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理權是什麼意思
代理權是指能夠據之進行代理並使行為的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的許可權。代理權並不屬於民事權利,而是一種許可權、資格或法律地位。在代理關系中,代理權的最為重要,不僅代理人的地位取決於它,而且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范圍,也取決於代理權。我國法律規定,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 【代理適用范圍】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的類型】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條 【代理人不當行為的法律後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⑵ 產品代理權是什麼意思
產品代理權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理其產品在一定地域內的銷售、服務及售後維護的權利,代理權的授予可以是永久的,也可以是有限期的,一般由雙方簽訂協議,明確代理權的授予腔梁、使用、終止等條款。代理權的授予可以是獨家的,也可以是非獨家的,一般由代理商付款給廠家,獲得代理權,代理商歷辯在獲得代理權後,有權在授權的地域內,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廠家的產品,可以自行制伍爛運定價格、營銷策略等,但不得擅自改變產品的質量和性能。
⑶ 請問代理權到底是什麼意思代理權受法律保護嗎
代理權是能夠據之進行代理並使行為的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的許可權。代理權並不屬於民事權利,而是一種許可權、資格或法律地位。在代理關系中,代理權最為重要,不僅代理人的地位取決於它,而且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范圍,也取決於代理權。 (一)法定代理權的取得 法定代理權因具備法律規定的法律事實而取得。這種事實既可以是民法通則規定的親屬或其他具備資格的自然人、社會組織,也可以是在有該資格的人發生爭議時,由有指定權的機關選定,或由法院判決指定。 (二)委託代理權的取得 委託代理權的取得根據是被代理人的授權行為。授權行為相當重要。重大事務的授權,以用書面形式為妥。用書面形式授權即簽署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當記載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代理許可權及期限。民法通則第65條第3款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建立委託代理關系的更審慎方式是訂立委託合同,通過合同,規定雙方權利義務,代理人取得代理權。有書面授權委託合同,就無需單獨的授權委託書。合法的就受保護
對於家電代理權,只要代理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依法簽訂的,代理行為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
有辦法的,旁備事實代理,參照非書面合同逗或。咨詢下律師吧。我是學法律的。
代理權是能夠據之進行代理並使行為的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的許可權。代理權並不屬於民事權利,而是一種許可權、資格或法律地位。在代理關系中,代理權最為重要,不僅代理人的地位取決於它,而且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范圍,也取決於代理權。
【補充】
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徵:
①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②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獨立為意思表示。
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
④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凡依法律規定,或依法律行為的性質、或當事人的約定,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的行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記、設立遺囑、具有人身性質的債務的履行,等等。
代理權一般分為:法定代理、委託代理、指定代理等,不符合以上代理的,就屬於無代理權。
socks代理是一種全能代理,就像有很多跳線的轉接板,只是簡單地將一端的系統連線到另外一端,支援多種協議,包括、ftp請求及其它型別的請求;
socks代理分socks 4 和socks 5兩種型別,socks 4隻支援TCP協議而socks 5支援TCP/UDP協議,還支援各種身份驗證機制等協議,其標准埠為1080。
一般商品房要有「兩證」,房屋所有權證——就是所說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就是——土地證。
房屋確權證沒聽說過,什麼部分出具的?
不在法律調整的范圍之內,也就是說你不具備起訴的資格。
保險代理公司為客戶投保,保險代理公司則是與多數的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協議,與代理公司簽代理協議的保險公司基本上是一些中小型的公司,而產品也不是保險公司的所有的產品,是專為代理公司設計的產品。
保險代理公司是根據客戶的需求,可以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選擇,相對更加客觀,可以為客戶推薦更多更好的產品組合,客戶拿到生效的保單是各個保險公司的保單,而不是一張保單,以後理賠也是由保險代理人幫助到各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其實和保險代理是一樣的性質,保費是繳到各保險公司去的,保險代理人不收現金,發票也是由各保險公司開出,不存在捲款潛逃的可能。
並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經過嚴格考試,持證上崗。保險代理人參加考試合格後可以獲得《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印製,並由被代理保險公司稽核留存)。如果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公司的授權范圍內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保險代理人在其業務中欺騙保戶的,將受到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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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什麼叫代理
其實課本上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主要在於是否需要從廠家購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經銷商從廠家購得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然後銷售,其關系是,廠家——經銷商 經銷商——消費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本身並不購買廠家的產品,也不享有該產品的所有權,所有的貨都是廠家的,產品所有權仍然屬於廠家所有,其關系是 廠家——(代理商)——消費者,當然這種代理商所謂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對產品進行銷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並通過銷售提取傭金。還有一點就是商品銷售的風險,經銷商需要自行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代理商並不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當然現在一般來講,一些大的廠家在選擇代理商時也要考慮代理商的(銷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夠,就會取消代理資格,更換代理商。對於一些國外企業來講代理商是比較常見的,國內企業多青睞於經銷商。 另 實質上,現在所稱的代理商在本質上已經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備的是經銷商的性質,還有些屬於二者的混同體,即是代理,有時候又要需要拿錢買貨,很少有純粹意義上的代理商,稱其為有一定代理權的經銷商更為合適。 其實書本上說的,在現實中更多的是混和體,純粹的已經很少了。理論指導實踐,但不要理論限制思路。 再補充一下: 企業或行業純粹依靠代理行為來收取傭金獲得利潤的情況並不多見,其業務范圍也很難純粹體現為之前所說的代理模式,比較典型的有負責代理房屋銷售的中介公司(行業),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為他人代理銷售房屋來獲取傭金(中介費),不過有時中介公司對於價格適當的房屋也會買下來再轉手。 另,你之前的提問好像和現在所有不同,按照你現在所說的模式你們公司的「代理商」其實兼備了兩種性質,其主要性質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為,又有銷售行為。但更多情況下應當體現為銷售商的性質,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義,代理商的利潤來源是促成交易,提取傭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你們公司總代理依靠的銷售,直接與下游銷售商或者消費者發生關系,更多的是依靠差價和回扣,運行模式也是經銷模式。
⑸ 代理權是什麼意思
代理權是能夠據之進行代理並使行為的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的許可權。代理權是指代理人能夠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意思表示或者受領意思表示,而其效果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的法律資格。代理權的本質,學理上存在不同的認識,如有民事權利說,資格說,權力說等。法律上的所謂權利無不包含著權利人的權利與義務的對稱,而這種權利義務經常可以用物質性利益表示。而代理人享有代理權,並不意味著可以獲得利益。雖然在有的代理活動中代理人基於代理權獲得報酬,但這種報酬的獲取是緣於委託合同。而在無償代理中,代理人行使代理權,根本就沒有物質利益可言。因此代理權並不是一種民事權利,而一種行為資格、地位或許可權。在代理關系中,代理權的最為重要,不僅代理人的地位取決於代理權,而且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范圍,也取決於代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代理權可以分為哪些
代理權可以分為法定代理權和委託代理權,在取得方式上,法定代理權和委託代理權不同,法定代理權因具備法律規定的法律事實而取得。這種事實既可以是民法通則規定的親屬或其他具備資格的自然人、社會組織,也可以是在有該資格的人發生爭議時,由有指定權的機關選定,或由法院判決指定。委託代理權的取得根據是被代理人的授權行為。授權行為相當重要。重大事務的授權,以用書面形式為妥。
⑹ 生活用品代理交了5000塊錢代理權什麼意思
交錢獲得代理權。代理權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為被代理人設定、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民事權利。生活用品代理交了5000塊錢代理權意思是生活用品的代理費用需要5000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