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子商務在股票中的應用有哪些
電子商務在股票中的應用有哪些
最佳回答:電子商務在股票中的應用有哪些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電子商務發展的勢頭也越來越強勁。因此在工業、金融業、貿易、保險業、證券業等各行各業中都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張周平表示,電子商務行業交易額呈現出增加較快,這一趨勢主要受國家相關政策的刺激以及社會科技環境的發展。在「十二五」期間,電子商務被作為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分支,有望成為下一階段信息化建設的重心。預計未來電子商務在GDP中的貢獻率會大幅提高。在這種背景下,證券行業的電子商務化的快速發展也勢在必行。但是在目前來說,證券電子商務機遇與挑戰並存,這就要求我們要在實踐中不斷發展,不斷完善。
目前在中國的證券業來說,主要有兩種服務形式,一種是傳統的證券交易所。一種就是新興的證券電子商務模式。傳統的證券交易所已經存在多年,為大多數投資者所熟悉、所信賴。在這里不再贅述。那麼什麼是證券電子商務模式呢?證券電子商務是證券行業以互聯網路為媒介為客戶提供的一種全新業服務。它的基本內容三方面。首先是為企業及投資者提供理財全方位服務;其次是為投資者提供國際經濟分析、支付政策分析、企業經營管理分析、證券板塊分析、證券靜態動態分析等方面的服務。再次是可以以每日國內外經濟信息、證券行情、證券代理買賣、投資咨詢、服務對象的輔助決策分析及提供特別專題報告等方式來為投資者服務;同時也提供外匯、期貨等方面的輔助服務方式。與傳統的證券交易所相比,證券電子商務的模式具有以下幾點優勢:1、網上交易證券時間地點,方式靈活多變。只要電腦能聯網,隨時隨地都能進行證券交易;2、網上進行交易操作的方式簡單易行;3、信息來源廣泛、全面、及時、准確;4、公開透明,對券商的選擇餘地比較大。正是由於網上交易的這些優勢,給傳統的證券交易所帶來了相當大的沖擊,改變了證券交易市場的格局,增加了投資者的選擇方式,同時也給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帶來很大的改變,更重要的是,證券電子商務會給整個證券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思路。
1996年,和訊證券網站的成立,首開了我國證券電子商務的先河。在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及我國的港澳台地區,網上交易量已經超過了50%。雖然我國開展證券電子商務的步伐稍緩,但是發展勢頭及速度非常快,網上交易的用戶總量和用戶呈現高速增長之勢。2000年,證監會頒發了《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標志著我國的證券電子商務的未來正逐步邁入規范化、法制化的時代。
Ⅱ 在我國,證券經紀業務有櫃台代理買賣和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哪裡錯了
樓上的回答錯了 證券經紀業務有櫃台代理買賣和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是對的。但是,目前在中國的證券經紀業務主要是指證券公司按照客戶的委託,代理其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的有關業務。所以籠統的說「在我國,證券經紀業務有櫃台代理買賣和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是錯的。
Ⅲ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可以交易的品種有哪些
目前交易證券品種有四大類:
1、債券類有國債、地方債和企業債;
2、股票有A股和B股;
3、基金有封閉式基金和上市型開放式基金;
4、還有就是權證。
Ⅳ 證券公司主營業務有哪些
證券公司主營業務有哪些
你知道證券公司主要業務包括哪些種類和內容嗎?事實上,這部分不僅僅是和我們以後希冀的工作緊密相連,還是《金融市場基礎知識》這門科目里的一個重要知識點。不論是為了以後的事業,還是為了現在的考試,我們都很有必要把這些弄清楚。下面一起來看看證券公司主要業務吧!
主要有九大業務,分別是: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直接投資業務。接下來,我們就來詳細看看這九大業務分別是做哪些內容的工作。
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為客戶做代理來買賣有價證券,業務收入來源是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該種代理可通過櫃台或者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在我國以後者為主。
證券公司從事該業務時,可以委託證券公司以外的人員作為證券經紀人,但該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所以說,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是非常重要的。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從事該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間接的有償咨詢服務。
財務顧問業務
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咨詢、建議、策劃業務。
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
證券承銷是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有代銷和包銷兩種方式。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承銷期結束後,代銷方式會把未售出的證券退還給發行人,而包銷則不然,是由證券公司購入剩下的部分,一包到底。
證券保薦是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機構。
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買賣證券獲取營利。證券公司開展自營業務,或者設立子公司開展自營業務,都需要取得證券監管部門的業務許可,證券公司不得為從事自營業務的子公司提供融資和擔保。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為投資者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
融資融券業務
該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使他們得以用資金購買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他們賣出,而證券公司則收取擔保物。
中間介紹業務
從業該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在接受了來自期貨經紀商的委託後,可以把客戶介紹給期貨經紀商,並從中收取一定的傭金。該業務起源於美國。
直接投資業務
證券公司想要開展直投業務,必須設立直接投資業務子公司,簡稱直投子公司,而不得以其他形式開展該業務,且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合法合規,誠實守信,審慎盡責。
根據這九大業務,證券公司也都有相應的業務部門,有大量從業人員從事該種工作。了解和學習了這些後,你是否也有了比較感興趣的業務,打算以後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後,就往該部門進軍呢?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眼前最緊要的,還是我們在看好教材的基礎上,好好運用高頓題庫多做題,也可以報名學習高頓網校的證券從業課程(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給自己的考試加加分。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即將到來,讓我們百尺竿頭,更近一步吧!
我國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及其他證券業務。
一、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業務。證券經紀業務分為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和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我國證券公司從事的經紀業務以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為主。證券公司的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主要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的證券的代理買賣。
經紀律檢查委員會托關系的建立表現為開戶和委託兩個環節。
證券經營機構在從事證券經紀業務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不得為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
2.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3.不得向客戶保證交易收益或者允諾賠償客戶的投資損失。
4.妥善保管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與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
5.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在批準的營業場所之外接受客戶委託和進行清算交割。
6.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違背委託人的指令買賣證券;未經客戶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為多獲取傭金而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經紀業務,可以委託證券公司以外的人員作為證券經紀人,代理其進行客戶招攬、客戶服務等活動。
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及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定義。P248
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又可細分為面向公眾的投資咨詢業務,為簽訂了咨詢服務合同的特定對象提供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為本公司投資管理部門、投資銀行部門提供的投資咨詢服務。
資格:5名以上證券從業人員;高管中至少1名證券從業人員;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財務顧問業務:是指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咨詢、建議、策劃業務。
三、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
證券承銷業務可以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按照《證券法》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由主承銷商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四、證券自營業務
(一)證券自營業務含義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買賣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及其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以獲取盈利的行為。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等兩種以上的業務,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凈資本最低限額為2億元。
(二)證券自營業務的決策和授權
自營業務決策機構原則上應當按照董事會——投資決策機構——自營業務部門的三級體制設立。
(三)自營業務的操作管理
1.通過合理的預警機制、嚴密的賬戶管理、嚴格的資金審批調撥制度、規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控制自營業務的運作風險。
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以自身的名義,通過專用自營席位進行,並由非自營業務部門負責自營賬戶的管理,包括開戶、銷戶、使用登記等。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自營賬戶的審核和稽核制度,嚴禁出借自營賬戶、使用非自營席位變相自營、賬外自營。對自營資金執行獨立清算制度。自營業務資金的出入必須以公司名義進行,禁止以個人名義從自營賬戶中調入、調出資金,禁止從自營賬戶中提取現金。
2.明確自營部門在日常經營中總規模控制、資產配置比例控制、項目集中控制和單個項目規模控制等原則。完善投資論證機制,建立證券池,業務部門只能在確定的規模和可承受的風險限額內,從證券池內選擇證券進行投資。建立健全自營業務運作止盈止損機制,止盈止損的決策、執行與實效評估要符合規定的程序並進行書面記錄。
3.建立嚴密的自營業務操作流程,確保自營部門及員工按規定程序行使相應的職責,重點加強投資品種的選擇及投資規模的控制、自營庫存變動的控制,明確自營操作的許可權及下達程序、請示報告事項及程序等。投資品種的研究、投資組合的制定和決策以及交易指令的執行應當相互分離,並由不同人員負責;交易指令執行應當經過審核,並強制留痕。同時要建立健全自營業務數據資料的備份制度,並由專人負責管理。自營業務的清算應當由公司專門負責結算託管的部門指定專人完成。
(四)證券自營業務的內部控制
1.建立「防火牆」制度;
2.加強自營賬戶的集中管理和訪問許可權控制;
3.建立完善的投資決策和投資操作檔案管理制度;
4.建立獨立的實時監控系統;
5.建立實時監控系統,全方位監控自營業務的風險。
自營股票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0%;證券自營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200%;持有一種非債券類證券的成本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持有一種證券的市值與該類證券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
五、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一)資產管理業務含義(P253)
(二)資產管理業務種類
證券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與客戶簽訂定向資產管理合同,為一對一投資管理服務。
證券公司為多個客戶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並擔任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與客戶簽訂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將客戶資產交由具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法人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進行託管,通過專門賬戶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
證券公司為客戶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應當簽訂專項資產管理合同,針對客戶的特殊要求和資產的具體情況,設定特定投資目標,通過專門賬戶經營運作。
(三)資產管理業務的一般規定
1.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單個客戶資產凈值最低限額為100萬元;證券公司可以在上述基礎上確定本公司客戶委託資產凈值的限額。
2.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只接受貨幣資金形式的資產。限定性集合計劃的單個客戶資金最低限額為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計劃的單個客戶資金最低限額為10萬元。
3.證券公司應當將集合計劃設定為均等份額,客戶按其所擁有的份額在集合計劃資產中所佔的比例享有利益,承擔風險,投資者不得轉讓其所擁有的份額,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證券公司可依法以自有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l個集合計劃的自有資金不得超過該計劃成立規模的5%,並且不得超過2億元;參與多個集合計劃的自有資金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本的15%。
5.證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廣集合計劃,也可以委託證券公司的客戶資金存管銀行代理推廣。參與計劃的投資者應當是證券公司自身或者代理推廣機構的客戶。
6.證券公司進行集合計劃的投資運作,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的,應當通過專用交易單元進行,集合計劃賬戶、專用交易單元應當報有關單位備案,集合計劃資產中的證券不得用於回購。
7.集合計劃資產投資於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按證券面值計算,不得超過該證券發行總量的l0%,也不得超過計劃資產凈值的l0%。
8.證券公司將集合計劃資產投資於本公司、資產託管機構及與本公司或資產託管機構有關聯公司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應當事先取得客戶的同意,事後告知資產託管機構和客戶,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單個集合計劃資產投資於上述證券的資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計劃資產凈值的3%。
(四)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控制
1.資產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客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2.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經核準的資產管理合同和推廣代理協議的約定推廣集合計劃,指定專人向客戶如實披露證券公司的業務資格,全面准確地介紹集合計劃的產品特點、投資方向、風險收益特徵,講解業務規則、計劃說明書和資產管理合同的內容以及客戶投資集合計劃的操作方法,充分揭示集合計劃的一般風險和特定風險。
3.證券公司設立的集合計劃,應對客戶的條件和集合計劃的推廣范圍進行明確界定,參與集合計劃的客戶應當具備相應的金融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證券公司在與客戶簽訂資產管理合同前,應當了解客戶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及投資偏好等。
4.客戶應對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作出承諾。
5.證券公司及代理推廣機構要採取有效措施,使投資者詳盡了解集合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計劃。
6.證券公司及託管機構應當定期向客戶提供准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及託管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作出詳細說明。
7.證券公司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應當保證客戶資產與自有資產、不同客戶的`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客戶的資產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8.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保障集合計劃資產的相互獨立,單獨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六、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其賣出,並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一)融資融券業務資格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控制有效;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財務狀況、合規狀況良好;有開展業務相應的專業人員、技術條件、資金和證券;完善的業務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等。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經營經紀業務已滿3年,且在分類評價中等級較高的公司;公司治理健全,內控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公司信用良好,最近2年未有違法違規經營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實現交易、清算以及客戶賬戶和風險監控的集中管理;有完善和切實可行的業務實施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人員、技術、資金和證券。
(二)融資融券業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1.依法合規,加強內控,嚴格防範和控制風險,切實維護客戶資產的安全。
2.開展業務需經監管部門批准,不得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
3.證券公司向客戶融資,應當使用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向客戶融券,應當使用自有證券或者依法取得處分權的證券。
4.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業務的決策和主要管理職責應集中在公司總部。公司應建立完備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風險識別、評估與控制體系,確保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融資融券業務的決策與授權體系,原則上按照董事會一業務決策機構一業務執行部門一分支機構的架構設立和運行。
5.證券公司應當健全業務隔離制度,確保融資融券業務與證券資產管理、證券自營、投資銀行等業務在機構、人員、信息、賬戶等方面相互分離。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的前、中、後台應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各主要環節應當分別由不同的部門和崗位負責。
(三)融資融券業務的賬戶體系
1.證券公司賬戶體系(6個)
2.客戶的賬戶體系(3個)
(四)客戶的申請、徵信、選擇
首先由客戶向公司提出融資融券申請。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客戶選擇與授信制度,明確規定客戶選擇與授信的程序和許可權。證券公司應當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與其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前向客戶履行告知義務。
(五)融資融券一般業務P257
七、證券公司IB業務
IB即介紹經紀商,是指機構或者個人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託,介紹客戶給期貨經紀商並收取一定傭金的業務模式。
證券公司可接受期貨公司的委託,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參與期貨交易並提供相關服務。
作為期貨公司的介紹經紀商,證券公司不得辦理期貨保證金業務,不承擔期貨交易的代理、結算和風險控制等職責。
(一)資格條件
1.證券公司申請介紹業務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2)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4)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介紹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
(5)已按規定建立健全與介紹業務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及合規檢查等制度。
(6)具有滿足業務需要的技術系統。
(7)中國證監會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業務范圍
1.證券公司受期貨公司委託從事介紹業務,應當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2.證券公司從事介紹業務,應當與期貨公司簽訂書面委託協議。委託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介紹業務的范圍。
(2)執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的措施。
(3)介紹業務對接規則。
(4)客戶投訴的接待處理方式。
(5)報酬支付及相關費用的分擔方式。
(6)違約責任。
(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證券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業務規則
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資擁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機構控制的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介紹業務,不能接受其他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介紹業務。
證券公司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或者其網站,公開下列信息:
1.受託從事的介紹業務范圍。
2.從事介紹業務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名單和照片。
3.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賬戶信息、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方式。
4.客戶開戶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
5.交易結算結果查詢方式。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時,應當向客戶明示其與期貨公司的介紹業務委託關系,解釋期貨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風險,不得作獲利保證、共擔風險等承諾,不得虛假宣傳、誤導客戶。
證券公司不得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戶的交易編碼、資金賬號或者期貨結算賬戶進行期貨交易,不得代客戶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碼。證券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Ⅳ 什麼是證券交易所
問題一:證券交易所是指什麼? 證券交易所的定義: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 *** 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
證券交易所全國只有兩個,一個上海證券交易所,一個深證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一個提供所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地方。證券公司是代理一般人買賣證券的經紀人,他們都是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只有會員才能有資格直接在證券交易所內交易,每個證券公司都有自己的交易席位,基本上就是電視新聞里常常看到的有許多穿著馬甲的交易員的交易大廳那樣。普通投資人則必須通過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進行交易。證券公司跟一般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沒什麼區別。
網路里找了點資料: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不知道解釋清楚了沒,如果仍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上網路查詢,網路的介紹比較詳盡。
問題二:請問證券公司跟滬深交易所的關系是什麼? 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戶,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交易(下單),是委託者;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下單並收取一定的傭金,是受託者。
交易所採取會員制。證券公司一定要是交易所的會員並且具有交易席位才可以接收投資者的委託給投資者進行交易。證券公司接收到投資者的下單,然後再將這些單「下」到交易所那裡,找到在其他公司的你的交易對手,然後交易所就撮合成交。交易所將交易數據再轉到結算公司那裡,結算公司據此改變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跟資金賬戶的股票和資金情況。再將數據傳到證券公司那裡,證券公司再通過她的系統、軟體、平台顯示數據(是否成交、成交數量、資金等等)給投資者看。
問題三:證券交易所是做什麼的? 證券交易所是股票、公司債券、公債券等有價證券交易場所。最早的證券交易所是1613年設立的荷蘭阿姆斯特舟交易所。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股份公司的興起,股票債券不斷增加,證券流通頻,推動了證券交易所的發展。現代的證券交易所以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規模為最大。此外,倫敦、東京、巴黎、法蘭克福、蘇黎世等地的證券交易所也是著名的國際性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業務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兩類。證券交易所是儲蓄和投資的重要媒介,是傳和獲取經濟信息的重要渠道。
問題四:證券交易所是干什麼的?為什麼中國只有兩個證券交易所? 公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後,即我們所說的上市之後,普通的投資者即散戶,就可以通過交易系統投資這家公司,買入這家公司的股票,這是一種直接融資的方式訂因為這樣投資者是公司的股東,公司不需要支付其利息。中國是 *** 主導經濟,以前也有很多交易所,但較為混亂,朱基總理上任後進行的整合,一個在上海,交通口岸,一個在深圳,經濟特區,都尤其各自特殊的政治及經濟意義。
問題五:股票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一樣嗎? 一般不叫股票交易所,都叫做證券交易所。比如我國有兩家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顧名思義,就是交易證券的場所,證券含義很廣,除了股票以外,還包括基金,定券,權證等等。所以證券交易所可以交易股票,債券,基金,權證等等。
與證券交易所對應的概念是期貨交易所,又可以分為商品期貨交易所和股指期貨交易所。
問題六:什麼是證券交易?證券交易指什麼? 證券交易一般分為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上市交易,是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掛牌買賣。凡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內登記買賣的證券稱為上市證券;其證券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稱為上市公司。另一種形式是上櫃交易,是指公開發行但未達上市標準的證券在證券櫃台交易市場買賣。眾多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了股票,但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上市或上櫃交易的。股票要上市或上櫃交易,必須按一定條件和標准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才能上市或上櫃自由買賣。已上市股票如條件變壞,達不到標准,證券交易所可以停止其上市資格。
問題七:證券公司和證券交易所是不是一樣的 簡單地說,證券公司是代理你買賣股票的,有很多不同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是發行證券並提供交易場所的地方,中國只有上海和深圳二家證券交易所.
買股票開戶是到證券公司,就是委託證券公司幫你在交易所買賣股票,憑你身份證到證券公司就可以辦理了,你開戶他會給你開設一個資金帳戶,另外還要一個銀行膽辦理第三方存管,你存錢就存第三方存管的銀行卡上,買股票就把資金從銀行卡上轉入證券公司開的那個資金帳戶上買股票.賣出股票的回款也回在這個資金帳戶.取款就需要從這資金帳戶把錢轉到銀行卡上取出.
問題八:我想問下證券交易所上市是什麼意思? 中國因為證券交易所並非公司而是一個 *** 機構,因此是不能上市的。只有經過轉型,使其成為股份制公司時,才有上市的資格。
經過上市,證券交恭所可以直接融資,並得以發展。同時成為了上市公司也使得證券交易所的各種舉動受到社會和民眾的監督。而中國在這個方向上的路途還非常遙遠。制度的不兼容是很大的問題。
問題九:中美主要證券交易所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題目,有點讓人難理解。我先嘗試的說下,要是不是你說的意思,你可以追問。
中國有2個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它的指數叫上證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它的指數叫深證指數
美國主要有:紐約證券交易所、全美證券交易所兩大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芝家哥證券交易所、太平洋交易所、費城證券交易所、波士頓證券交易所、辛辛那提證券交易所、美國國際證券交易所等。最被人廣知的就是紐約證券,全美證券和納斯達克(它是場外交易,OTC)
問題十: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是什麼概念? 交易那本書裡面的吧....
1.交易所的會員就是申請後得到批準的證商。
2.會員分為有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普通會員是有法人地位的境內證券公司;特別會員是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設立的駐華代表處。
3.正式會員是指上面的訂體會員,是得到了批準的.但會員還需要向交易所申請交易權,獲得一個以上席位,這就是正式會員與其他會員的區別了
Ⅵ 列舉兩個國際證券公司經紀業務有哪些
證券經紀業務,是指證券公司通過其設立的證券營業部,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客戶要求,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是隨著集中交易制度的實行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由於在證券交易所內交易的證券種類繁多,數額巨大,而交易廳內席位有限,一般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故此只能通過特許的證券經紀商作中介來促成交易的完成。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包含的要素有:委託人、證券經紀商、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交易對象。所謂證券經紀商,是指接受客戶委託、代客買賣證券並以此收取傭金的中間人。證券經紀商以代理人的身份從事證券交易,與客戶是委託代理關系。證券經紀商必須遵照客戶發出的委託指令進行證券買賣,並盡可能以最有利的價格使委託指令得以執行;但證券經紀商並不承擔交易中的價格風險。證券經紀商向客戶提供服務以收取傭金作為報酬。
Ⅶ 證券公司業務介紹 證券公司有哪些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
國內證券公司從事經紀業務主要通過開立證券營業部,「等客戶」上門開戶,在美國等證券發達市場,證券公司並無大面積的豪華營業部,代之以大量的證券經紀人,方便快捷地為客戶提供貼身服務,從而形成目標市場的不斷細化,證券公司間各有特色。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客戶)的委託代投資者(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行為,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項業務。進行證券交易的操作資格,一般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場內進行交易,只能通過擁有席位的證券公司作為中介來完成交易。證券公司從事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隨著集中交易制度實行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由於我國證券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成為證券交易所會員才能取得交易席位。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受託投資管理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投資委託人的投資意願,與委託人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把委託人委託的資產在證券市場上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以實現委託資產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最優化的行為。
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的區別在於證券自營產生的風險由證券公司承擔,而經紀業務中證券買賣的風險由客戶承擔。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合法資金和名義進行證券買賣的業務,自行決定證券買賣的價格、時機、數量等,由此而產生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和損失也由證券公司承擔。
投資銀行業務
國內證券公司從事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是證券承銷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發行人的委託,藉助自己在證券市場上的信譽和營業網點,也稱證券代理發行業務,根據與發行人確定的發售方式,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代理發行人發行證券的活動。
此外,投資銀行業務還包括財務顧問業務、代理兌付證券業務等。證券市場的創新尤其是投資銀行業務的創新將層出不窮,項目融資、收購兼並業務、創業資本融資以及其它創新業務將使投資銀行業務擺脫主要局限於證券承銷的局面。根據證券公司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又可分為代銷承銷方式和包銷承銷方式,其中包銷承銷方式又包括定額包銷、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三種方式。
代理兌付證券業務是證券公司利用其營業網點,接受客戶委託對其發行的證券到期進行兌付的業務。財務顧問是指證券公司作為公司經營管理顧問,向公司提供咨詢服務的業務。
除以上幾種主要業務外,證券公司業務還包括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承銷與保薦等其他證券業務。
Ⅷ 證券交易所都有哪些類型滬深股市屬於什麼類型的
實際上現在證券交易所在市場上面有很多,上市公司也有很多做了比較好的證券交易所,比如說湘財證券交易所,滬深證券交易所等等這一系列的交易所都可以承載中大小的證券交易,其中滬深股市是比較知名的一些證券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的相關內容有如下:
一、滬深股市是屬於什麼類型的?
實際上護身證券交易所它是屬於同一種股票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也就是屬於這個類型,當然證券交易所不僅僅只是股票交易,但主要承載的也是這個類型,而像滬深股市這種比較大的證券交易公司,其不僅存在著一種證券交易類型,還有是包括公司上市和公司策劃以及創投等等,這一系列的都在承載著。
Ⅸ 如何代理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其它縣級市???不可能吧,交易所的設立需要國務院批准,證券交易所就兩大,上海和深圳,天津想弄個三板都想了多少年了
你說的是證券營業部或者服務部吧,呵呵,這個最近已經有很多人問了,但是不要想了,這個想法不現實,首先就是證券公司要開新營業部或者服務點的話都需要證監會審批
證券公司的設立在我國採取特許制。公司發起人應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並憑核發的業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證券業務。證券公司設立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或注冊資本、變更公司章程、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或乾解散,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必須具有下列條件:(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2)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證券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樣法。經紀類證券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經紀字樣。
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必須具有下列條件:(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2)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規范的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分業管理的體系。
Ⅹ 證券公司的業務有哪些
(1)證券經紀;(2)證券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5)證券自營;(6)證券資產管理;(7)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項至第(3)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 000萬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機構。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