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強制執行委託書怎麼寫範文
法律分析:強制執行授權委託書範本
人民法院:
茲委託下列人員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手機:
(2)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手機:
代理人 的代理許可權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
代理人 的代理許可權為:
委託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委託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案件委託執行後,受託法院應當依法立案,委託法院應當在收到受託法院的立案通知書後作委託結案處理。 委託異地法院協助查詢、凍結、查封、調查或者送達法律文書等有關事項的,受託法院不作為委託執行案件立案辦理,但應當積極予以協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委託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委託執行應當以執行標的物所在地或者執行行為實施地的同級人民法院為受託執行法院。有兩處以上財產在異地的,可以委託主要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 被執行人是現役軍人或者軍事單位的,可以委託對其有管轄權的軍事法院執行。 執行標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託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執行。
第四條委託執行案件應當由委託法院直接向受託法院辦理委託手續,並層報各自所在的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事項委託應當以機要形式送達委託事項的相關手續,不需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委託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案件委託執行時,委託法院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託執行函; (二)申請執行書和委託執行案件審批表; (三)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四)有關案件情況的材料或者說明,包括本轄區無財產的調查材料、財產保全情況、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生效法律文書的履行情況等; (五)申請執行人地址、聯系電話; (六)被執行人身份證件或者營業執照復印件、地址、聯系電話; (七)委託法院執行員和聯系電話;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
Ⅱ 律師訴訟推薦信怎麼寫,必須是社區同意嗎
為轄區村民、城市居民出具《代理推薦函》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的法定義務,拒不出具可能被投訴,由上級政府責令改正。
流程:
當事申請人想不花錢找人辯護,於是委託無律師資格證、無基層法律服務證件但懂些法律知識的同事、朋友、熟人充當代理人,國家法律要求這類「公民代理」人不得收取當事人代理費,且必須有當事人相關的社會團體、村、社區出具《代理推薦函》。社區可以提名代理人選,但畢竟是當事人的代理人,輸贏自已承擔,所以最終由當事人確定。公民代理人是法律認可的公益性質,免費替人討公道的存在,符合村委會、居委會「是辦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以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維護居民合法權益的組織」的定義;也符合協助其它單位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勞動維權工作;同時也符合辦理公益事項的職責。因此,社區作為法定認可的推薦機構之一,有義務為轄區居民提供方便。
當事人將《代理推薦函》交給法院、仲裁委,由法院、仲裁委決定代理人是否可以出庭辯護,有過庭上違規記錄的代理人會被駁回申請。因此,批准推薦函通過的職責是法院、仲裁委。
法庭、仲裁庭上舉證、舌辯,勝負存在不確定性,律師都很難說必勝。庭上勝負跟法院、仲裁委以及村委會、居委會沒任何關系。
至於代理人違規收當事人代理費那是當事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事,當事人不滿可向法院、仲裁委反映,相應的單位會把對方列入代理人黑名單,不得再為公民代理人。這結果也對村委會、居委員會也沒任何關系。
若居委會不依法出具,申請人可以向上級政府反映居委會無視法律、法規,不為居民提供方便,不調解民間糾紛,不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要求督促改正!依法履行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