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事代理和正式編制的實際待遇到底有什麼區別
區別:
1,工資發放方式不同
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人事部門)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嫌廳性補助都是財政撥款的,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公開招考的。
非編制人員由單位自己發放。
2,工作時限不同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春蠢,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
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3,社保福利不同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4,受益歸責不同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派遣員工一扒者陪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
定義: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也是屬於非編制人員。正式編制,就是你已經納入了該單位的人事編制,就相當於正式員工。
㈡ 人事代理和編制的區別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的區別:
1、在性質上不同:對於人事代理而言,是屬於企業對外招的一種編制;而正式編制是屬於企業的內編制,是企業的正式員工。
2、在含義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全方位服務。正式編制通常是指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
3、在穩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與正式編制的相比,穩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編制內的教師只有在犯罪、嚴重過失的情況下才會被開除或解聘。
編制具有計劃性,是行政管理資源,編制管理也是一種資源配置行為。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正式編制人員是經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之後錄用後的人員稱為正式編制人員。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都是行政編制。編制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㈢ 人事代理與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區別到底有多大
干相同的工作,差別在於福利待遇,同工不同酬,還有出現一些意外的時候,編制內的員工會受到單位的保護和幫助,人事代理的可能就沒有。
事業單位,一般指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事業單位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與價值不直接表現或主要不表現為可以估量的物質形態或貨幣形態。我的答案不知對不對,要不你去網路找藍玉老師問問,她是專家.會更明白的TW
事業:指人們所從事的,具有一定目標、規模和系統的對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經常活動。2、事業可以是特指沒有生產收入,由國家經費開支,不進行經濟核算的文化、教育、衛生等單位。3、有時事業一詞也可以指個人的成就。4、有時事業也可以是一個家庭幸福的意義。5,個人創業也是事業,藍玉老師做的就很好,網路找她聽聽她的意見對你做事業有好處.*大寫英文:2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構的分支。而企業就不同了,這樣吧,你去網路找藍玉老師問問吧,她是專家,聽聽她是怎麼說.CL
公務員是行政編制,財政全額撥款。 事業編制分三種,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經費來源不同。 2.升遷不同。公務員除了熬年頭,即工齡長薪級工資漲,就只能升職才能漲薪水。 而事業單位,除了熬年頭,升職之外,還可以通過職稱聘用來漲工資,比如中級職稱相當於正科工資。就說你專業扎實,你收入也不必你上司少,甚至還高。 3、公務員升遷機會大,而且可以一直升,直到頂。事業單位基本都是行政機關下面的二級單位,所以升遷機會很少,因為職數少。 4、事業單位未必工資比公務員低,一是看哪個單位,比如菸草專賣就比公務員多得多,二是你自己努力考職稱,副高相當於副處待遇,很不錯的。畢竟基層公務員一輩子混到副處的很少。當然我指的是拿虧基層。省市和國家的除外,省里公務員起步就是處級。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是同時招考招錄的,各級機關是公務員,參公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也就是事業單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所以招錄的人員不是公務員,只是工作人員,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公務員和參公招考後,還有事業單位的招考,事業單位分為全額財政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三類,全額和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幾乎是一樣的,差額有一定的經濟效益,自收自支完全是自己經營了,和企業沒什麼區別,就是企業了,當然事業編制也分為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公務員一樣科級,處級,廳局級……晉升,專業技術崗位從十二級到一級晉升,一般都是醫生和老師比較多……
如果你想往上走,公務員編制容易些;如果你本來就沒什麼野心,只是想找一份工作,區別不大。
你好!
五、事業單位考試與公務員考試區別
1、發起機構不同
公務員考試發起機構是國家:中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廳,各用人單位上報崗位需求 ;事業單位考試發起機構是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
2、筆試組織實施機構不同
公務員考試的筆試組織實施機構是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棗敏悶織報名、考試屬於公共服務機構);事業單位考試的筆試組織實施機構多數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凳彎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
3、舉辦的統一性不同
公務員考試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事業單位考試目前尚無全國招考,多為全省市和縣級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公告招考 。
4、報名方式不同
公務員考試是網路報名,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
5、筆試考試科目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北京市和國家均只考行測、申論,個別省有公共基礎和專業課,警察加心理測驗和體能測試 ;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考行測(多數包含公共基礎)、申論,或行測、公共基礎,個別考公文寫作,部分加專業測試 。
6、分數計算方法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少數37開。一般設定總分最低線,個別設單科最低線;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7、人事編制不同
公務員考試錄用後有公務員編制;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後是事業單位編制,須參加公務員考試並被錄用後,方可轉為公務員編制。
8、面試考試組織方式不同
公務員考試由國家:人事部會通用人單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命題並組織實施(非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由事業單位在人事機構指導下自己組織。
9、招考公告發布網站不同
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在國家人事部網站:,釋出網站是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事業單位考試招考公告在各級地方人事、人才網站,釋出網站是各用人單位官方網站。
10、試題難度不同
公務員考試較難(試題難不意味著難以考取,難度僅是因為報考人數多而必須增加考試的區分度);事業單位考試較容易(試題簡單不意味著容易考取,因針對具體每次考試的報考人數少,試題簡單即可區分優劣。
11、上報職位需求不同
公務員考試由各用人單位將職位需求數量和描述報國家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省);事業單位考試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自己決定,報上級主觀部門批准。
12、報名稽核不同
公務員考試是各用人單位分別派人稽核自己單位的報考者;事業單位考試一般稽核環節和報名環節同時進行
滿意請採納!
額. 對哥哥的那是感情 , 對男友的那是愛情.
說得現實點,男人可以和你生孩子哥哥可以嗎。如果你覺得可以的話。就當我沒說
區別大了
root了之後會有很多問題的,一般情況下建議不要輕易root
第一
root了之後不享受保修
第二
更多應用有了root許可權之後,類似於自動清理之類的優化軟體是清理不掉他們的,手機會很卡,只有重啟才行
第三
你的手機一旦中了一些病毒,會特別麻煩,你的隱私之類的泄露你都不知道,因為病毒有root許可權,root許可權和使用者許可權~~~
不過一般的root軟體會給你裝一個許可權管理軟體,這會好一些,但仍然有很多麻煩
當你在醫院快死的時候,你老婆有權利簽署放棄治療還是繼續治療
㈣ 人事代理和編制 之間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總體來說三類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但三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公務員是行政編制,檔案在組織部存放;
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進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進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職稱評定只看你在這個工作崗位上是否做夠了年限,當然還有學歷等硬指標,與是否有編制沒有關系,但是工齡問題,不同的省市有不同規定。一般公立學校都是事業單位,如果中間有段時間不在公立學校工作,那個工齡可能就不能連續計算了。
應該是試用期吧,編制還沒進醫院.
如果你朋友是醫生,應該是醫師職業執照還沒變更過來,所以沒有編制.
如果你朋友是醫院行政人員,那就是試用期階段,檔案在衛生人才交流中心,不入醫院編制.其實入不入編制,待遇差的不會很多,現在很多醫院的編制有限,檔案都放在衛生人才交流中心,不進醫院的.
我明年畢業,醫院管理專業的,剛簽了家醫院(行政方面的,不是醫生),明年7月份畢業後正式上班,試用期一年,沒有編制的,也咨詢了些朋友,都說入不入編制無所謂的.
希望能給你有所幫助吧.
我是上海的,幫你咨詢了下3甲醫院里行政樓的老師,現在上海的醫生都不入編制的,即使職業醫師執照所在地轉到工作所在的醫院也不入編制,現在都不入編制的.而且上海沒人事代理這個說法.
總體來說三類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但三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公務員是行政編制,檔案在組織部存放;
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近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有編制就是一輩子有皇糧吃;
人事代理是事業單位聘用制的一種形式;檔案放在人才中心,受聘期間待遇一般等同在編人員;合同到期各不相干。
下面網友說的不對。人事代理期間視為正式職工待遇,可以提拔任用、評職稱。
區別是到期解約。但也有人認為這個聘用方式比編制內更自由。
具體策可以詢問當地人力資源部門。各地政策可能有小的區別。
我們是高校,受編制限制,一大批高學歷人員都是人事代理。
所謂的人事代理就是勞務輸出代理,你和他簽勞務合同,它與用人單位簽訂用人合同。員工屬於臨時工。正規編制的單位,它是直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身份證當然可以辦理了。不過你要明白人事代理就是替你儲存檔案,給你算工齡還有辦理保險之類的,就業代理就是為你找工作
沒什麼不好!只是檔案放的地方不一樣!其他什麼都沒有差別!
所謂的編內包括2類--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編制。
總體來說這兩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編制)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兩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事業單位行政編制,檔案在人事組織部存放;
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有些單位碩士按引進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兩種還又第三種那就是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後面我還會提到)。
㈤ 人事代理與編制有區別嗎
一、處理對象不同
對於老資格的事業單位人員,所謂老人老辦法,即編制落在每個人頭上,個人擁有編制,一旦此人離職或者去世,單位就不擁有這個編制了。
對於新進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採用新人新辦法,即編制內人事代理,編制是單位擁有的,比如單位有100個編制,你有這個編制只是佔用,但並不所有,你離職或者退休,單位可以找其他人佔用這個編制。
二、定義不同
編制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蔽御清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
三、所處關系不同
人事代理與編制的關系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人事代理編制從屬於事業編制,編制則又是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的總稱。
(5)單位編制和人事代理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
通常分為宏前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工勤編制(工勤編制廣義上屬於事業編制的一種)、員額編制以及國企編制(銀行編制屬於國企編制的一種,但是國企編制不由財政撥款保障,而是由企業自行負擔)
㈥ 人事代理和編制有區別嗎
您好
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的區別:
1、在含義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門批准或授權的人才中介服務接受各類用人單位或個人委託,為其代理有關人事業務;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
2、在類型上不同:人事代理就是將過去由用人單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業務分離出來,委託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來承擔,單位只管用人;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
3、在性質上不同:人事代理是一些技術性、專業性、事務性、咨詢性的具體人事業務工作,由人才中心給予統一代理;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
(6)單位編制和人事代理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於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事業單位首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
參考資料:人事代理-網路
事業編制-網路
㈦ 正式編制和人事代理的區別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的區別:
1、在性質上不同。對於人事代理而言,是屬於企業對外招的一種編制;而正式職工是屬於企業的內編制,是企業的正式員工;
2、在含義上不同;
3、在穩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與正式編制的相比,穩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正式職工只有在犯罪、嚴重過失的情況下才會被開除或解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監察大隊受理范圍有哪些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4、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實行「歸口管理、地管轄、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築、交通、水利等行業,分別由所在行業的主管部門管轄。
㈧ 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到底有什麼區別
1、編制性質上不同:事業單位行政編制,檔案在人事組織部存放。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2、含義上的皮歷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全方位服務。正式編制通常是指在組織機構咐握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
3、工作穩定性上的不同: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隨時會被解聘。但是正式編制是非常穩定的,除非出現非常嚴重的錯誤才會被開除。
(8)單位編制和人事代理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於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人事代理制度也促進了人才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使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割斷了以人事檔案為核心對單位的依附管理,暢通了企事業單位人員能進能出的渠道。在這種用人機制下員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機感和責任感,促進他們刻苦學習、努力工作,為單位創造更大的效益。衡猜
事業單位要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自主設置本單位的各類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確保事業單位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自主聘用人員。
參考來源:網路-人事代理
網路-事業編制
㈨ 事業單位在編和人事代理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
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弊純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2、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二、分類。
1、代理分類從人事代理的對象來看,可分為單位委託代理和個人委託代理。從人事代理的內容和實際操作角度劃分,可分為三類:
一是以人事檔案管理為依託的基礎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服務內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為基礎的服務代理,主要包括委託招聘、人才推薦、人才派遣、人才測評等;
三是以企事業單位為基礎的公共人事事務代理,或社會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規劃、職業設計、人事診斷、人事管理咨詢、人才資源開發等。
分為單位委託和個人委託;可全權委託代理,也可單項或多項委託代理。
2、編制分類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設區市的城管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設計院等。
三、服務對象和實施范圍。
1、人事代理
各類非國有(三資、集體、民營、鄉企、私營等)單位和其他自願委託的各類國有企事業單位。
下列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即各類流動人員)應該進行人事代理。
(1)辭職、辭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2)各類事務所和其他社會中介組織聘用的人員;
(3)各類非國有單位聘用的人員;
(4)自費大中專畢業和畢業研究生;
(5)自謀職業的軍隊轉業幹部;
(6)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
(7)其他各類流動人員。
2、事業編制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租談咐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經批准參照《中華人侍桐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㈩ 正式編制和人事代理的區別
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與正式編制的相比,穩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正式職工只有在犯罪、嚴重過失的情況下才會被開除或解聘。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總體來說這兩類(正式編制,人事代理編制)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兩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事業單位正式行政編制,檔案在人事組織部存放,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進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有些單位碩士按引進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兩種還有第三種那就是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進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