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銷商,分銷商,代理商這些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最高。代理某個品牌。分銷是代理下面。替他賣東西。經銷是門市店,是零售。
② 經銷商和代理商都是什麼意思
沒太大區別
代理要向廠家取得代理權 要合同滴
經銷商只管賣,不過現在很多經銷商都自稱代理
關鍵是 certification of quality 。
代理商: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那些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分銷商: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指那些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經銷商: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指那些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
③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是什麼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如下:
一、三者主要權利不同
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
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二、三者所處環境不同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
代理商必須固定地從事受他人委託的活動,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分銷代理商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經銷商的管理模式
1、總部與經銷商、加盟店之間建立一個覆蓋全面的交流體系平台,保持兩者之間的及時聯系,方便雙方業務交流。比如任我行內部的天通系統,能夠及時、准確的發布產品業務信息,及時與50萬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總部要保持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經銷商、加盟店輕易脫離或自立門戶。始終確立公司總部才是該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擁有品牌知識產權,比如商標、專利、包裝設計等全歸屬於公司總部。
3、經銷商及加盟店與總部簽定責任書,規定兩者間的責任與義務,兩者按規定行使責權及義務。
4、經銷商、加盟店必須按照總部規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規章制度。總部與其應及時溝通交流,使經銷商、加盟店保持和總部一致的服務標准及價格體系。
5、經銷商、加盟店的店內外要求裝修一致、標志統一,不允許隨意更換。
④ 分銷商是什麼意思
分銷商與製造商之間的關系是賣者和買者的關系,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 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給他分銷權的企業和個人約束, 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 因此在他決定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 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得益得到足夠並不受給他分銷權力的人的約束 ,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 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 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 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分銷商介於代理商 代理商 和經銷商 經銷商 之間。
——跟據你的所問,從網上選抄了一段,題主可以了解一下
⑤ 代理和分銷商的區別
一、代理商與經銷商的概念區別
1、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
2、從法律關繫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3、經銷可以分為一般經銷與獨家經銷。在獨家經銷情形,一般會規定經銷商最低交易數量、不得經銷相競爭的其他供貨商產品等。
4、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二、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不同
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三、經銷與代理的不同
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四、經銷商與代理商利潤不同
兩者的利潤獲取方式不同,經銷商是加價銷售,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按照規定價格售賣,賺取傭金也就是所謂的提成。
⑥ 經銷商與代理商、分銷商等等的區別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 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 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 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 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 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 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⑦ 分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1、他們的盈利模式是不一樣的,代理商是給產品企業提供服務,然後從中收取企業的傭金,分銷商則不是,他們盈利是收取的是產品的差價,也就是企業把產品賣給分銷商,然後分銷商賣給客戶,從中收取差價。
2、另外代理商的風險不高,代理只是提供一定的服務,所以沒有什麼風險,然而分銷商則會有一定的產品風險。
3、還有就是代理商不會擁有產品的所有權,然而分銷商是擁有產品的所以權的,原因就是分銷商從原廠購買了產品。
4、最後,一般情況,分銷商跟廠家的關系是長期合作的,關系比較穩定,基本上完善了線上的銷售和線下的銷售,然而代理商則不是。
管理
1、總部與經銷商、加盟店之間建立一個覆蓋全面的交流體系平台,保持兩者之間的及時聯系,方便雙方業務交流。比如任我行內部的天通系統,能夠及時、准確的發布產品業務信息,及時與50萬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總部要保持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經銷商、加盟店輕易脫離或自立門戶。始終確立公司總部才是該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擁有品牌知識產權,比如商標、專利、包裝設計等全歸屬於公司總部。
3、經銷商及加盟店與總部簽定責任書,規定兩者間的責任與義務,兩者按規定行使責權及義務。
4、經銷商、加盟店必須按照總部規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規章制度。總部與其應及時溝通交流,使經銷商、加盟店保持和總部一致的服務標准及價格體系。
5、經銷商、加盟店的店內外要求裝修一致、標志統一,不允許隨意更換。
⑧ 什麼是代理商和分銷商他們之間又有什麼區別呢
△什麼是代理商?
☆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
☆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
☆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代理商又分為一般代理和獨家代理。在平常的交易中,代理商和分銷商經常會混為一談,所以要和對方確認清楚。
△什麼是分銷商?
是指那些專門從事將商品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的活動的機構和人員,當這些分銷商的活動產業化以後,分銷業也就形成了。
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
所謂分銷也就是要客戶付錢,是一種買賣關系,其實希望客戶付錢買我們產品,以我們的品牌進行銷售,並宣傳推廣我們的品牌。我們才發展企業自己的渠道。但是事實上客戶為了省事,省去他做為賣家時候要負責的售後等一系列的問題,所以才會產生分銷這一說法。