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代理服務 > 深圳周邊代理勞動糾紛律師有哪些

深圳周邊代理勞動糾紛律師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2-27 04:24:42

A. 深圳擅長勞動糾紛案件的律師有哪些

深圳承辦勞動糾紛的律師非常多,建議找律師當面溝通,如果合適可以委託。

B. 深圳勞動法律師有哪些比較好的我公司想請一個勞動法法律顧問。

1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如關於員工的勞動法,與其他公司合同債務,及其他經營法律問題。
2 若貴司在深圳,可以找深圳張勇律師,擔任貴司法律顧問,為您的公司經營防止法律風險,保駕護航。公司法律顧問, 要看公司規模大小及工作內容,收費標准會有不同,深圳律師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一般在1-3萬左右。深圳張勇律師, 四川大學法律碩士 人力資源管理師、英文法律翻譯 廣東仁皓律師事務所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廣東省律師協會會員、深圳市律師協會會員,現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3 地址:深圳羅湖區東門南路寶豐大廈六樓601 室廣東仁皓律師事務所

C. 發生勞動糾紛,我想找個律師盡快處理,有不錯的律師推薦嗎急!

勞動糾紛案件一般可分為如下幾類: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起訴狀有:勞動爭議起訴狀(爭議) 和 民事起訴狀(糾紛)兩種;
深圳這邊朋友之前提起過有個不錯的律所,你可以先去了解下;
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務部門,此部門實行團隊服務的模式,系統、專業、高效地為客戶提供勞動人事法律服務,獲得了廣大客戶的一致好評。
最重要的是北上廣及周邊天津、長沙等都有分所,地域問題你方可不用太過擔心;收費的話,好像在律所中算低的

D. 深圳勞動律師介紹,有哪個律師擅長勞動法的

勞動法案件糾紛,屬於律師常見義務,直接到深圳律師所咨詢。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託,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E. 誰知道 深圳律師處理勞動糾紛哪家有經驗找有經驗的代理律師大概多少錢

兄弟!好的律師事務所收費都不便宜!入門價都4到5K。
對於勞動糾紛,任何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都可以對付。
建議:
1)找企業所在地的律師事務所。
2)為了節省成本起見,親自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科投訴。並帶上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出差表等,以及工資單。該科會受理你的投訴的。相信在其調解下,你的問題可能得到解決!

F. 深圳勞動爭議律師,深圳勞動法律顧問【南山區】

張國慶向記者回顧被商洛警方調查經過。 本報記者 雷宇攝

本報記者 葉鐵橋 孫海華 雷宇

在張國慶看來,11月2日是自己被「正式平反」的一天。
視頻:陝西高中生受審時猝死公安局案庭審現場 來源:東方衛視《東方新聞》
今年3月,上海律師,陝西省商洛市丹鳳縣發生了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徐梗榮事件,網上議論紛紛,張國慶也跟帖發了評論。評論中,他不但指稱商洛市公安隊伍存在素質問題,還直指「商洛市公安局黨委書記何鐵虎在發生該事件期間,頂風違規提拔幾名帶病幹部」。

可是,他做夢也沒想到,就是因為這些帖子,他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直接從西安抓到商州,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我跟王帥一樣冤。」今年7月底,46歲的張國慶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商州分局的做法「肯定錯了」,因此他堅持上訪反映問題,還一紙訴狀將商州公安分局訴至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從年初到年末,事情慢慢在發生變化。起訴後,雁塔區人民法院「建議雙方調解」,後來,商州公安分局也派人來跟他「協調」。

11月2日,張國慶終於等來了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給他下發的《關於撤銷對張國慶公安行政處罰決定的決定》。他還收到了商州公安分局給的5300元,在他看來,這就是「賠償金」。

幾天後,因此事受到牽連而同樣遭受打擊,被刑事拘留的張國慶的哥哥張佰慶,也收到商州警方送來的「撤銷案件決定書」。然而,數月來一直盼望著「冤情昭雪」的張佰慶,卻並未在撤案決定書上簽字。他說,不知這樣的結果是不是真能給這起「言論官司」畫上圓滿的句號。

果不其然,11月19日,網帖中涉及的4名當事人以誹謗為由將張佰慶告上了法庭。

網上發帖導致被拘

3月26日,當4個不速之客出現在張國慶位於西安市雁塔區後村的居所時,這個做裝修生意的男子以為是「搞計劃生育的找上門來了」。他們問張國慶,「有幾個孩子,孩子在哪兒,都是幹啥的。」

然而對方隨即表明身份,說來自商洛市公安局,其中一位還是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政委樊永生。「他們沒有依法出示任何法律文書和相關證件,也沒穿警服。」

張國慶這才意識到不久前的一次發帖可能闖禍了。

2009年3月上旬,張國慶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消息。該消息稱,2月10日,丹鳳縣商鎮中學高中生彭莉娜在縣城江濱南路被殺害,丹鳳縣公安局認為丹鳳中學高三(10)班學生、19歲的徐梗榮有重大犯罪嫌疑,於3月1日宣布將其刑拘。徐梗榮在3月8日的審訊過程中猝死。檢察機關發現,在長達一周的審訊期間,辦案人員對徐梗榮進行了長時間、不間斷的疲勞審訊,且有少數民警對徐實施了肉體侵害,致使徐身體極度疲勞,引發心跳驟停死亡。

「這太駭人聽聞了!」對於這個19歲高三學生的非正常死亡,平時喜歡在網上瀏覽新聞的張國慶氣憤不已,在「網路吧」完成了至今仍讓他懊悔不迭的帖子——《從徐梗榮案看商洛公安隊伍》。

後來,有警察找到張國慶,讓他就該帖子寫一份保證書,並告訴他很多評論此事的人都寫了保證書。

為了避禍,張國慶寫下了保證書:「從今天起,我不再在網路上評論涉及商洛市的任何內容。」

3月27日,商州公安分局又來人了,要求外出的張國慶回來後去西安市的西影路派出所。

晚上8點,張國慶趕到西影路派出所,商州公安分局人員要求他到商洛「協助調查」。

當晚10點50分,張國慶被帶到商州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

接下來,兩名警察開始訊問張國慶,一直持續到凌晨兩點。「有人不斷用腳踢我。」

3月28日下午3點多,兩名警察開車把張國慶帶到商州公安分局旁邊的拘留所,辦了行政拘留手續讓他簽字。

這份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現查明2009年3月21日23時,張國慶受其哥張佰慶指使,在自己家中,利用自己家的電腦,通過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就這樣,從3月28日進去到4月7日早上9點多出來。張國慶在裡面整整呆了10天。

7月26日,記者在西安采訪了張國慶。記者問:「你在帖子中提及商洛市政法委書記,你對商洛的情況了解嗎?」

張國慶說:「我是聽別人說的。」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寫著你是受你哥張佰慶指使,是這樣的嗎?」

張國慶猶豫再三,吐露出一個更讓人驚訝的消息——他哥哥張佰慶也因為發帖的問題,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刑事拘留過,當時仍處於取保候審期間。

平靜生活因一個電話改變

50歲的張佰慶現任職陝西省人防辦離退休管理處,享受正縣級待遇。他的履歷中有這樣一筆:1996年,從陝西省經貿委監察室主任任上到商洛市掛職鍛煉,擔任商州市副市長,而商州市在2001年12月更名為商州區。張佰慶還曾任過商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張佰慶說,從沒想過竟會被自己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區公安局刑拘。

他平靜的生活因為弟弟張國慶的一個電話而改變。

3月中旬,張佰慶正在辦公室,弟弟打來電話問,「丹鳳縣的徐梗榮事件你知道不?」

張佰慶隨後上網找到了這則消息,並開始關心此事,向商洛公安系統昔日同事和朋友了解情況,還將網上涉及此事件的內容下載收集在郵箱里。

張佰慶不清楚是否發過帖子,「因為復制粘貼不熟練,有時可能有重復的內容出去了」。

他向記者描述了第一次與商洛警方見面的情景:

3月下旬的一個周四,下午5點多,張佰慶正在辦公室,門衛轉進電話,來人自稱是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的警察劉某,張佰慶在商州市(現商州區)掛職做副市長時還曾見過面。

「領導叫我們查,我們也發現你是跟帖,你不是第一個帖子。我們要跟領導交差,你也別見怪。」「發現你們家電腦也跟過這樣的帖子。這是個程序,做簡單的一頁筆錄,也好跟領導交代。」

對方還聲稱:「這是個屁事啊,西安上網的成千上萬。因為你在商洛工作過我們就來問你。」

張佰慶說,自己如實說明了情況,對方表示,此後不再會找他了。

但讓張佰慶始料不及的是,4月12日晚9時許,他從河南返家,剛走出西安火車站出站口,兩名警察迎面走來,「一個把我提包一拿,一個把我手一拉。」

他後來才知道,在自己兩周前離開西安時,就已經被作為逃犯網上通緝,「省公安廳內部可以查到。」

當晚開始,不斷有警察審問,他在商州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審訊室里一呆三天,晚上沒地方睡覺,就在沙發上躺著,警察輪流值班。

直到第三天下午4點,領導決定「先關起來再說」。

張佰慶就此被拘留,但與他弟弟張國慶被行政拘留的情況不一樣,他是被商州區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的。

第7天上午,張佰慶得到通知可以取保候審。記者在這份取保候審決定書上看到,上面寫著「我局正在偵查『張佰慶誹謗案』」,「因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不足以發生社會危險性』」,故決定對其取保候審,但要交納保證金5000元。

張佰慶認為交納保證金手續不規范,他詢問律師得知,「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保證金應該是省一級財政指定的賬戶收款;而當時現場交款只有一張收據。」

突如其來的事件雖然沒有影響到張佰慶的工作,但卻影響了兄弟關系。他的妻子認為全是張國慶惹的禍,要求他與弟弟一刀兩斷,斷絕來往。

「言論官司」能否畫上圓滿句號

被拘留後,張國慶不斷地學習法律知識,經常上訪。7月9日,他向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狀告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10月,他接到法院電話,建議雙方調解。

在法院介入下,張國慶先後與商州公安分局方面見過三次面。

第一次見面是在10月10日,張國慶向商州公安分局的代表重申了起訴書中的三個訴訟請求:一。撤銷之前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二。在全國各大媒體公開道歉、恢復名譽;三。賠償被違法拘禁期間的10天誤工費1800元、親屬車輛往返費1000元,以及律師預付費等共計5300元。

10月30日,雙方第三次會面。「這次,商州分局局長常建榮來了,他向我當面表示道歉。」張國慶說。當天,雙方達成口頭調解協議。

11月2日,商州公安分局下發《關於撤銷對張國慶公安行政處罰決定的決定》,內容為:「對張國慶處罰一案,經本局認真審查後認為:原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在程序上未按照公安部公通字(2009)16號文件要求先行『通過治安調解』,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二款之規定,經分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本局2009年3月28日作出的商公州(治)決字(2009)第39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予以撤銷。」

拿到這份決定書和退賠款後,張國慶向警方出具了兩張收條:一張是行政處罰退款500元,一張是其他費用合計4800元。按照要求,他還在一張表格上簽字,保證「不再上訪」。

張國慶說,在原《決定》中,有「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恰當」的字眼。他質疑,既然你們全是對的,那還為什麼要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商州分局這才進行了修改。

他說,他也不滿意最終版本的《決定》,但商州公安分局請他「喝了酒」,他也不好再計較了。

11月6日,商州公安分局兩名民警在西安找到張佰慶,他們帶來的是針對「張佰慶誹謗案」的兩份決定書——「撤銷案件決定書」和「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張佰慶並未在這兩份盼望已久的決定書上簽字。

他告訴記者,10月底商洛警方還曾聯繫到自己,商州公安分局局長常建榮提出以「私人身份」會面,要「對朋友安慰安慰」。「但是,他不知這樣的結果是不是真能給這起『言論官司』畫上圓滿的句號?」

徐梗榮事件陰影

對於警方筆錄中張國慶發帖是受其哥哥指使一事,張國慶說,訊問過程中,徐梗榮事件留下的陰影讓他感到恐懼,「我哥在跟我通電話的時候,確實聊過這方面的事情,所以我就這樣說了。」

張佰慶也稱,徐梗榮事件讓他感覺害怕,筆錄中的話不一定全是真實表達,「我在異地他鄉,首先要保證自己的安全。」「我對他們說,只要你們覺得過得去,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張佰慶認為,商州公安分局的做法是錯誤的,「作為公民,憲法范圍內保證公民有言論自由。公民有對任何人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自由。」

而在張國慶看來,他的發帖也不是誹謗,「我出於義憤,同全國人民一樣關注發生的丹鳳縣刑訊逼供致死徐梗榮案件,跟帖而評,是受憲法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權利」。

他認為,領導管理不嚴和隊伍素質鬆懈是發生「徐梗榮事件」的原因之一,「這些是事實,是民聲、民怨、民意的一部分。」

11月19日,張佰慶再次給記者打來電話,說當天早晨,商州區人民法院兩名工作人員來到西安,帶給他一份「傳票」和4份「起訴狀」。在網帖中涉及的4名當事人將張佰慶告上了法庭。區法院據此傳喚張佰慶於11月23日9時到法院刑事審判庭接受「詢問」,案由為「誹謗」。

這4名自訴人分別為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李建鋒、商洛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支隊長張丹、山陽縣公安局副局長饒玉明、丹鳳縣公安局政委王宏偉。

李建鋒在其「刑事附帶民事訴狀」中稱,在有關他的網帖出現後,「跟帖中各種議論都有,由於徐梗榮事件在全國引起媒體高度關注,我的親屬、父母、同學、戰友從全國各地晝夜打電話關心、詢問,他們通過新聞媒體報道知道徐梗榮事件,更在網上看到我所謂的作為『徐梗榮案件的指導者』,有的在電話中指責我,有的在電話中安慰我,有的在詢問事件的真相,一時間,我的生活被打亂,應接不暇,無力應對,任憑我怎樣解釋,同學、親朋、戰友都不能相信。白天不能安心工作、夜晚不能正常入睡……」

李建鋒認為,「這一沒有署名的信息在網上的發布,對我產生了極大的侮辱和誹謗,禍從天降,猶如晴天霹靂,使所有熟悉我的人對我產生了誤解和誹議,對我精神和名譽造成極大的打擊和損害,對我的人格造成極大的侮辱,對我在親朋好友中和社會上的人格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尤其對我父母親帶來的精神打擊傷害,心靈創傷今生無以彌補。」

李建鋒在訴狀中稱,此事發生後,自己向商州區公安分局報了案。「2009年11月6日,經商州公安分局偵查告知我才知道對我非法侵害的人叫張佰慶」。李建鋒向法院提出請求:依法追究張佰慶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賠償自己及其父精神撫慰費各1萬元。

其他3名自訴人,也分別向法院提出了要求張佰慶公開道歉或賠償精神損失費的請求。

11日23日,張佰慶到庭應訴,被告知法院對立案很慎重,但按照公安局的案卷是可以立案的。法院也告訴他,自訴案件可以調解撤訴。

本報西安11月24日電

陝西高中生受審時猝死公安局案庭審現場 來源:東方衛視《東方新聞》 播放視頻
已有_COUNT_條評論我要評論

> 陝西高中生受審猝死案事件進展:

2009-11-25 陝西高中生受審猝死案宣判 原公安局長獲刑2年

2009-11-24 陝西高中生猝死公安局案被告承認刑訊逼供

2009-11-23 陝西高中生猝死公安局續:副縣長等7人明日受審

2009-03-30 受審時猝死高中生屍檢揭秘:法醫解釋死亡原因

2009-03-29 陝西高中生在公安局猝死續:家屬拒接受屍檢結果

2009-03-29 高中生受審時猝死續:屍檢稱徐梗榮死於心肌病

2009-03-28 陝西中學生猝死案公布調查結果 6名民警被刑拘

2009-03-19 陝西丹鳳高中生受審時猝死事件始末

2009-03-17 陝西丹鳳檢察機關介入調查高中生受訊死亡案

2009-03-16 19歲高中生受審猝死公安局 屍檢發現滿身傷痕

> 陝西高中生受審猝死案各方評論:

專家稱陝西高中生猝死案暴露審訊體制弊端

葉鐵橋:公權介入誹謗案為何頻發

梁萍:徐梗榮死於刑訊逼供還是心肌病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G. 誰知道 深圳勞務糾紛找哪家律師好『深圳資深的律師事務所電話』

你好,若你在深圳,有法律問題,,可以與深圳張勇律師聯系,幫你分析應對,你也可以在網路裡面搜索深圳張勇律師,找到張律師的簡介及聯系方式。(部分案件可以成功後收費) 地址:羅湖區東門南路寶豐大廈六樓601 室廣東仁皓律師事務所

H. 請問勞動糾紛要個專業的律師

你的問題並不難處理,考慮到標的比較小,可以自己處理。未簽訂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後,開庭,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I. 求深圳寶安區勞動爭議律師

焦鳴瑞律師:勞動法專家,廣東維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執業證號:14403201110392387 )。
本律師精選部分勞動爭議實戰案例,供客戶參考。
1,業務員蔣某某訴深圳市福田區某某商行(律師代理方)要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以及補繳社保一案。
2,業務員李某某(律師代理方)訴深圳市南山區某某體檢服務中心要求:尚未支付工資,業務銷售提成款一案。
3,銷售主管唐某某訴深圳市某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律師代理方)要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尚未支付工資,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一案。
4,公司導演龔某某(律師代理方)訴深圳市環宇星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要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一案
5,國企員工張某某(律師代理方)訴深圳市某某電器有限公司要求:確認勞動關系,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補繳社保一案。
6,工程師孫某某(律師代理方)訴深圳寶安區西鄉某某製造工廠要求:加班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即雙倍經濟補償金),補繳社保一案。

閱讀全文

與深圳周邊代理勞動糾紛律師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籃球技術不到位怎麼辦 瀏覽:930
集體土地確權怎麼交易 瀏覽:492
美團技術服務費折扣系數怎麼續 瀏覽:313
塗料產品檢測哪些 瀏覽:287
亞馬遜上傳的產品怎麼清理 瀏覽:42
微分子技術用到護膚品中會怎麼樣 瀏覽:68
如何找到小程序推送消息 瀏覽:298
美股沒有盤前交易說明什麼 瀏覽:64
地圖產品怎麼傳遞 瀏覽:721
棗庄智慧經營代理哪裡有店 瀏覽:766
製作微信小程序時攝氏度如何表達 瀏覽:891
數字程序卡哪裡有賣 瀏覽:122
流沙有哪些市場 瀏覽:625
大數據把多少小企業搞死 瀏覽:101
apachedruid是什麼資料庫 瀏覽:590
手機程序包換了怎麼辦 瀏覽:650
如何清除王者榮耀微信數據 瀏覽:503
網路扶貧產品有哪些 瀏覽:384
上技術學院需要准備什麼 瀏覽:589
數據類型哪些是字元型 瀏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