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理詞開庭後一周才提交,還有用嗎
沒影響
一般情況下庭審結束後的幾天內向法庭提交正式的代理詞或者代理意見,對庭審中的爭議焦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闡述本方的觀點,以便法庭採納本方觀點。代理詞或者代理意見可以庭前准備個初稿,主要是為了避免在庭審中遺漏有關觀點及法律規定的,有的律師沒有書面的代理詞也會有代理提綱,只是沒有事先形成文字而已。當然如果律師當庭照本宣科地宣讀代理詞確有死板、不負責任之疑。
② 代理詞可以庭審結束後再提交嗎
可以在庭審結束交而且一般沒有提前交的~如果你需要晚幾天這個你可以和法官商量。
③ 請問勞動仲裁的代理詞,需要交給仲裁嗎什麼時候交
你寫的目的,不就是為了怕書記員沒記錄全面,提交給仲裁員看的嗎?
辯論結束或庭審後,提交都可以!
④ 民事訴訟的《代理詞》應於開庭後多久向法庭提供
《代理詞》是開庭後及時向法庭提供,一般都是出庭准備好的,如果需要調整或者提交《補充代理意見》,應當及時與法官進行溝通,在規定時間內交納。
⑤ 代理詞是否也應提交給對方當事人法律根據
在審判實務中是在庭審結束三日內代理人如果需要補充代理意見的話就補交代理詞,這是不用給對方的,是對你法庭上辯論意見的總結補充~~直接交給法官一份就可以了~~確定!
⑥ 代理詞什麼時候用,是辯論階段提出辯論意見時讀,還是最後陳述意見
在辯論階段,代理人宣讀。書面的代理詞可以當庭提交,也可以開庭後提交。
⑦ 民事訴訟的辯論代理詞需要提前提交給法院嗎
民事訴訟的辯論代理詞不一定要提前提交給法院的。
在辯論階段的代理詞或代理意見,要根據庭審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也就是要根據庭審中的爭議焦點來決定,針對雙方存在的爭議來發表代理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而在庭審前准備的代理詞,可能只會是涉及了部分的爭議,不能涵蓋全部的內容,會有一定的局限性。
所以,可以在庭後,再根據庭審情況,全面地書寫一份代理意見,再交給法院,以便法院能更能全面、清楚地了解你的意見。
⑧ 庭審後,律師多長時間遞交代理詞是有效的謝謝!
判決出來之前均可。所以得看法官的工作效率,要是他判決出來了你遞交了也沒用,總之你盡快
⑨ 開庭後律師多長時間遞交代理詞
一般當庭提交,如有變化,可以修改後三日內提交即可
⑩ 勞動仲裁代理詞是在什麼時候說的仲裁庭的開庭程序是什麼樣的
1、勞動仲裁代理詞是當庭提交的,具體可以選擇在辯論結束後,或者庭審結束後提交都可以;
2、勞動仲裁的開庭程序如下:
(1)仲裁庭准備階段:
書記員引導申請人、被申請人就座;
核查雙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到庭情況;
宣布仲裁庭紀律
報告(首席)仲裁員准備就緒,請求開庭;
(2)仲裁庭庭審階段:
(首席)仲裁員宣布開庭;
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
核實雙方當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宣布當事人在庭審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
詢問仲裁庭參與人是否聽清,對本庭組成人員是否申請迴避;
(首席)仲裁員應當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被申請人的答辯;
(3)庭審辯論階段:
(首席)仲裁員主持庭審調查、質證和辯論;
(4)調解,裁決階段:
(首席)仲裁員對本案進行小結,就雙方爭議焦點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必要時可休庭合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本著自願,合法的原則先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仲裁員當庭宣布調解書,並製做調解書當庭送達各方當事人,同時宣布閉庭,如果當事人均不願意調解或調解不成,限期結案,下達勞動仲裁裁決書。
3、法律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三十九條 開庭審理時,仲裁員應當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被申請人的答辯,主持庭審調查、質證和辯論、征詢當事人最後意見,並進行調解。
第四十條 仲裁庭應當將開庭情況記入筆錄。當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參加人認為對自己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補正。仲裁庭認為申請無理由或者無必要的,可以不予補正,但是應當記錄該申請。
仲裁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應當在庭審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參加人拒絕在庭審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的,仲裁庭應記明情況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