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找個刑事律師,不知有沒有人打過刑事案件官司,請過刑事案件行政律師,請相告,
如果是刑事案件、想委託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處理,一般流程是:
①、您可以多打電話多咨詢,然後有選擇地與「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刑辯律師」預約、到律師事務所「面對面」咨詢,藉以了解刑辯律師的「刑事法律素養」和「辯護語言技巧」;
②、如果找到合適的刑辯律師進行委託,正規的律師事務所會由接談律師作接談筆錄,記明接談過程中談到的關於案情、律師服務的一般內容、費用等情況,然後轉入委託合同的簽訂程序。
③、簽訂委託合同、交付律師費用後,由委託人簽授權委託書,復印委託人身份證。。。
④、刑事辯護律師逐步開展辯護工作...
② 刑事案件該怎麼找律師
當然是找那些有一定刑事法律經驗的律師。可以通過這樣幾個方法。第一個是看看法庭里 對刑事案件。開庭的律師都有哪些人?第二個可以根據刑事案件的關系。有法庭幫助你介紹。第三個就是了解一些刑事案件。刑事辯護的大律師。第四個就直接可以找到一些律師事務所。詢問他們是否有對刑事案件。進行律師訴訟工作的經驗,這樣就可以找到符合你要求的律師了。
③ 找專辦刑事案件的律師
遼寧行仁律師事務所,是專辦刑事案件的。
不知道您在哪個地區,一般來說,找當地的律師更有利些。
④ 打刑事官司找律師,可以簡單說下嗎
第一,各地有很多優秀的律師可以代理刑事訴訟。但是,由於「網路知道」是一個答疑解惑的平台,根據「知道規范」規定,不允許帶有廣告宣傳性質的回答內容,所以無法給提問者推薦具體的律師,律所。
第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第三十四條 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第三十五條規定,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規定,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規定,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條規定,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第四十條規定, 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第四十一條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規定, 辯護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第四十三條規定, 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託辯護人辯護。
第四十四條 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第四十五條規定, 委託訴訟代理人,參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規定, 辯護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託人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有權予以保密。但是,辯護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知悉委託人或者其他人,准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
第四十七條規定,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⑤ 去哪裡找律師 打官司 找個律師大概要花多少錢
可以到律師事務所直接找,或者在網上網路搜一下。找律師關鍵看找是否有辦理類似案情經驗的律師,不要盲目崇拜或者聽信別人。
律師收費標准有地方規定,可以參照一下協商解決。
如:遼寧省律師收費標准
計時收費標准
政府指導價收費每小時200—3000元。
計件收費標准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基準收費標准為5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
二、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訴訟案件,收費3000元/件。
三、辦理刑事訴訟律師收費標准:
1、刑事偵查階段,3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3000元/件
3、案件一審階段,4000元/件
4、死刑復核、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准收費;
5、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准酌減收費。
律師收費可在基準價基礎上,向上浮動最高不超2倍,向下最高浮動30%。
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案件的,可按一審標准酌減收取。只辦理二審案件、執行案件的,可參照一審的收費標准酌減收取。
申訴案件未啟動再審程序,按3000元/件收取費用。申訴成功並再審的案件可參照重大、疑難、耗時多的案件收取費用。
按標的收費標准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5%,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4%;
(3)50萬元至l 00萬元部分(含1 00萬元)為3%;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2%;
(5)500萬元至1 000萬元部分(含1 000萬元)為1%;
(6)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0.5%。
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照收費較高者計算。
風險代理收費標准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⑥ 鞍山市想尋求法律援助,應該怎麼辦
直接找律師樓
每個律師樓都有一定分額是給予免費法律援助的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1必須是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直接厲害關系的公民,且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律師幫助;
2、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屬於法律援助范圍;
3、有足夠證明確系無力支付律師費用;
4、符合法律援助屬地管轄的原則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
1、公民因民事、行政法律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義務人或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提出;
2、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做書面記錄;
3、公民申請民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和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民事訴訟法律援助范圍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療費和賠償的法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