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訴訟代理人是指什麼人
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許可權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代理人代表訴訟當事人有權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訴訟代理人是刑事訴訟的參與人,是指接受代理人的委託,參加刑事訴訟,代替委託人行使部分權利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接受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包括:律師;人民團體或者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的監護人、親友。刑事訴訟法除規定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自己直接委託訴訟代理人外,還規定被害人的近親屬,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在公訴案件中,有些被害人已經死亡,無法委託訴訟代理人,如殺人案中,被害人已經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就可由其近親屬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在有些案件中,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他們的一些權利包括訴訟權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如在傷害案中,被害人是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由他的父母代其委託訴訟代理人代為行使訴訟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
2. 訴訟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訴訟代理人,是指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委託,代表當事人進行民事活動的人。它有幾個明顯的特徵:首先,訴訟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其參加訴訟活動的目的是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其次,訴訟代理人必須在法律或當事人授權的范圍內實施訴訟行為,超越代理許可權實施的行為,必須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代理人訴訟行為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再次,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參與訴訟的能力,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最後,訴訟代理人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訴訟,只能代理一方進行訴訟維護其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3. 什麼是訴訟代理人
法律分析: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或者當事人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代理實施訴訟行為的人。
訴訟代理人有法定訴訟代理人和委託訴訟代理人之分。其中,法定訴訟代理人是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人進行民事訴訟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4. 民事訴訟訴訟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民事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許可權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在中國,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的案件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因代理權的不同可分為法定訴訟代理人和委託訴訟代猜敗理人。5. 什麼是刑事訴訟代理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代理是指刑事訴訟的當事人委託訴訟代首頃銷理人代理參加訴訟的法律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託律師;人民團乎嘩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等人員作為訴訟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者游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6. 代理訴訟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訴訟代理指代理人基於法律的規定、法院的制定或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託,以當事人本人的名義代為進行訴訟活動的一種制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託訴訟代理人時需要通過書面授權的方式進行,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權證,查閱卷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7. 民事訴訟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在法律規定內或者當事人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代理實施訴訟行為,接受訴訟行為的人。民事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的名義,在一定許可權范圍內,為當事人的利益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因代理權的不同可分為法定訴訟代理人和委頃談托訴訟代理人。
1.《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森乎薯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2.《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此者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