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成為中國合法的進口葯品國內銷售代理商。
到當地葯品經營公司掛靠-到醫院葯劑科交流,如果是國家招標目錄的葯品,要參加招標;葯劑科上報主管葯品院長,院長辦公會確定是否採納;
B. 求進口葯品代理協議
代理協議書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總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委託方與總代理方(被委託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總代理協議,共同信守。
2.委託人指定的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託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淡欲引進的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條定義
________本協議________術語的意義________如下:
2·1.「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託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2·2.「許可證協議」,指委託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於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並向委託方予以報價。
2·3.「價格」系指委託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第三條總代理
3·1.委託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代表委託人與賣方洽淡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並代表委託人聯系有關事項。總代理人願意接受此委託。
3·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淡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託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託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淡本許可證的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並生效。委託人與賣方洽淡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本協議的委託人與總代理人不因委託代理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總代理人的職責
4·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淡,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委託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並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4·2.在洽淡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淡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託人提供有關詳情,並就此事與委託人磋商。
4·3.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託人取得該項技術並簽訂許可證協議。
4·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託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託人代理任何事項;
(2)以委託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事宜,以委託人的信用作擔保,代表委託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託人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與賣方議定轉讓或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託人處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委託人的職責
5·1.代理人當代表其委託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託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委託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於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傭金
6·1.委託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傭金。傭金於許可證簽署之日以____支付。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終止協議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託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託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後的30天內,仍置之不理,則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託。
7·2.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託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託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於終止對總代理人委託的5天內,委託人將傭金(按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於何處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並付之實施。
第八條分代理或轉讓
8·1.非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給非經委託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託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
人委託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非經總代理人書面授權,委託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本協議對委託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並確保實施。
第九條修改
委託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立即取代委託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後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根據簽字時________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然而,在協議生效後,由於________國頒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託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
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若協商不能解決,在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仲裁程序仲裁。
11·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委託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二條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通知
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准,可採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地址寄發對方。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署。
委託人:____________總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C. 想做一些進口葯品的代理,不知道從哪裡能夠查詢進口葯的相關信息
進口葯品查詢,當然是去相關政府部門的網站查詢,比較權威,但是信息更新不及時,也可以到際通寶醫葯網 查詢相關葯品信息,更新比較及時點。」
D. 請問進口葯品注冊找專業咨詢公司代理,代理費用大約多少,
您好,一般就叫深圳市**貿易有限公司
經驗范圍:國內商業供銷業(不含特殊行業物品銷售)
如果是需要辦理資質的,就要是葯品的檢測報告,合格證,許可證,衛生證,廠家的些正規注冊資料
E. 請問代理進口葯品的公司
如果你需要從國外進口回來,可以通過我司包稅幫你申報進口回來,這樣進口回來手續簡單,方便快捷,整個進口過程你只要付運費就可以了,我司是專來提供香港(國外)至大陸包稅報關進口貨運服務的,希望能為你提供進口服務,若找我,請點擊我呢稱查打一下.
F. 有哪些比較好的代理葯品進口注冊的公司
北京康利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前跟他們合作過,整體感覺很不錯,職員的專業技術很強,經驗更是豐富,畢竟是小20年的公司了,可以直接網路查詢他們的聯系方式,希望對你有幫助!
G. 進口葯品注冊代理怎麼選擇靠譜的
建議
1、選擇企業,不選擇個人
2、選擇成立時間較久的
3、選擇專做葯品注冊代理機構
以上僅供參考
H. 求助葯品進口國內代理商
《登鸛雀樓》 作者:王之渙
I. 進口葯品的流程是什麼呀
根據《葯品進口管理辦法》:
第八條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葯品的進口備案工作。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進口備案工作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其具體職責包括:
(一)受理進口備案申請,審查進口備案資料;
(二)辦理進口備案或者不予進口備案的有關事項;
(三)聯系海關辦理與進口備案有關的事項;
(四)通知口岸葯品檢驗所對進口葯品實施口岸檢驗;
(五)對進口備案和口岸檢驗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監督處理;
(六)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報驗單位應當是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獨立法人。葯品生產企業進口本企業所需原料葯和制劑中間體(包括境內分包裝用制劑),應當持有《葯品生產許可證》。
第十條下列情形的進口葯品,必須經口岸葯品檢驗所檢驗符合標准規定後,方可辦理進口備案手續。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不予進口備案:
(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生物製品;
(二)首次在中國境內銷售的葯品;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葯品。
第十一條進口單位簽訂購貨合同時,貨物到岸地應當從允許葯品進口的口岸選擇。其中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必須經由國家特別批準的允許葯品進口的口岸進口。
第十二條進口備案,應當向貨物到岸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並由負責本口岸葯品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進行檢驗。
第十三條辦理進口備案,報驗單位應當填寫《進口葯品報驗單》,持《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原件,進口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還應當持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進口准許證》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報送所進口品種的有關資料一式兩份:
(一)《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復印件;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復印件。
(二)報驗單位的《葯品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原產地證明復印件。
(四)購貨合同復印件。
(五)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復印件。
(六)出廠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七)葯品說明書及包裝、標簽的式樣(原料葯和制劑中間體除外)。
(八)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製品,需要提供生產檢定記錄摘要及生產國或者地區葯品管理機構出具的批簽發證明原件。
(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以外的葯品,應當提交最近一次《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和《進口葯品通關單》復印件。
葯品生產企業自行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原料葯和制劑中間體的進口備案,第(二)項資料應當提交其《葯品生產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經其他國家或者地區轉口的進口葯品,需要同時提交從原產地到各轉口地的全部購貨合同、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等。
上述各類復印件應當加蓋進口單位公章。
第十四條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接到《進口葯品報驗單》及相關資料後,按照下列程序的要求予以審查:
(一)逐項核查所報資料是否完整、真實;
(二)查驗《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原件真實性;
(三)審查無誤後,將《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原件,交還報驗單位,並於當日辦結進口備案的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全部資料無誤後,應當向負責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發出《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
附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資料一份,同時向海關發出《進口葯品抽樣通知書》。有關口岸葯品檢驗進入海關監管場所抽樣的管理規定,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與海關總署另行制定。
口岸葯品檢驗所按照《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規定的抽樣地點,抽取檢驗樣品,進行質量檢驗,並將檢驗結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
檢驗符合標准規定的,准予進口備案,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進口葯品通關單》;不符合標准規定的,不予進口備案,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出《葯品不予進口備案通知書》。
第十六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以外的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全部資料無誤後,准予進口備案,發出《進口葯品通關單》。同時向負責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發出《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附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資料一份。
對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全部資料無誤後,應當只向負責檢驗的口岸葯品檢驗所發出《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附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資料一份,無需辦理《進口葯品通關單》。
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到《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規定的抽樣地點抽取樣品,進行質量檢驗,並將檢驗結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對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葯品,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依照《葯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葯品,不予進口備案,由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出《葯品不予進口備案通知書》;對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不予發放《進口葯品口岸檢驗通知書》:
(一)不能提供《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正本或者副本)、《進口葯品批件》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原件的。
(二)辦理進口備案時,《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或者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進口准許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三)辦理進口備案時,葯品的有效期限已不滿12個月的(對於葯品本身有效期不足12個月的,進口備案時,其有效期限應當不低於6個月)。
(四)原產地證明所標示的實際生產地與《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規定的產地不符的,或者區域性國際組織出具的原產地證明未標明《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規定產地的。
(五)進口單位未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生產企業應當取得《葯品生產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
(六)到岸品種的包裝、標簽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不符的。
(七)葯品制劑無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說明書與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的。
(八)未在國務院批準的允許葯品進口的口岸組織進口的,或者貨物到岸地不屬於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管轄范圍的。
(九)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製品未提供有效的生產國或者地區葯品管理機構出具的生物製品批簽發證明文件的。
(十)偽造、變造有關文件和票據的。
(十一)《進口葯品注冊證》(或者《醫葯產品注冊證》)已被撤銷的。
(十二)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不予抽樣的。
(十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葯品,口岸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
(十四)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有其他證據證明進口葯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
第十八條對不予進口備案的進口葯品,進口單位應當予以退運。無法退運的,由海關移交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監督處理。
第十九條進口臨床急需葯品、捐贈葯品、新葯研究和葯品注冊所需樣品或者對照葯品等,必須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並憑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進口葯品批件》,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辦理進口備案手續。
(9)進口葯品哪個公司代理擴展閱讀:
根據《葯品進口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不予抽樣:
(一)未提供出廠檢驗報告書和原產地證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與申報進口備案時的復印件不符的;
(二)裝運嘜頭與單證不符的;
(三)進口葯品批號或者數量與單證不符的;
(四)進口葯品包裝及標簽與單證不符的;
(五)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有其他證據證明進口葯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
對不予抽樣的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在2日內,將《進口葯品抽樣記錄單》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
第二十六條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及時對所抽取的樣品進行檢驗,並在抽樣後20日內,完成檢驗工作,出具《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特殊品種或者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檢驗時,可以適當延長檢驗期限,並通知進口單位和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
《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應當明確標有「符合標准規定」或者「不符合標准規定」的檢驗結論。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製品,口岸檢驗符合標准規定,審核符合要求的,應當同時發放生物製品批簽發證明。
第二十七條對檢驗符合標准規定的進口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將《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送交所在地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和進口單位。
對檢驗不符合標准規定的進口葯品,口岸葯品檢驗所應當將《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及時發送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葯品檢驗所,同時報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
第二十八條進口葯品的檢驗樣品應當保存至有效期滿。不易貯存的留樣,可根據實際情況掌握保存時間。索賠或者退貨檢品的留樣應當保存至該案完結時。超過保存期的留樣,由口岸葯品檢驗所予以處理並記錄備案。
第二十九條進口單位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原口岸葯品檢驗所申請復驗,也可以直接向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申請復驗。生物製品的復驗直接向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申請。
口岸葯品檢驗所在受理復驗申請後,應當及時通知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並自受理復驗之日起10日內,作出復驗結論,通知口岸葯品監督管理局、其他口岸葯品檢驗所,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
J. 我們是一家進出口公司,現在有一家醫葯公司想找我們代理進口,可以嗎
進口葯物?還是放棄吧。你就葯品進口通關單你就出不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