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事代理和編外有什麼區別哪個好啊~
2008年5月施行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場體系,深化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據《浙江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麗水市「十一五」人才發展規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勞社保部門依法設立的人才交流機構依照規定辦理人事檔案管理等有關人事代理服務。
第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人勞社保部門是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縣級以上政府教育、科技、工商、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助做好人事代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具體受理承辦本行政區域內的人事代理工作。市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在麗的省部屬單位、外地企業駐麗辦事機構的人事代理工作由市人才中心承辦。
第五條 人事代理對象及范圍:
(一)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事業單位新進和編外的各類人員,各類企業新進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律師、會計、審計、公證等社會中介機構,各社會團體、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
(四)外國企業駐麗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
(五)自費出國(境)留學人員。
(六)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
(七)機關、企事業單位辭職或被辭退及自動離職的人員,企事業單位人事改革的分流人員。
(八)與用人單位中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九)經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認可的其他人員。
第六條 人事代理的主要內容:
(一)負責單位和個人人事檔案保管。
(二)代繳(辦)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戶口關系遷移和集體戶口等手續。
(三)代辦檔案工資定級、晉級、調整和工齡計算核定等手續。
(四)代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申報評審、考試報名等手續。
(五)出具出國(境)、考研等各類所需的材料證明。
(六)代辦聘用合同簽證。
(七)為人事代理單位辦理各類人才引進、推薦和招聘業務。
(八)為人事代理單位提供人事政策咨詢,受理人事管理、考核、培訓和人才素質測評等業務。
(九)按照《黨章》有關規定,接轉黨團員組織關系。
(十)為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政策咨詢,為暫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管理人事檔案。
(十一)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接轉。
(十二)協調流動爭議。
(十三)承辦單位和個人委託的其他人事代理業務。
第七條 人事代理的形式。人事代理可以實行單位代理,也可以實行個人代理;實
行單位代理的,可以全員代理,也可以對部分人員進行代理。
第八條 人事代理的業務程序:
(一)單位委託代理
1、單位須出具法人登記證或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填寫《人事代理委託書》,提出委託代理項目。
2、經代理機構審定後,由代理機構與委託單位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確立人事代理關系。
3、委託單位向人才交流機構提供人員花名冊、聘用合同和人事檔案,並辦理有關手續。
4、人才交流機構對人事代理有關材料登記、入庫。
5、由人才交流機構指派人事代理人,定期走訪代理單位,並按委託項目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個人委託代理
1、由本人填寫《人事代理委託書》,並出具身份證原件或單位證明等有效證件。
2、經代理機構審定後,向本人人事關系、檔案所在單位出具商函或調檔函,按規定接轉其人事關系、檔案,並審核、登記、入庫。
3、代理機構與委託個人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確立人事代理關系。
4、辦理《人事代理服務手冊》和有關手續,並按合同委託項目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第九條 人才交流機構與代理單位或個人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應當明確各自責任、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由代理雙方在平等協商前提下依法約定。
第十條 人事代理雙方應認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擔各自的義務,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有違反人事代理合同或發生合同爭議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與實行人事代理的單位或個人不具有行政隸屬關系,僅為委託代理單位(個人)提供相關的人事代理服務。
第十二條 人才交流機構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務,應公示服務內容和工作程序,公布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
第十三條 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根據中組部、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一律由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管理人事檔案。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人勞社保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B. 「人事代理」和「事業編」那個更好
1、人事代理是指人事關系的代理工作,如人事檔案存檔代理、社保代理、代理招聘等。
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經人事局或上級主管部門申批允許編制內的人員數。
2、人事代理樓主講的這些都可以辦理。
3、學校一般都是事業編制,事業編制的人員應有福利分房。
一、人事代理,是委託當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
二、新錄用人員的人事關系、檔案、社會保險等交由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保留原有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技術等級考核、年度考核、接轉黨團組織關系。新錄用的使用、培訓、考核、任免、獎懲等由用人單位負責。
三、新錄用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制定用人計劃,經招聘錄用的符合要求的人員。
四、新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制,並有試用期,期滿後簽定聘用合同,時間為1—3年,期間如年度考核不及格,單位不再聘用,本人自謀職業;解除合同人員,原身份不變,由人才交流中心辦理轉介手續,其工齡計算按國家政策規定執行。期間如雙方都滿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五、在聘用合同期間,人事代理對象接受用人單位的領導和管理,實行人事代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依據聘用合同規定執行,享有與用人單位在編正式職工同等工作、學習、參與民主管理、獲得榮譽等權利。
C. 那教師招聘中人事代理和正式在編的具體有什麼方面的區別嗎謝謝
1、薪資待遇有區別:
(1)對於人事代理的培養,學校會單獨制定培養方案,打造一條晉升通道。在不同的時間節點安排不同的培訓學習,以便入職之後能夠同步學習、共同進步,是一種互相協作,也是互相競爭。所以底薪、調薪等都有具體的時間段和考察標准,相較於社會招聘人士會更寬容。
(2)而正式在編就不同,享受的工資待遇比人事代理更好,但是應聘難度大。
2、性質有區別:
人事代理是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提供人才,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正式在編,主要是指大學未畢業的學生,在畢業前於公司工作。屬於學校聘用的正式員工。
3、工作的范圍不同
正式在編包括:行政管理和技術人員,材料采購、保管和駕駛各種機械、車輛的人員,材料到達工地倉庫前的搬運裝卸工人,專職工會人員、醫務人員以及其他由施工管理費或營業外支出開支的人員的工資。
而人事代理包含: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審計、書畫、雕刻、影視錄像、演出、表演、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4、工作內容不同
人事代理,即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設計是否適當所進行的審計程序。
正式在編,即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果被審計單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即使設計得再完整,也不能減少財務報表中出現重大錯報或漏報的風險。
D. 請問人事代理與合同工有什麼區別有何待遇比正式工好嗎
人事代理與合同工的區別在於:
1、簽訂合同的方式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不是與單位直接簽訂協議,而是與中介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工雖然不是單位的正式員工,但是是與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
2、待遇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的待遇不如合同工好,不論是工資還是福利,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的待遇是最差的。
3、穩定性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都是臨時工,按照單位的情況決定聘用還是不聘用。合同工相對於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相對穩定一些。
4、晉升空間不同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基本都是在底層工作,基本不會有晉升的機會。簽訂合同工的員工晉升空間相對大一些。但是與正式員工比較都是差很多的。
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和合同工的約定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中都會有約定,工資發放金額、工作時間、五險一金等都會進行詳細的約定。
不論是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員工還是合同工,都是沒有正式工好的。
E. 人事代理教師和編制教師的區別
人事代理教師和編制教師有以下區別
1、福利不同
有編制的教師可以調動,有相應的職稱工資並可以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無編制的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
2、穩定性不同
有編制的教師屬於國家編制人員,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
人事代理教師屬於企業員工,不納入國家編制,工作不穩定。
3、待遇不同
教師的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
人事代理教師,一般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工資,待遇較差,而且繳納的社保比較少或者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5)人事代理與特崗哪個崗位好擴展閱讀:
在編教師的優勢
1,教師的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
2,有編制的教師工資組成由基本工資、津補貼、職稱工資等組成。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
3,有編制的教師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可以調動,退休後享有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4,有編制的教師可以做任課老師、班主任、行政人員。
5,在編教師只要沒出現重大教學失誤,定期成功注冊,只要不辭職,就可享受一切福利到終老,就是傳說中的「鐵飯碗」。
F. 人事代理和公益性崗位 哪個好
首先不知道你們單位是什麼單位。一般有沒有編制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在編在冊的。人事代理僅是人才中心辦理的一個代理協議。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如果你現在有工作,單位要給你繳納五險一金的話,當然還是單位這個好。但他這個所謂的有編制,真是不太清楚。如果你想有編制的話,我建議最好還是考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相比這些來說還是要低一個檔次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G. 勞務派遣和人事代理哪個好
人事代理好。
人事代理原來是一種檔案管理方式,現在成了合同工的一種分類。人事代理最大的好處,是直接和工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由單位負責發放工資、繳納「五險一金」,出了事也是和單位有直接的關系。但勞務派遣就不一樣了,是用人單位向勞務派遣公司繳納費用,由派遣公司派遣用工,供用人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工資、社會保險,都是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的,合同關系也是和派遣公司簽訂的,用人單位只負責崗位安排,以及按正式職工標准發放福利補助就行了。出了事,是由派遣公司負責協調處理,和用人單位沒有關系,除非派遣公司倒閉,用人單位才會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 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