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選擇代理記賬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正規的代賬公司都具備這些:
1、營業執照,這相當於一個企業的敲門磚,否則的話一概不用考慮,沒有正規的經營,以後會出現很多不知道的麻煩。設想沒有生產許可證的,沒有生產日期的食物,你會毫不考慮的吞在嘴裡嗎?
2、公司規模,剛成立的小代公司,除人員方面少之外,設備不齊全,財務人員資質,甚至用低價吸引客戶,實則羊毛出在羊身上。要進行實地考察,公司環境。
3、代賬費用,市面上,0元代賬,98元代賬,可以說滿大街都是,同樣是代賬公司,呈現的專業程度是不一樣的。
4、代賬證書,作為一家代賬公司,最起碼要有代賬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一樣重要。
5、口碑、品牌,如果說某某代賬公司,員工不理睬,服務態度劣,我想道理大家都知道。
6、簽訂合同,記住,決定選擇一家代賬公司,簽訂合同是必乾的事,合同中的內容一定要審核清楚,後期的服務才能有保障。
2. 開代理記賬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文安小規模代理記賬需要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託,受託辦理委託人的下列業務: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3. 代理記賬需要哪些資料
代理記賬的定義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批准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機構主要包括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等幾大類。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符合財政部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關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具備條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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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08-1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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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想請教下:代理記賬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小規模代理記賬需要提供如下資料:
(1)新成立企業。這類小規模企業由於剛剛成立,業務還未開展,賬目、稅務都還沒開始建立。所以這類公司代理記賬需要准備的資料相對簡單。只需要提供以下四個資料就可以了。分別為:a、法人、股東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b、公司營業執照副本。c、稅控設備。d、日常經營期間產生的原始票據憑證和發票。
(2)運營多年的企業。對於已經經營了一些年頭的小規模企業來說,在辦理代理記賬的時候,因為已經存在賬目、稅務。所以這類公司需要提交的資料就比較復雜了。具體為:a、法人、股東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b、公司營業執 。c、開戶許可證。d、以前的憑證、總賬、明細賬、財務報表。e、稅務申報表。f、稅務系統賬戶及密碼。g、稅控設備等。
5. 代理記賬需要什麼資質
當今代理記賬行業得到較為廣泛地認同,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弊端。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代理記賬需要的資質,希望能幫到你。
到財政局申請辦代理記賬公司的代理記賬許可證的條件:
1、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其中最少一名會計師);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3、有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管理制度。
1.繼續宣傳代理記賬的重要意義和作用。新修訂的《會計法》目前正處於推廣宣傳階段,我們應當借《會計法》宣傳的東風,大力宣傳代理記賬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進一步突出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增強人們,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對代理記賬的認識,努力開創代理記賬新局面。
2.採取針對性措施,積極推動代理記賬的實施。關於代理記賬的推動及實施,我們認為除了有關部門單位大力宣傳以外,應當由稅務部門牽頭推動其實施。一是稅務部門同規模較小的單位組織,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經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聯系緊密,推廣工作力度大;二是稅務部門本身有這方面的經驗,一方面,稅務部門在建制建賬上有著豐富的經驗,另一方面,前幾年稅務部門曾進行過組織、督促小型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建制建賬工作,只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堅持下來;再有就是現有的稅務師事務所可以馬上開展這項業務。當然,代理記賬僅僅靠稅務部門一家是不夠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組織和機構,也應當積極開展這方面的業務,為代理記賬創造必要的條件。
3.盡快明確在代理記賬過程中受託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我們認為,代理記賬本身只是一項單純的賬務處理工作,受託代理記賬人員既非委託人內部會計人員,也不是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人員,因此,受託代理人不應當同時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或審計職能。他們所能負責的只是對原始憑證進行形式上的審核,而非實質上的審核,當然也不可能深入實地去進行賬實核對工作,否則,就有可能超出代
理記賬的范圍。那麼,由於委託人提供原始會計資料而生成的有關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資料出現虛假或不實,自然就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當然,如果這種虛假或不實是由於受託人的過失所造成,那麼,他不僅要承擔相關責任,而且還要負責賠償因此而給受託人造成的損失。
專業人員為企業服務的過程中,會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稅收政策,避免因信息不暢,精力所限理解不準確,而多交錯交稅費,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同時,本公司提供的稅務咨詢稅務籌劃等業務使企業達到合理稅負的目的。本公司專業人員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提出管理建議及財務監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企業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經營效益受損,達到效益最大的目的。
1. 基於代理記賬業務的,為了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增加了“代理記賬”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或者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委託有關的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從而首次確立了我國代理記賬業務的法律地位。
2. 根據1993年通過的《注冊會計師法》規定:第十五條:“注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從而為代理記賬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機構。
3. 與此同時,為了具體規范代理記賬業務,財政部於1994年6月23日發布了《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代理記賬的條件、代理記賬的程序以及委託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具體規定。新修訂的《會計法》再一次確認了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
4. 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6. 注冊代理記賬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設立代理記賬公司要具備以下條件:1、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2、從事代理記賬的人員不少於3名,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3、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4、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二)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並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本條第一款所稱專職從業人員是指僅在一個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