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新人比較有效的展業的方式有哪些
獲客是保險業務員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管理層在花樣翻新,變著法的引導和激勵業務員去拜訪,但沒有一種辦法能代替保險業務員自己的行動能力和創新能力。再好的獲客辦法和途徑,如果你不去直面市場,直面客戶的考驗,給予客戶良好的保險體驗,都收不到什麼成效。
隨著保險代理人數量的連年增長,出現了僧多粥少的局面,保險代理人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而現在互聯網的信息對稱化進一步抵消了保險代理人與客戶之間本就不存在的「專業差距」。更為重要的是,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成長起來的新一代保險主力消費人群,他們的自主性的消費行為將對傳統的保險營銷方式越來越難以接受,尤其是消費者對保險代理人信任度的降低將直接增加保險代理人獲客的難度。
保險代理人們發現,傳統的獲客方式越來越困難,保險越來越難賣了。移動互聯網時代展業獲客利器對於保險代理人來說,在互聯網時代,如何轉變傳統的獲客方式來提升自己的簽單率才是代理人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Ⅱ 保險代理人如何獲客展業更有效
保險代理人前期需要先做很多的鋪墊,首先你要有一定的客戶量,先把客戶維護好,以後再讓客戶轉介紹,這樣的成功率會高很多。
Ⅲ 保險經紀公司員工如何展業
就算不是也防不住有些人用傳銷的模式
保險公司和傳銷的管理模式有相似之處。
個人的展業(生存條件),都相似。
不同點:
銷售的產品不同。(保險的產品是對消費者的一份保障,而傳銷銷售的是物質產品---有的甚至產品都沒有----光拉人頭----老鼠會)
生存的條件不同:
保險公司是合法銷售。
傳銷為現行的法規所禁止。
題外話:傳銷與直銷也有區別。
直銷是合法的,而傳銷是非法的。
首先,我不喜歡拿保險和傳銷作比較,既然有朋友問,那就來談談
1:從產品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產品大多質量不錯,價格合理,但那隻是溫飽後的附加生活用品,對生活起錦上添花的作用.而保險是一種化解或轉嫁風險的手段,沒事的時候只當半強制的存錢,而一旦風險來臨,則是對因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助,有時,這種補助是雪中送炭.保險的另一種功能是理財,該功能已越來越被一些小康或富裕家庭所採用,目前一下子向保險公司交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即屬此類.
2:從銷售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系統不講究業務員賣多少產品,他主要是鼓勵業務員拉人,一般業務員本人都會用,下線人越多,產品銷量越多,收入越多.所以傳銷或直銷系統業務員只有金字塔頂上少數人收入高,一般業務員賺不到錢.而保險銷售團隊,雖然也拉人,但他是以銷售為主的,不管一般業務員還是主管,都是銷售員,
且往往主管的銷售業績更高,當然也有少數業務員的業績高過主管的,業績越高,收入越高.
3:從行業的角度,傳銷或直銷只是整個日用品行業的冰山一角,他的產品可由其他非傳銷或直銷產品替代;而保險是社會三大金融行業之一,已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其產品特別是保障類產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保險和傳銷的區別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老百姓的保險意識日益強烈。但很多人仍對「死纏爛打」的保險代理人沒什麼好感,甚至有些人將「賣保險的」和搞傳銷的「老鼠會」等同起來。
的確,由於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通常與銷售業績掛鉤,再加上自身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在對險種條款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登門推銷,有人以誇大保險責任來欺騙投保人,甚至私吞客戶保費的事件也不斷發生。這些大大損害了保險業整體的美譽度,使很多人對保險代理人避而遠之。
不過,事實上,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與傳銷人員有著本質的區別。
保險代理與傳銷6點不同
1、對保險代理人和傳銷人員的要求不同現有的保險營銷是國際上通行的展業方式,從業者必須經過嚴格的代理人資格培訓和保監會組織的考試,方能取得代理人資格。傳銷表面上對從業者大多隻有年滿18歲的限制,培訓缺乏系統性和管理要求都比較低,非法傳銷甚至向參加者進行灌輸所謂「善意欺騙」的技巧。
2、銷售產品不同保險是一種服務,是對未來的一種預期和保障,險種較多,條款內容也較為復雜,並且是根據市場的需求不斷開發和創新。傳銷產品往往以保健品和日用消費品為主,較為簡單。
3、保險和傳銷與客戶的服務關系不同在保險代理人與保戶簽訂保險合同時,才是保險的相應承諾和復雜的服務工作的開始,代理人一般都是極力向保戶推銷自己的產品。傳銷公司的實力和規模均有限,經營管理上也極不穩定,售後服務工作大多僅停留在買賣關繫上,或根本沒有能力提供售後服務工作。多數情況下,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拉人入伙騙取錢財。
4、價格制定的不同保險的價格是保險企業制定,然後報經保監會審批通過後方可向市場推廣,而傳銷產品價格則是由傳銷企業自己制定。
5、保險與傳銷的經營獲利方式不同保險資金一方面要運用於向保戶支付,另一方面主要是投資獲利。由於國內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比例和范圍受到國家金融政策的限制,僅投資於銀行存款,債券等少數領域,范圍較窄。傳銷是以暴利斂財為目的,所出售的產品大多價格嚴重偏離其價值,真實的生產成本很低,利潤是其成本的幾倍之多。
6、銷售增長模式不同保險的銷售增長是由廣大保險代理人努力推銷完成的,而傳銷是以拉人頭為手段,向參加者收取高額的入門費,依靠下線人數的增加來完成銷售業績的增長。
保險代理人管理謀變
完善保險代理人的管理體制,解決好他們的歸宿問題,已成為近年來業界關注和探索的熱點。已經有少數保險公司開始實行「職員制」,把部分優秀的代理人轉為公司員工。
據了解,「職員制」銷售模式中,所有通過考核的保險銷售人員都將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他們之間是僱主和員工的關系,銷售人員和公司的內勤員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例如社會保險、公積金及午餐補貼等福利。在工作期間,公司也可以更好地對銷售員工進行系統性培訓,並對銷售人員的展業行為進行考核和監控。
雖然新的模式最終能否解決原有個人營銷體制的矛盾,能否帶動整個市場營銷管理模式的變化,這需要時間的檢驗。但無論怎樣,在個人營銷模式仍將長時間占據市場主流的情況下,任何對渠道新型管理模式的嘗試,業界都應予以關注支持。
另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為保險代理人的出路找到更好的突破口。保險經紀公司的員工有內勤和外勤之分,外勤主要負責銷售保險,但是他們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而非代理合同,享有勞動法所規定的員工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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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代理點什麼意思
特約代理點:有些國家的廠商和跨國的托拉斯集團公司,在國外指派特約代理,為其推銷技術性的工業產品或為其提供技術和維修服務的服務站點。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 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 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 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 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 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 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 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委託人通 過代理方式,利用代理人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銷售渠道及其專業知識,委派 代理人去開拓市場,組織銷售和進貨,進行售後服務,傳播信息等,可避免因設立分支機構帶來的人員、財務上的負擔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等各種問 題。代理人則可得到一定的傭金報酬。
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
Ⅳ 保險代理人如何展業的
保險展業的方式有:緣故法,陌生拜訪,轉介紹,網路等。
緣故法,顧名思義就是通過熟悉的人來營銷保險,即你的親戚、朋友、鄉親、同學、同事、同好(即休閑、旅遊的夥伴)等等人群來推銷你的壽險產品。緣故法行銷的技巧就是充分利用人際關系來推銷自己的壽險產品,這類客戶往往容易接近,容易營銷,所以新夥伴在剛剛加入壽險公司時候,採用這種「緣故法」的行銷技巧十分有效,極易成功,以此來增強加入公司的堅強信心,也是打開保險之門的第一把「金鑰匙」。
陌生拜訪,指展業實施中,展業人員主動拜訪陌生的潛在客戶,以達到傳播信息、了解需求、建立關系的方式!瞎滑簡稱「陌拜攜神運」。
轉介紹,指通過展業人員優質服務獲得老客戶的認可,經過他介紹的潛在新客戶,客戶轉介紹是客戶開拓的最主要方法,具有耗時少、成功率高、成本低等優點。
網路銷售就是通辯梁過網路拓展,尋找潛在客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