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理記賬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代理 記賬 公司設立 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代理記賬公司設立程序: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一) 營業執照 復印件; (二)從業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審批機關審批代理記賬資格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二)受理申請後應當按照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作出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並向社會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應當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 訴訟 的權利。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並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專職從業人員是指僅在一個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人員。 第五條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及下列材料,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的書面承諾;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第六條 審批機關審批代理記賬資格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二)受理申請後應當按照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1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作出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並向社會公示。審批機關進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並給予處罰。 (四)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應當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B. 屬於代理記賬資格申請條件都有哪些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2、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3、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並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及下列材料,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的書面承諾;
3、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4、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業務范圍
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
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製作涉稅文書。
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
4、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並、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
5、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
6、委託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
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代理記賬機構會提供整理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冊、編制會計報表、納稅申報五項基本服務。
(2)周庄夏港代理記賬有哪些要求擴展閱讀
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託,受託辦理委託人的下列業務: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注意事項
1、 有些代理記賬公司沒有與委託單位簽訂正式的委託代理合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缺少明確的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異議時,往往無法分清責任。因此在選擇代賬公司的時候,企業就要更加謹慎。
2、個別 「代理記賬公司」沒有代理記賬資質(市財政局批準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會計上崗證等),發生問題可以迴避責任,損害委託單位的利益。這也是小企業在選擇代賬服務公司時必須要注意的事項。
3、 財務軟體需要到財政局備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記賬單位沒有採用財政部批準的財務軟體來替代手工記賬。
4、 會計資料交接麻煩、不夠規范。代理記賬單位在接受委託單位的會計原始憑證及資料時,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發現遺失或毀損時無法查找。
5、代理記賬單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時上門服務,日常業務可通過電話溝通,會計不是隨時在單位辦理和咨詢業務
C. 代理記賬公司具備哪些條件
代理記賬公司設立條件有:
1、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3、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法律依據】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並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本條第一款所稱專職從業人員是指僅在一個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人員。
D. 代理記賬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第四條 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第五條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
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二)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
E. 代理記賬公司最低要求
會計師指的是中級 讓中級會計師把從業證年檢補上 還有你們從業證都要補上 補上年檢就可以申請代理資格了
注冊會計師跟代理記賬沒有關系 開會計事務所才需要注冊會計師 代理記賬公司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