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銷售渠道終端和代理是什麼意思
銷售終端是指產品銷售渠道的最末端,是產品到達消費者完成交易的最終埠,是商品與消費者面對面的展示和交易的場所。通過這一埠和場所,廠家、商家將產品賣給消費者,完成最終的交易,進入實質性消費;通過這一埠,消費者買到自己需要並喜歡的產品。終端是競爭最激烈的具有決定性的環節,在終端櫃台貨架各種品牌在這里短兵相接,如何吸引消費者的眼光和影響消費者的購買心理是終端工作關鍵所在。
銷售終端是指企業產品在銷售渠道中,處於直接面隊消費者的賣場,屬於企業營銷渠道中最前線的一環,也是最最要的環節。銷售終端一般包括超市、連鎖商行、小型夫妻店,路攤店等
代理
是指代理人根據與被代理人達成的某種合同關系,從事合同規定領域、程度、時間的商務活動行為。商法上常見的代理包括項目代理、產品代理等
Ⅱ 代理和渠道有什麼區別
渠道商就是以經營和管理銷售渠道為生的商人;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代理還是很不錯的,可以找有贊合作啊,有贊的影響力還蠻大的。
Ⅲ 渠道是什麼意思
渠道通常指水渠、溝渠,是水流的通道。但現被引入到商業領域,引申意為商品銷售路線,是商品的流通路線,所指為廠家的商品通向一定的社會網路或代理商而賣向不同的區域,以達到銷售的目的。故而渠道又稱網路。渠道有長渠道與短渠道之分。
. [canal;ditch]∶在河、湖或水庫周圍開挖的排灌水道 2. [channel]∶比喻門路或途徑。擴大商品流通渠道一份請願書通過適當渠道遞交總統 詳細解釋 1. 在河、湖或水庫等周圍開挖的水道,用來排灌。 2. 喻門路、途徑。
Ⅳ 渠道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渠道商:是指連接製造商和消費者之間的眾多中間企業,包括:批發商,經銷商、零售商,代理商和傭金商等等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區別
渠道商也指分銷商。說白了就是以經營和管理銷售渠道為生的商人。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人,要一個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Ⅳ 請問什麼是渠道客戶
渠道通常指水渠、溝渠,是水流的通道。但現被引入到商業領域,引申意為商品銷售路線,是商品的流通路線,所指為廠家的商品通同一定的社會網路或代理商而賣向不同的區域,以達到銷售的目的。故而渠道(marketing channel)又稱網路。
渠道客戶指的就是產品經過的渠道中這些代理商和分銷商服務商等等
渠道有長渠道與短渠道之分。根據中間商介入的層次,將分銷渠道按級數來進行劃分,如零級渠道、一級渠道、二級渠道、三級渠道。 一般而言,渠道越長,企業產品市場的擴展可能性就越大,但企業對產品銷售的控制能力和信息反饋的清晰度。渠道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收益與發展。
Ⅵ 什麼叫代理商渠道
就是幫廠家賣出他們的產品從中得到利潤
Ⅶ 什麼是渠道商務
美營銷學權威菲利普·科特勒:「營銷渠道是指某種貨物或勞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移動時,取得這種貨物或勞務所有權或幫助轉移其所有權的所有企業或個人。簡單地說,營銷渠道就是商品和服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過程的具體通道或路徑
Ⅷ 什麼是渠道代理商
渠道是為代理商做服務支撐的,代理商是為廠家做好當地渠道的服務,而且可以再次發展自己的業務渠道,只要是有了渠道什麼事情都好辦·
Ⅸ 渠道商與代理商的區別啥關系
渠道商與代理商的區別如下:
一、定義上的區別:
1、渠道商是指連接製造商和消費者之間的眾多中間企業,包括:批發商,經銷商、零售商,是以經營和管理銷售渠道為生的商人。
2、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
二、代理商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三、渠道商也叫銷售渠道主要是由參與商品流通過程的各種類型的機構組成的。通過這種機構組成的網路,產品才能進入市場流通銷售,從生產者流向最終消費者或用戶,實現商品的價值。
銷售渠道(marketingchannels)是指促使產品或服務順利地被使用或消費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組織。也就是說,一條市場銷售渠道包括某種產品的供產銷過程中所有的企業和個人,如資源供應商、生產者、商人中間商、代理中間商、輔助商以及最後消費者或用戶等。
代理商的類型如下: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
Ⅹ 什麼是渠道
全稱為分銷渠道(place),引申意為商品銷售路線,是商品的流通路線,所指為廠家的商品通向一定的社會網路或代理商而賣向不同的區域,以達到銷售的目的。故而渠道又稱網路。按長度劃分渠道有長渠道與短渠道之分;按寬度劃分有寬渠道與窄渠道之分。
根據中間商介入的層次,將分銷渠道按級數來進行劃分,如零級渠道、一級渠道、二級渠道、三級渠道。 一般而言,渠道越長、越多,企業的產品市場的擴展可能性就越大,但與此同時,企業對產品銷售的控制能力和信息反饋的清晰度也越低。渠道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收益與發展。
零級渠道是大型或貴重產品、技術復雜所以需要提供專門服務的產品的主要銷售渠道。零級渠道中,產品或服務直接由生產者銷售給消費者。
營銷渠道(Marketing channels)是指產品或服務轉移所經過的路徑,由參與產品或服務轉移活動以使產品或服務便於使用或消費的所有組織構成。營銷渠道可以根據主導成員的不同,分成——以製造商為主導、以零售商為主導、以服務提供者為主導的營銷渠道,以及其他形式的營銷渠道。營銷渠道的根本任務,就是把生產經營者與消費者或用戶聯系起來,使生產經營者生產的產品或是提供的服務能夠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以恰當的形式、送給恰當的人。 現代渠道理論已從原來的長線渠道變得逐漸扁平化——傳統渠道由經銷商,一級批發商、二級批發商、終端店組成,利潤被渠道所瓜分。在近幾年,越來越多的企業舍棄的一級批發商和二級批發商,直接對終端進行掌控,這樣有利於產品的分銷。適度在渠道上狙擊對手,控制渠道可以說是做好營銷的必要手段,甚至有渠道為王的說法。
渠道,在商業領域,是由一些獨立經營而又互相依賴的組織組成的增值鏈。產品和服務經過渠道的增值變得更具吸引力和可用性,能更好的滿足用戶的需求,使得最終用戶得以滿意的接收。
渠道,在保險領域,可以包括營銷、直銷、銀郵、後援、營運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