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找律師代理案件
一、關於怎麼找律師?哪些途徑可以找律師?
找律師有多種途徑,最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登陸司法部,點擊政務公開→律師查找,選擇你想找的城市,會顯示該市全部律所、律師以及律師執業年限等。這樣找的好處是,不會碰到一些「黃牛」,可以直接跟律師聯系對接。壞處是,律師專業方向沒有顯示,是否是自己糾紛領域的專家,還需要二次搜索。
還可以直接瀏覽器搜索城市+專業方向+律師,比如無錫刑事案件律師,也會有很多律師可供選擇,好處是可以直接按照專業方向查找律師,壞處是真專業還是假專業需要甄別,現在的網路推廣,付錢就可以上首頁,所以為了辨別網路搜索來的律師是否真的專業,還需要下面這一關鍵步驟——登陸裁判文書網,搜索該律師最近一兩年來代理的案件,看看其代理的是否大多數都是同一專業領域的案件。
現實中很多人喜歡找熟人介紹,其實我個人認為,熟人介紹也是有好有壞,好處是,因為有熟人作為中間人,心理上可能覺得會更靠譜一些;壞處是,熟人到底跟律師有多熟你不知道,熟人認識的律師專業方向跟自己遇到的糾紛不一定對口,比如熟人認識的律師可能是刑事領域的專家,自己想要解決的可能是股權糾紛,律師在刑事領域確實是好律師,但是不適合自己的案件,一切都是枉然。
二、怎麼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律師?
首先要確定你遇到的是什麼糾紛,根據案件類型找律師。比如涉嫌犯罪的,就要找刑事領域的律師;離婚糾紛的,就要找婚姻家事領域的律師。
其次,准確判斷案件的大小,根據自身需求找律師。比如一些重點打擊的多人犯罪案件,由於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這個時候就需要找資深的律師或者是專業的律師團隊。專業律師團隊,多人協作辦案,不管是從效率方面還是思路方面,都遠勝於個人辦案。
最後,收費高的律師不一定適合自己,但是收費很低的律師一定不適合自己。寧願選收費略高但認真辦案的律師,千萬不要選收費很低還打包票的律師。律師為了維持工作生活標准,多數都有年度創收目標,在創收總額固定的情況下,案件單價越低,需要辦理的案件數量也就越多,分攤到每個案件上的精力也就越少。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年能辦的案件數量也是有限的,一年辦10個案件跟一年辦50個案件,分攤到每個案件上的精力是絕對不一樣的,如果都沒有時間精力去研究案件,怎麼能保障辦案質量呢?
2. 怎麼找律師打官司
委託律師打官司,是基於委託代理合同、授權委託書。你對律師進行授權並訂立合同,律師在你的授權范圍內代你參加訴訟。行駛你的訴訟權利,找到你想要委託的律師,與他簽訂合同,你就有了為了打官司的律師。一要審查資格。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一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書。二要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三要簽訂協議。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一定要言明打贏了官司和打輸了官司各是多少錢,一審費用和二審費用又分別是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並在付款時要求出具收據。四要授權明確。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託書,但不明確授權范圍。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一切都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於授權不明產生的法律後果,授權人是要承擔責任的。五要慎重付款。有的當事人對律師的話深信無疑,只要律師要錢,他都毫不在乎。一審官司打輸了,律師提出上訴,他不加考慮,一一照辦,交了上訴費,再交聘請律師費,一點兒不心疼。特別是對律師提出的請辦案人吃飯和找人疏通關系等社交活動費更是大方,往往傾其所有。一旦官司輸了,方大夢初醒,直呼上當,後悔莫及。因此,對律師索要的按規定應收取的正當費用以外的所謂活動費一定要加以拒絕。
3. 刑事案件該怎麼找律師
當然是找那些有一定刑事法律經驗的律師。可以通過這樣幾個方法。第一個是看看法庭里 對刑事案件。開庭的律師都有哪些人?第二個可以根據刑事案件的關系。有法庭幫助你介紹。第三個就是了解一些刑事案件。刑事辯護的大律師。第四個就直接可以找到一些律師事務所。詢問他們是否有對刑事案件。進行律師訴訟工作的經驗,這樣就可以找到符合你要求的律師了。
4. 怎麼找律師
找律師可以直接到法院附近的律師事務所中尋找,也可以在各類自媒體平台上聯系律師。律師事務所通常是在法院附近開設,所以如果在當地找律師直接到法院附近尋找即可。
如果要將律師分類,應該用訴訟律師和非訴律師兩種來分類。訴訟律師也就是通常意義上說的打官司的律師。而非訴律師往往是面向企業,做一些合同業務、或者是盡職調查、上市業務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5. 如何查詢律師代理過的案子
法律分析: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律師姓名和律所名稱,一般可查詢到近年一半以上案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四)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