能夠認同並接受所代理品牌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遵守總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願意服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且能時刻維護品牌的聲譽;
5、代理商擁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能夠理性地看待投資與回報之間的關系,且具備承擔生意失敗的勇氣和能力;
6、啟動資金要求,投資者具備一定的財務能力,其資金足以滿足投資要求;
7、經營場地要求,投資者在當地擁有合適的經營場所,店鋪的位置好,周邊人流量集中。
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迴避經營風險。在商務代理活動中,雙方的風險程度不同。委託方可以通過代理合同條款來規避經營風險;而代理方通過代表委託方進行各種經營活動獲得收益,但由此產生的權益和責任都歸委託方所有。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彌補經營者能力的不足。
1. 資金實力,XX萬的注冊資金,這是要看你的商業實力與資金管理實力的。
2. 目前所銷售的產品類型與組合 --》主要是考察你的現有的客戶群體與公司的品牌定位是否相同。
3. 運作的能力與市場開拓的能力--》看看你是否能快速打開市場能力,及相關的人員配備的情況,是否足夠有潛力成為當地第一品牌。
4.管理都的素質與思路
5.銷售成長的情況,及你的客戶對你的評價,以前合作的廠家的人員對你的評價等 。
6.其他硬體
還有一點就是以上都具備後還要充分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與價值觀,多了解他們的網站及與各種層級的人員多溝通。取得信任。
㈡ 總經銷商與總代理有什麼不同
兩者之間沒有區別。
總經銷商也叫總代理商、總代。是指生產廠家或授權商家在指定授權區域最大的指定的獨家出貨平台,並且承擔廠家的銷售網路建設、店面建設、下游渠道的開發、經銷商的培訓、市場廣告的投入、廠家品牌的建設、售後服務等。各個廠家的要求都有所不同,一般銷售方式多以批發為主。
總經銷商和廠家或授權商家進貨可以採取賬期或現款的方式。多數廠家現款進貨會有現金返點,如果資金規劃合理可以現款進貨。賬期是廠家給商家在規定時間給予一定金額的信用,商家在信用額度內不用付款就可以進貨,但是在規定時間內必須回款。
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
總代理具有由委託人授予較為廣泛的許可權,可以代表委託人推銷商品,簽訂合同還可以接受委託人所委託需辦的一切業務,凡持有委託人授予的委託書范圍之內的業務,其一切法律後果應由委託人承擔。總代理就其實質來說,是委託人在境外的代表,故凡選總代理時應慎重。
許可證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是一種具有商業性的技術轉讓交易,應包括技術轉讓、專利權益的轉讓及商標的使用。專利系指政府所屬學術機構根據申請頒發的一種文件,闡明專利技術的要點,給予法律上的承認並註明該專利須在專利持有人授權下予以使用。對專利保護時間的限制約10-15年。
㈢ 代理商屬於
一、代理商的定義㈣ 總代理商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官方,總代,省代什麼意思? 官方是原生產廠商的代稱。
總代是一個區域(大至國家,小至縣城)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
省代:一個省份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
問題二:經銷商和代理商怎麼區分,各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是廠家直接賣貨,代理商是代賣貨物
從與廠家的關系看
廠家與代理商是代理的關系 廠家與經銷商是買賣的關系
代理商從廠家拿貨,由於是代理而不是買賣的關系,所以一般可能不會現款現結,而廠家希望增加現金流轉速度,就直接找經銷商啦.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問題三:做代理商是什麼意思啊? 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主要在陪告於是否需要從廠家購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經銷商從廠家購得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然後銷售,其關系是,廠家――經銷商――消費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本身並不購買廠家的產品,也不享有該產品的所有權,所有的貨都是廠家的,產品所有權仍然屬於廠家所有,其關系是 廠家――(代理茄罩商)――消費者,當然這種代理商所謂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對產品進行銷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並通過銷售提取傭金。還有一點就是商品銷售的風險,經銷商需要自行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代理商並不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當然現在一般來講,一些大的廠家在選擇代理商時也要考慮代理商的(銷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夠,就會取消代理資格,更換代理商。對於一些國外企業來講代理商是比較常見的,國內企業多青睞於經銷商。
實質上,現在所稱的代理商在本質上已經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備的是經銷商的性質,還有些屬於二者的混同體,即是代理,有時候又要需要拿錢買貨,很少有純粹意義上的代理商,稱其為有一定代理權的經銷商更為合適。「代理商」其實兼備了兩種性質,其主要性質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為,又有銷售行為。但更多情況下應當體現為銷售商的性質,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義,代理商的利潤來源是促成交易,提取傭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總代理依靠的銷售。直接與下游銷售商或者消費者 *** ,更多的是依靠差價和回扣,運行模式也是經銷模式。
問題四:代理是什麼意思 代理最白話的說就是:把開發商的商品,用你的名義作銷售的一種行為,叫做代理.
以下的解釋我認為比較全面,你可以參考: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其作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如簽訂合同及其它與交易有關的事務等)。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託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顫亂鬧委託人的名義行事。代理雙方屬於一種委託和被委託的代銷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
一般代理又稱傭金代理,是不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可選定一家或幾家客戶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代銷商品的實際數量按協議規定的辦法付給傭金,委託人可直接與該地區的買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傭金。
獨家代理是委託人給予代理商在規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該指定地區和時間內,不得委託其他第二個代理人,獨家代理與包銷方式下的專營權不同(參見包銷),獨家代理下的專營權指的是專門代理權,商品出售前所有權仍歸委託人,由他負責盈虧。
另外,除另有規定外,委託人也可直接與指定地區的買主進行交易,但這一部分商品交易仍應向獨家代理商計付傭金。
總代理是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託人進行全面業務活動,除代表委託人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還可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
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
問題五:什麼是全國總代理 在弗爭關繫上,代理商在代理期間並在代理區域內享有排他性經營的權利,除廠家直營店鋪外。全國總代理就是代理區域為一國范圍的大代理商。
問題六:一級代理是什麼意思 指的是廠家產品外銷的第一級代理商,也就是第一層代理商它是廠家的直接聯系方,它負責聯系廠家訂貨(廠家一般只負責生產,不會去市場買賣)。然後其他的經銷商再從代理商那裡去進貨,再賣給消費者。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增加了銷售過程中的節點,再通過不同組合增加銷售渠道(就是商品可以通過很多不同的線路賣出去) 。
問題七:總代理是什麼意思? 在某區域內 品牌授權銷售商 管理這一區域內 代理產品的總銷售
問題八:一級代理商與總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總代理是一個地區某產品的唯一代理,一級代理就不一定只有一家
問題九: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編輯本段]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的關系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不從原廠拿貨而是從其他渠道)。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 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問題十:官方,總代,省代什麼意思? 官方是原生產廠商的代稱。
總代是一個區域(大至國家,小至縣城)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
省代:一個省份的總的產品代理公司。
㈤ 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屬於什麼模式
非常古老的傳統模式
㈥ 一級代理商與總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總代理是一個地區某產品的唯一代理,一級代理就不一定只有一家
1、一級代理指的是廠家產品外銷的第一級代理商,也就是第一層代理商它是廠家的直接聯系方,它負責聯系廠家訂貨(廠家一般只負責生產,不會去市場買賣)。然後其他的經銷商再從代理商那裡去進貨,再賣給消費者。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增加了銷售過程中的節點,再通過不同組合增加銷售渠道(就是商品可以通過很多不同的線路賣出去) 。
2、總代理是指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託人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事務,並可以將有權指定地區內細分地區,委託下放給區域代理,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事務。總代理應區分於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也是事務的主要負責人。
總代理具有由委託人授予較為廣泛的許可權,可以代表委託人推銷商品,簽訂合同還可以接受委託人所委託需辦的一切業務,凡持有委託人授予的委託書范圍之內的業務,其一切法律後果應由委託人承擔。總代理就其實質來說,是委託人在境外的代表,故凡選總代理時應慎重。
許可證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是一種具有商業性的技術轉讓交易,應包括技術轉讓、專利權益的轉讓及商標的使用。專利系指政府所屬學術機構根據申請頒發的一種文件,闡明專利技術的要點,給予法律上的承認並註明該專利須在專利持有人授權下予以使用。對專利保護時間的限制約10-15年。
參考資料:網路-總代理網路-一級代理商
㈦ 總經銷商和總代理的區別
不贊同3樓朋友的觀點,無所謂大與小的問題,不管是總代理,或者經銷商都是戰略合作關系。
其實總代理也是經銷商,不過就是他可以壟斷廠家產品在某一市場的絕對經營權(一般情況下,省以上的我們才稱其為總代理),廠家也會提供一系列的支持,例如人員、促銷、廣告等等,但同時,要成為一個廠家的總代理也並非易事,條件很多,例如:網路、資金、人力資源、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等等。但是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都不會尋求總代理的發展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受到了代理商方面很大的制約,而且無論是對於廠家還是代理商,風險系數都很高。所以,這鍾經營模式一般只在產品初期進入市場的時候,廠家自身資源不夠,會藉助代理商的資源對市場進行操控。
經銷商和總代理其實從性質上是一樣的,都是經營廠家的產品為手段,以謀取利益為目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經銷商也是總代理,但或許一個總代理壟斷的市場范圍廣,比如一個省,而一個經銷商則只是一個市。經銷商也可以分為:一級(加盟)經銷商、二批商……。從理論上講,經銷商是可以無限往下延伸的,例如:1級、2級、3級……。
人們常把經銷商與總代理分開來講,一般是基於二批商和總代理來比,通常情況下,總代理及一級(加盟)經銷商是直接從廠家拿貨,而二批商等等則是從上一級經銷商拿貨。這也是人們常說的兩者之間的差別。
現在大多數廠家還不具備在每個市場都駐人或辦事處、分公司的條件,所以,現在中國的營銷模式還基本屬於經銷模式,也是就經銷商。
當然從現在的發展趨勢來看,經銷商逐漸演變成配送商,廠家會逐步加大對市場人員的投入,直控終端成了廠家的一個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以上屬於本人觀點,僅供參考
㈧ 行業總代理是什麼意思
代理莊家是什麼意思,目前還有這個行業嗎?
就是中間商,這個行業一般 *** 在打擊
代理商是什麼意思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判和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特點
1、職責主要是為他人促成交易和締結交易;
2、必須固定地從事受他人委託的活動;
3、是獨立的商事經營者;
4、代理對象不必是商人,也可以不以營利為目的。
我連網行業總代理是什麼?
我連網行業總代理定義
我連網行業總代理是移動互聯網大數據時代的行業經銷商,我連網行業總代理面向各地縣區招商,此縣區行業總代理可以銷售全球所有工廠所有品牌的產品。我連網行業總代理直接對接我連網全球戰略聯盟工廠,利用我連網智能化ERP統購統銷系統,降低工廠渠道開發成本以及廣告營銷成本,降低終端經銷商采購成本,降低物流倉儲運輸成本,使行業總代理的產品更全,價格更低,直接獲取行業銷售優勢。
什麼叫行業代理或城市代理
以航空業為例
航空貨運行業是指做空運進出口的行業.
航空貨運代理行業是指做空運進出口行業的代理機構從事的代理工作.
假設你是外貿公司,有一批貨要出口.打算走空運,那麼你就供要找一個代理,幫你安排出口等等事宜.那麼他的工作就是代替你的工作所做的代理工作.而這樣的機構被稱做航空貨運代理.
航空貨運代理就是虛梁在航空貨運行業中從事代理工作的機構.
渠道商與代理商的區別?啥關系?
渠道商專做代理商(或只搞批發)
代理商也可以做渠道,除可搞批發外還做零售
代理商是屬於什麼企業類型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什麼是品牌總代理??
品牌就是在央視有廣告,在這個行業里有名氣就叫品牌,總代理,分省,市,縣,三種也就是一個地方只有一家
經銷批發和零售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從企業進貨的商人。他們買貨絕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經銷商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或者是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
經銷商的調查雖然在調查內容中單獨分為一個部分,但是經銷商作為從企業一直到終端零售商的銷售渠道鏈里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在市場中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經銷商可以獲得的市場信息也是最多的。因此,對經銷商的調查幾乎可以涉及到所有調查內容,也正是這樣,對經銷商的調查就顯得異常重要。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差沖運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很多公司關於廠方代表的職責中寫到:對於經銷商進行有效的管理。有這一說很多銷售人員就如同拿上了尚方寶劍,也就像模像樣的管理起來了,其實對於經銷商用「管理」一詞還不能切實......
代理商職業
要交拿貨的錢就可以了
電子元器件代理商是什麼意思
電子元器件代理商浮指給專門從事銷售廠家電子元器件,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㈨ 「總代理」、「獨家代理」、「一般代理」有什麼區別呢
"總代理"就是全中國內某個產品的唯一代理。
"獨家代理"就是某個省,某個區的沒有相同產品的代理。
"一般代理"就是僅僅只能代理某樣產品。
上述三種代理按許可權大小不同劃分的。
1.獨家代理:是指委託人給予代理人在約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某種或某些制定商品專營權的代理。凡是在該區域和時間內進行的交易,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無論是由代理商完成,還是由委託人直接與買主達成的,代理商都可按成交額提取應有的傭金。
(1)獨家代理的優點:
①有利於調動代理商的積極性。代理商不負擔經營虧損風險,又有專營權,多干多得。
②委託人比較主動。委託人掌握商品的成交價格,一般不會出現代理商控制市場的情況。
③有利於集中推銷。代理商經營集中,便於集中推銷。
(2)獨家代理注意事項:
①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代理協議;
②詳細規定傭金支取辦法。
2.一般代理:是指不享有專營權,委託人可在同一地區或同一市場上同時建立多家代理關系。一般代理中,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關系靈活。
(1)與獨家代理區別在於:
一是專營權:獨家代理商享有獨家經營權,一般代理商不享有這種權利。
二獨家代理商收取傭金範圍,既包括自己獲得的,也包括委託人獲得的,而一般代理只收取自己獲得業務的傭金。
(2)一般代理的優點:委託人處在主動的位置,可以靈活的控制商品銷售。很受出口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的歡迎。
(3)缺點:委託人對代理人約束不大。代理人可以認真代理,也可能「代而不理」,買賣其他商品。
3.總代理(許可權最大):
是指委託人在指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設立全權的代理。總代理,既享有專營權,又可以代表委託人從事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處理貨物等各種商務活動,還有權代理委託人從事一些非商業活動。總代理許可權最大。由於全權代表委託人,因此選擇要非常謹慎。在出口業務中,一般不宜採取總代理。
(9)總代理商屬於哪個類型擴展閱讀:
(一)商務代理概念
就是代理人為被代理人代理商業事務並收取傭金的商業活動。商務代理屬於委託代理,代理人一般被稱為代理商。
(二)商務代理特徵
代理商具有法人地位。獨立經營實體,不從屬於製造商。
主要是購銷代理。銷售代理和采購代理。
代理商的權利有一定的空間范圍。常見的某個地區的代理商,或者某個國家的:中國總代理。
4.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製造商的商品定價。不能隨意定價。
5.代理商按銷售額或采購額的固定比例提取傭金。傭金代理商不承擔市場風險,但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6.不允許進行代理業務之外的活動。傭金代理商不取得商品法律上的所有權,只能按照代理合同規定進行相關活動。
(三)代理的功能
1.開發新市場的功能。因為企業要進入一個新的市場,通常面臨著:對當地市場情況不熟悉;在當地建立營銷渠道,可能成本較高,風險較大;營銷人員缺乏,或者不能勝任。尋找代理商,了解當地市場。
2.保持市場佔有率的功能。
3.避免、減少商業風險的功能。對製造商和代理商雙方來說,商務代理可以使風險分攤,而且降低了結算風險等。
4.降低流通費用的功能。生產者統一制定終端價格,由代理商實行銷售,中間環節少,流通成本低。
5.提供各種服務的功能。
6.分工效果所產生的代理收益的功能。商務代理使製造商和代理商能將各自的優勢集中在自己擅長的事務上,因此,可以分享分工帶來的好處。
代理按照其他功能還有如下分類:
(一)職責不同:銷售代理、采購代理、運送代理、保險代理、廣告代理、旅遊代理、投標代理與證券發行代理
1.銷售代理:也稱賣方代理,是根據合同銷售某一企業的全部產品,並為其提供有關服務的商務代理,起到企業銷售部門的作用。
2.采購代理:也稱購貨代理,是指代理商與被代理人有著長期的業務往來,代理其進行采購,同時也為其負責收貨、驗質、儲運等商務活動。起到廠商供應部門的作用。
3.運送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招攬貨物或客人,並為被代理人運送貨物或客人的商務代理。進一步分為:陸上運送代理、海上運送代理、航空運送代理。
4.保險代理:是指代理商根據代理合同的規定為保險人所經營的業務提供服務並向保險人收取傭金的商務代理。
5.廣告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並以被代理人名義為其策劃、創造、製作以及安排廣告業務的商務代理。是現代商務代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6.旅遊代理:是指代理商與旅遊企業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為其代理產品銷售服務的商務代理。
7.投標代理:是指代理商以廠商的名義代表廠商參加招標活動的商務代理。
8.證券發行代理:是指代理商接受證券發行公司的委託,代理該發行公司辦理一切證券發行業務的商務代理。一般都是證券公司。根據證券公司承擔責任不同,分為包銷發售、代銷發售、聯合發售三種。
(二)按法律行為不同:媒介代理和訂約代理
1.媒介代理:是指代理商僅有代理被代理人進行媒介行為的權利,而無權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商務代理。不具備簽訂合同的權利。不能處理法律行為的業務。
2.訂約代理:是指代理商受被代理人委託,擁有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權利,是可以處理具有法律行為業務的商務代理。
(三)委託人不同:上級代理和次級代理
委託人不同,是指是直接受委託人委託,還是受代理人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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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責不同:銷售代理、采購代理、運送代理、保險代理、廣告代理、旅遊代理、投標代理與證券發行代理
1.銷售代理:也稱賣方代理,是根據合同銷售某一企業的全部產品,並為其提供有關服務的商務代理,起到企業銷售部門的作用。
2.采購代理:也稱購貨代理,是指代理商與被代理人有著長期的業務往來,代理其進行采購,同時也為其負責收貨、驗質、儲運等商務活動。起到廠商供應部門的作用。
3.運送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招攬貨物或客人,並為被代理人運送貨物或客人的商務代理。進一步分為:陸上運送代理、海上運送代理、航空運送代理。
4.保險代理:是指代理商根據代理合同的規定為保險人所經營的業務提供服務並向保險人收取傭金的商務代理。
5.廣告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並以被代理人名義為其策劃、創造、製作以及安排廣告業務的商務代理。是現代商務代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6.旅遊代理:是指代理商與旅遊企業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為其代理產品銷售服務的商務代理。
7.投標代理:是指代理商以廠商的名義代表廠商參加招標活動的商務代理。
8.證券發行代理:是指代理商接受證券發行公司的委託,代理該發行公司辦理一切證券發行業務的商務代理。一般都是證券公司。根據證券公司承擔責任不同,分為包銷發售、代銷發售、聯合發售三種。
(三)按法律行為不同:媒介代理和訂約代理
1.媒介代理:是指代理商僅有代理被代理人進行媒介行為的權利,而無權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商務代理。
不具備簽訂合同的權利。不能處理法律行為的業務。
2.訂約代理:是指代理商受被代理人委託,擁有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權利,是可以處理具有法律行為業務的商務代理。
(四)委託人不同:上級代理和次級代理
委託人不同,是指是直接受委託人委託,還是受代理人委託。
1.上級代理:是指受委託人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一般稱一級代理,直接受委託人委託,大部分商務活動中,都是上級代理。
2.次級代理:是指受上級代理商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次代理商還可以繼續選擇代理商,因此可以形成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等。次代理商仍然是委託人的代理商,委託人即對次代理商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也享有其帶來的收益。
上級代理:是指受委託人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一般稱一級代理,直接受委託人委託,大部分商務活動中,都是上級代理。
2.次級代理:是指受上級代理商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次代理商還可以繼續選擇代理商,因此可以形成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等。次代理商仍然是委託人的代理商,委託人即對次代理商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也享有其帶來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