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風險代理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風險代理案件的收費標準是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踐中,律師辦理風險代理案件分為兩種收費方式,一種是半風險代理,是將代理合同中的代理費分為兩部分,即基本代理費和風險代理費,基本代理費在簽約後支付,且不論案件結果如何都不予退還,風險代理費部分則根據案件標的額、處理難度等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比全風險要低),這部分費用是結合案件結果支付。另一種是全風險代理,合同中的全部代理費根據案件標的額、處理難度等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不得超過標的額的30%),但全部代理費均與案件辦理結果相關。
另外,下列案件不能以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律師費:1、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2、婚姻、繼承案件;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案件;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等。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⑵ 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准
實行風險代理的客戶,一律先行預付1000
5000元律師費,待橡棗一審、二審判決確定,辦理執行後,按照實際取得金額的15%
20%支付,已收取的費用應予以扣除。標的在20萬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
12000元/件計算;超出20萬元以上的案子,參照律師收費指導標准規定的上浮比例計算。二審案件按照上述收費減半收取,執行階段按二審收費標准收取。交通事故調解:按標的額的8%左右計算,成都市內一般不低於5000元。市嘩嘩外不低於8000元,若調解不成,需要訴訟(仲裁)時,已收取的該費用可抵扣應收律師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具體的比例,則要根據案件的難度、標的額的大小、地域、風險代理的不同收費方式等情況,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確定,總的原則是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案件難度大的比難度小的收費比例要高;案件標的額小的比標的額大的收費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本地的案件收費比例要高;全風險模式比半風險模式收費比例要高;半風險模式中,基本代理費低的比高的亂如行收費比例要高;完全事後才付費的比事先預付風險代理費的比例要高;與執行結果掛鉤的比與只與判決結果掛鉤的收費比例要高;
計件收費:
(一)適用范圍: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准:民事、商事訴訟:3000—30000元;非訴類案件律師收費標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仲裁案件和非訴訟業務的收費標准參照民事訴訟案件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⑶ 案件風險代理律師一般收多少費用
律師收取服務費的方式以及數額,根據不同類型的案件、不同標的額是不一樣的,一般分為按件收費、按標的額蔽昌收費和時長付費等方式,刑事案件的代理還有按階段收費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