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做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程序內容:1、司法鑒定程序1)審查鑒定委託書、送檢資料材料等;2)舉行聽證會;3)鑒定人進行鑒定,必要時組織專家討論;4)出具鑒定文書。2、當事人可以參與的鑒定程序及權利1)當事人可以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交與鑒定有關的材料;3)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參加聽證會;4)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在聽證會上可以發表本方觀點及理由;5)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回答鑒定人的提問;6)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依法申請鑒定人員迴避;7)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在聽證會前或後向鑒定機構提交書面陳述意見;8)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在鑒定有關的法律文書上簽字。3、書面陳述意見的主要內容。鑒定當事人可以向鑒定機構提交書面陳述意見,該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鬧陸身份、聯系方式等;2)對醫療事件爭議的焦點;3)爭議焦點的事實依據;4)闡明醫療機構存在的過錯,過錯與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醫療過錯在損害結果中的參與度等。4、書面陳述意見的重要性。當事人的書面陳述意見是鑒定人在鑒定前或聽證會後全面了解當事人申請鑒定意圖的重要書面材料,對鑒定人對醫療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義,從而對鑒定結論具有一定的影響,故書面陳述意見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鑒定文書。該書面陳述意見書應當包含醫療和法律兩方面的內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問題,做專業闡述,行文應簡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達當事人的意思,又達到影響鑒定人的效果。5、不服司法鑒定的處理。當事人不服司法鑒定結論的,可以向委託鑒定的人民法院書面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決定。法院經過審查不同意重新鑒定的,司法鑒定結論作為定案依據。人民法院應當同意重新委託鑒定的法定情形1)鑒定人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2)鑒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3)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4)鑒定材料有虛假,或者原鑒定方法有缺陷的;5)鑒伏彎伍定人應當迴避沒有迴避,而對其鑒定結論有持不同意見的;6)同一案件具有多個不同鑒定結論的;7)有證據證明存在影響鑒定人准確鑒定因素的。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委託人委託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第十三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缺或決定。對於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❷ 司法鑒定在哪做
如果是涉及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由辦案單位委託公安機關掘卜鑒定機構鑒定;如果是涉及民事訴訟的案件,可以個人自己委託,最好由法院委託鑒定;如果是為了辦低保,由當地民政局指定的鑒定機構鑒定。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
法律依據:《余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判毀穗進行鑒定。
❸ 法院指定鑒定機構流程
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的證據較多,涉及當事人的情況,需要專業的鑒定師給出專業的鑒定結果,以幫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斷。那麼法院指定鑒定機構程序是什麼? 下面由我為您整理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❹ 司法鑒定流程
【法律分析】:司法鑒定流程也就是司法鑒定程序,是指按照司法鑒定活動的客觀規律所制定的司法鑒定的具體步驟。司法鑒定程序的制定在於保證司法鑒定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保障司法鑒定活動所涉及的相關人員的人格尊嚴,實現司法鑒定的公正、效率目標。鑒定程序首先要有鑒定的申請和決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當事人和代辦代理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和重新鑒定的申請。其次需要有委託鑒差弊定委託鑒定,應根據被鑒定題目的性質和難度,選擇相應的鑒定機構;事故調查所需的鑒定,一般指派或委託公安機關的鑒定職員、鑒定機構進行;公安機關無法完成的,也可以委託公安機關指定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此類鑒定不能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
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虛或族行檢驗、鑒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對精神病的鑒定,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❺ 司法鑒定在哪做
一般司法鑒定需要去公安局做。
如果是涉及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由辦案單位委託公安機關鑒定機構鑒定;如果是涉及民事訴訟的案件,可以個人自己委託,最好由法院委託鑒定;如果是為了辦低保和螞,由當地民政局指定的鑒定機構鑒定,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是指在法律訴訟的過程中,為了使洞棚數用更加科學的辦法,使用更專業的知識進行對案件的主體鑒定判別,使鑒定的結果在案件中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
綜上,要先確定是屬於什麼案件。不同案件所要做的鑒定不同。通常由於案件的性質不錯,需要作出的鑒定也不一樣。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託。
第十二條
委託人委託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納首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❻ 司法鑒定委託程序是什麼
在我國的眾多司法案件中,很多時候要對案件作出 司法鑒定 。而當案件需要司法鑒定委託的時候,委託人就必須提供司法鑒定委託書和一些需要鑒定的材料,才能委託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委託。通常一些刑事 立案偵查 的案件,一般都是由公安機關進行委託,才能去做司法鑒定。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司法鑒定委託程序。 司法鑒定的委託與受理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託。 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鑒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 身份證 明,並提供委託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 代理 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託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託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託鑒定事項屬於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託書中註明。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 司法鑒定人 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託,應當對委託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託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 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委託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 第十五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第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託,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一)委託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 (二)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四)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 (五)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情形的。 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說明理由,退還其提供的鑒定材料。 第十七條 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 司法鑒定協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委託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 (二)委託鑒定的事項及用途; (三)委託鑒定的要求; (四)委託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的簡要情況; (五)委託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 (六)鑒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七)鑒定費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因鑒定需要耗盡或者可能損壞檢材的,或者在鑒定完成後無法完整退還檢材的,應當事先向委託人講明,徵得其同意或者認可,並在協議書中載明。 在進行司法鑒定過程中需要變更協議書內容的,應當由協議雙方協商確定。 通過上文的詳細解答,我們了解了 司法鑒定委託程序 。就拿刑事 立案 偵查的案件來說,如果當事人要做傷情鑒定的話,就必須在公安機關出具驗傷單或傷情鑒定委託書的情況下才能司法鑒定,不能以個人名義去司法鑒定所請求傷情鑒定。
❼ 怎樣委託法院去做傷殘鑒定
一般是在起訴階段需要申請傷殘鑒定判定賠償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僅僅需要向法院提出需要傷殘鑒定,並且鑒定結果會涉及到之後的判定結果,之後法院會開具委託書到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即可。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託。
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鑒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託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託鑒定的事團毀項、鑒定事項的用塌顫備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託鑒定事項屬於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託書中註明。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託,應當對委託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託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
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委託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洞枯理。
❽ 司法鑒定怎麼走流程
(一)初審,由鑒定人負責。
1、核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決定受理的,應當復印委託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收取委託人的介紹信。
2、審核鑒定委託書。審核委託鑒定事項是否明確、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屬於本鑒定機構的鑒定范圍,是否屬於重新鑒定,委託人是否簽字或蓋章爛宏。
3、審核鑒定材料。審核鑒定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鑒定材料是否真實、完整、充分。
4、商議委託鑒定事宜。明確鑒定時限、鑒定事項、鑒定費的收取標准、鑒定文書的送達 方式、需要退還的鑒定材料及退還方式、需要補充的鑒定材料及時間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見。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司法鑒定受理審批表》,報鑒定機構負責人審批。
(二)審批,由鑒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鑒定人負責。
1、聽取初審人的意見,審查鑒定材料,簽署是否受理意見。
2、鑒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鑒定受理審批表》中簽署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以及鑒定時限、鑒定事項、鑒定人、承辦人、鑒定費等事項。
(三)受理,由承辦人負責。
1、決定當場受理的
①收取鑒定費用。鑒定機構財務人員收取委託人鑒定費後,應當出具稅務憑據。
②辦理受理登記手續。鑒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示範文本格式,與委託人簽訂一式兩份《司法鑒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
2、決定補充材料的
①收取鑒定委託材料。經審核,需要補充鑒定材料的,應當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鑒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人(代理人),一份連同收取的其它鑒定材料由承辦人保存。
②告知補充材料內容。待鑒定材料補充齊全後,按當場受理的程序辦理。
3、決定不予受理的
①說明不予受理理由。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代理人)說明理由。
②退還鑒定材料。
二、鑒定的實施
(一)准備,由承辦人負責。
1、通知指定或御歷擾者選定的鑒定人。對同一鑒定事項,鑒定機構應當通知二名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的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鑒定人進行鑒定。
2、移交鑒定材料。向鑒定人移交鑒定材料,並履行登記手續。
3、明確鑒定具體事項。與鑒定人商定鑒定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
4、通知委託人(代理人)有關鑒定事項。落實《司法鑒定協議書》約定的鑒定時間、地點等事項。
5、做好鑒定相關准備。准備鑒定儀器設備、協調檢驗(查)工作。
(二)鑒定,由鑒定人負責。
1、介紹參與鑒定的鑒定人。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鎮旦下。
2、確認是否申請迴避。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3、聽取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意見。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4、進行鑒定相關檢驗(查)。檢驗(查)時,無關人員應當離場(經鑒定人同意除外)。
5、鑒定人應當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
6、鑒定人發表鑒定意見。鑒定人應當在鑒定意見上簽名。
三、鑒定文書的簽發,由承辦人負責。
1、製作鑒定文書。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文書規范》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製作鑒定文書。
2、送鑒定人核實。鑒定人應當在鑒定文書底稿上簽名。
3、報機構負責人簽發。將鑒定人核實後的鑒定文書送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
4、送鑒定人確認簽名或者蓋章。將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後的鑒定文書正本送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
5、加蓋機構鑒定專用章
6、按《司法鑒定協議書》約定的方式送達鑒定文書。
7、退還應退的鑒定材料。按《司法鑒定協議書》約定,退還應退的鑒定材料,並由委託人(代理人)簽收。
8、立卷並歸檔。由承辦人按照《司法鑒定業務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好立卷和歸檔。
❾ 辦理司法鑒定委託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委託律師辦理司法鑒定事項的程序是:1.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用;2.律師審查當事人身份、鑒定資料,指導當事人做好司法鑒定準備;3.代理律師向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司法鑒定委託書;4.律師陪同當事人前往司法鑒定機構,辦理司法鑒定事宜;5.代理當事人領取司法鑒定結論法律文書;6.提供法律咨詢,依法對鑒定結論進行口頭解釋說明;7.司法鑒定有關資料建卷歸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委託人委託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
❿ 委託司法鑒定程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鑒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螞瞎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2、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託,應當對委託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託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知物拿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託。第十二條 委託人委託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搭搭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第十三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託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