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事代理是什麼意思
人事代理
1、什麼叫人事代理 ?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人才服務。
2、人理代理的對象和作用有哪些 ?
對於高校畢業生來說,適合辦理人事代理的主要有幾類:(1)被無主管部門的非公有制企業接收,接收單位沒有人事接收權或無法解決檔案戶口問題。(2)沒有落實就業單位。人事代理主要提供以下服務內容:(1)保留畢業生的國家幹部身份,保管人事檔案。(2)管理黨組織關系。(3)計算連續工齡。(4)代辦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等)。(5)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出國、升學、結婚等各種證明和辦理相關事宜。(6)代辦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調整、轉正定級、職稱評定。(7)代辦證件申辦與年審(8)為符合接收條件的外地生源畢業生辦理入戶。
3、人事代理的辦理程序 各地人事代理都由當地政府人事部首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辦理,詳情彩噴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網站查詢
4、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場)人事代理(戶檔託管)程序(1)畢業生持《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須為武漢市的工作單位)蓋章。(2)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蓋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收專用章。如簽訂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用人單位須出具不接收戶口、人事檔案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3)畢業生將蓋章後的《就業協議書》交給院系畢業生辦公室 編制就業方案。(4)畢業生持《報到證》、《學生集體常住人口登記表》或《戶口遷移證》、一寸登記照片一張、《畢業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及就業服務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報到。
『貳』 人事代理的具體內容包含
具體可以看看你所在地區的辦理方法!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接受單位和個人委託,依據國家有關人事政策和法規,對其人事業務、人事檔案及相關事宜進行集中、規念頃范、統一的社會化管理和系列服務。對畢業生而言,辦理人事代理的意義在於解決了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戶口問題;二滲祥是合法權益問題,即畢業生不論在何種類型單位(包括私營、三資或民營企業)工作,其應有的社會、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務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幹部身份、轉正定級、工齡連續計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調升、職稱申報、出國政審、黨團管理、代辦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各種證件審核、購買經濟適用房等。 辦理人事代理需准備下列材料:(1)就業報到證;(2)戶口遷移證;(3)身份證復印件;(4)畢業證復印件;(5)身份證照片2張;(6)就業協議書、員工聘用(勞動)合同、人事檔案等材料。材料備齊後,需填寫《代理人員情況登記表》,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領取代理證,交付規定的代理服務費。一年後憑代理證到人才中心領取《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考核簽證表》、《初定專業技術職務資叢高搏格表》,辦理轉正定級和初定職稱手續。全國各地取得人事代理資質的人才交流中心,...
『叄』 人事代理主要有哪些服務項目
1.人事檔案、行政關系管理
2.人才引進入戶
3.應屆高校畢業生接收
4.人才派遣
5.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考評服務、勞動關系服務
6.「五險一金」代辦代繳
7.薪酬福利服務
8.人力資源管理、勞動政策法規咨詢
9.黨團組織關系管理
『肆』 人事代理的具體內容包含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依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政策和規定,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委託,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業虧液務服務。
辦理人事代理後人才中心將為您提供以下服務:檔案管理、身份認定、計算工齡、檔案工資調整、職稱評審、出國(境)政審、代辦社會保險、黨團關系接轉、出具與檔案相關的其他證明、辦理落戶南寧的手續等等。
(4)人事代理部包括哪些服務擴展閱讀:
人事代理服務內容:
1、政策咨詢與規劃。向委託代理單位提供國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服務;協助委託單位進行人事規劃設計,建立新型人閉喚事管理制度;幫助委託單位解決人事工作中的問題。
2、人才招聘引進。根據委託單位工作和發展對人才的具體要求,代擬和代發人才招聘啟事,組織報名、考試、考核。素質測評轎空凱工作,提出初選名單。根據單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內外、國外招聘引進人才。
3、應屆畢業生人事代理。為委託單位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政策咨詢,申報應屆大
『伍』 人事代理的業務類型包括什麼
人事代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的一種新的人事服務方式。人事代理有兩種類型:一是授權的人事代理,二是委託的人事代理。 所謂授權的人事代理是指必須經過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授權才能開展的代理業務。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確認或組織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出國出境政審等服務項目。 所謂委託的人事代理是指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在規定業務范圍內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委託,完成人事代理相關業務。
『陸』 人事代理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柒』 什麼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等等,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法律分析】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人才服務。人理代理的對象和作用有哪些 對於高校畢業生來說,適合辦理人事代理的主要有幾類:(1)被無主管部門的非公有制企業接收,接收單位沒有人事接收權或無法解決檔案戶口問題。(2)沒有落實就業單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在規定業務范圍內接受用人單位和個人委託,從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務:(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二)因私出國政審;(三)在規定的范圍內申報或組織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四)轉正定級和工齡核定;(五)大中專畢業生接收手續;(六)其他人事代理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捌』 人事代理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下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託人事代理,可由單位委託,也可由個人委託;可多項委託,將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人事檔案、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住房公積金等委託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也可單項委託,將人事檔案委託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受單位或個人委託,運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和現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規定,代辦有關人事業務。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於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人事代理是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產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務工作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場經濟下人員配置從過去的計劃分配變為雙向選擇,人才流動性大大增強,同學們的報到證以前是叫做派遣證,從這個名字的變化大家就可以感覺到就業方式的變化。在1995年國家人事部就明確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為人事工作的一個新領域。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國有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國得到迅速發展。服務的對象由最初的三資企業、民辦高科技企業、鄉鎮企業等不具備人事管理許可權的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發展到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內的各種所有制類型的單位。代理的內容也從單純管理檔案發展到包括代辦社會保險、人力資源開發和信息咨詢服務在內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個方面。
『玖』 人事代理制的服務內容
人事代理機構為委託人事代理單位和個人提供下列各項服務 :
1、 負責人事檔案材料管理和轉遞;
2、 負責行政人事關系、工資關系的接轉和工齡計算事宜;
3、 核定檔案工資,協助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手續;
4、 負責按程序評定、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工作;
5、 負責辦理出國(出境)政審手續;
6、 負責黨團組織關系的接轉和管理;
7、 根據需要按戶糧關系管理有關規定代管理戶糧關系;
8、 協助人事代理單位研究制訂人才發展規劃,幫助招聘、引進人才及人才測評;
9、 負責人事代理人員有關人事業務的合同鑒證工作,監督合同的執行;
10、 根據有關政策,辦理代理單位和委託個人提出的其它人事方面的業務服務。
人事代理實行契約化管理。雙方以合同形式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承擔的責任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