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標代理人需要什麼資質
法律分析:商標代理人需要的資質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學歷),通過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或考核;
3、沒有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4、沒有被開除過公職或者被吊銷過商標代理人資格的;
5、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切實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五條 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Ⅱ 商標注冊代理機構需要什麼資質
法律分析:商標代理機構資質:有3名以上商標代理人;負責人或者組建負責人已取得《商標代理人資格證書》;有自身的名稱、章程、固定辦公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注冊資本不少於五十萬元;核定的企業經營范圍包含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業務;商標代理機構名稱中應含有「商標代理」、「知識產權代理」或與此類似的表明從事知識產權代理業務的字樣;符合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規定的商標代理組織的總量和要求;符合商標代理行業管理規范和強制性標准要求。商標代理機構要取得商標代理權的,需要向商標局進行備案,經商標局批准後獲得代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 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機構,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商標局備案:
(一)交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證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門批准設立律師事務所的證明文件並留存復印件;(二)報送商標代理機構的名稱、住所、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報送商標代理從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商標代理機構信用檔案。商標代理機構違反商標法或者本條例規定的,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公開通報,並記入其信用檔案。
Ⅲ 商標代理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商標代理人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商標代理機構應當為依法登記,且具有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資格的律師事務所,而商標代理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通過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或考核;
2、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切實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3、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
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機構,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第八十五條
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從業人員,是指在商標代理機構中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工作人員。
商標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自行接受委託。
Ⅳ 商標代理人要什麼條件
1、代理商要求
(1)代理商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擁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具備獨立的民事責任能力;
(2)代理商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其創業想法已經得到了家裡人的支持;
(3)代理商了解當地的市場,在當地擁有豐富的人脈和資源,具備一定的公關能力、策劃能力、組織能力和管理能力;
(4)代理商具有較強的品牌意識,能夠認同並接受所代理品牌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遵守總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願意服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且能時刻維護品牌的聲譽;
(5)代理商擁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能夠理性地看待投資與回報之間的關系,且具備承擔生意失敗的勇氣和能力;
2、啟動資金要求
投資者具備一定的財務能力,其資金足以滿足投資要求。
3、經營場地要求
投資者在當地擁有合適的經營場所,店鋪的位置好,周邊人流量集中。
Ⅳ 商標代理人資格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商標 代理 人資格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一、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法學專科以上、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學歷,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方式 1、直接報名:報名時應當出示本人 身份證 及學歷證明原件,並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交身份證及學歷證明復印件兩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2、函報:離考點所在地較遠的報考人員可採取函報方式,將報名表附身份證及學歷證明的復印件均一式兩份及照片四張,寄考區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考務辦公室。採取函報的報考人員應提前向其報考的考區考務辦公室或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 三、准考證的領取:應試人員應於考試前兩天到各考區考務辦公室領取准考證。 四、考試: 1、考試科目:國家 商標 局邀請有關專家組成命題小組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為律知識、相關 法律知識 和外語英語、法語、日語任選一門,其中 商標法 律知識150分,相關法律知識100分,外語50分,總計300分。 商標代理人的職責 一、代理商標申請人進行注冊申請前的商標查詢,確定其商標是否可以注冊,代理商標所有人進行使用未 注冊商標 進入市場前的查詢,確定該商標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 商標權 。 二、代理續展注冊、轉讓注冊、許可使用合同備案、變更注冊人名稱或地址、補發注冊證等有關事務。 三、代理商標申請注冊、 商標駁回復審 、商標異議、異議答辯、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爭議答辯、 商標注冊 不當或3年不使用撤銷、撤銷答辯等有關商標確權程序中的法律事務。 四、代理中國申請人到國外辦理商標國際注冊以及在申請注冊過程中的各種法律事務。 五、代理商標權海關備案。 六、代理解決 商標侵權 糾紛,商標侵權投訴等法律事務。 七、代理外國申請人到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及其他商標法律事務。 《商標代理組織管理暫行辦法》(1994年7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並實施)規定:商標代理人資格經考核產生。已取得 律師 、專利代理人資格或者從事過5年以上商標業務工作的,或者經過兩年以上 知識產權 法律專業學習,取得相應文憑的,經本人申請,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予以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由商標局頒發《商標代理人資格證書》。取得資格證書的代理人應在一個商標代理組織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沒有取得資格證書且未受聘於一個合法商標代理組織的人員,不得為他人代理或者變相代理商標事宜。所以,商標代理人是指:取得商標代理資格證書、並在一個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的商標代理組織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人。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取消「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准」兩項行政審批之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就不再舉辦「全國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 綜合上面所說的,我國法律規定想要申請商標代理人那麼一般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商標代理人專門是處理商標的各種糾紛,因此必須要有很高的法律知識,所以,在申請之間要看自己是否有資格,是否可以擔任這個職務。
Ⅵ 商標代理機構設立條件是什麼
商標代理機構設立條件如下:(一)有自己的名稱、章程、固定辦公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二)有3名以上商標代理人;(三)注冊資本不少於五+元;(四)商標代理機構名稱中應含有」商標代理」、」知識產權代理」 或與此類似的表明從事知識產權代理業務的字樣;(五)核定的企業經營范圍包含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業務; .(六)符合國務院I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規定的商標代理組織的總量和要求;(七)符合商標代理行業管理規范和強制性標准要求。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十九條 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委託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可能存在本法規定不得注冊情形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告知委託人。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於本法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注冊外,不得申請注冊其他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