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代理合同糾紛處理方法是什麼
一、代理合同糾紛處理方法是什麼
1、代理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糾紛前,做好律師代理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工作,降低發生糾紛的可能性;
(2)糾紛處理中,做好對相關的解釋工作;
(3)糾紛發生後,爭取法律和輿論的主動,藉助各種救濟方法妥善、積極處理好律師代理合同糾紛;
(4)律師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合同有效成立的要素是什麼
合同有效成立的5個要素: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貳』 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什麼
法律分析:1、貨代企業的主體資格;2、貨代企業雙方代理的問題;3、應當堅持貨代行業獨立發展原則,實行船舶代理和貨運代理各自獨立經營,對船舶和化運代理人實行分業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條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