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想問起訴和委託律師有什麼區別
起訴和委託律師的區別如下:
1、起訴是到法院立案,和法院之間發生法律關系;
2、委託律師是就訴訟或非訴事宜委託律師代為處理,委託方支付律師費,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是和律師之間的法律行為;
3、委託律師從事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等法律事宜,生活中還有很多非訴,也可以委託律師辦理事物;
4、起訴是以原告的名義,律師是受委託的代理人;
5、訴訟費交法院,敗訴方承擔,律師費誰請誰承擔費用,後果委託人承塵簡擔。派激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鉛培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2. 請問「原告代理人「和「原告律師「有什麼區別代理人就是律師嗎謝了…!
原告律師只是原告代理人的一種。委託代理人一般就是指個人請的律師,但是,原告代理人一般指原告委託的除律師,法律工作者之外的人員。
原告代理人一般指原告委託的除律師,法律工作者之外的人員,代理原告行使權利義務之行為。而原告律師就是指原告所委託的律師,只是兩類人員因身份不同而稱呼不同。
律師不同於古代的訟師、狀師,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范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託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3. 請律師全權代理好還是一般代理合算
法律分析:兩種委託形式各有各的特點,全權委託表述不準確,應當是特別授權,還得註明具體許可權,無論哪種代理,律師都會盡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論哪種委託,起訴狀都需要當事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